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协议书甲方(监理单位):(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建设单位):(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为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作,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委托,对乙方的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以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1.2 乙方将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工地许可等必要信息给甲方,以便甲方履行监理职责。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需派遣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参与工程监理工作,并履行监理职责。2.
2、2 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2.3 甲方需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监理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保密性。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文件,保证工程监理顺利进行。3.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监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3.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期限,按时支付甲方的监理服务费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商业、经营利益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扩散或使用。4.2 保
3、密义务为期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仍然有效。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或乙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若因甲方监理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约定有效期)。6.2 如无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约定提前期限)通知对方书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即可生效。6.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彼此交还相应的文件、资料等。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果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