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标题要求的协议一、协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监理费用等相关事宜,以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协议主体1.甲方:(委托方名称);2.乙方:(监理方名称)。四、协议内容1.监理服务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或阶段性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2)乙方提供工程监理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3)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
2、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纠纷。2.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2)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3.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期为建设工程的整个施工周期。4.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五、协议解除1.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商解除的原因应合理、合法,并应以书面形式解除协议。2.任何一方如违反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八、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补充。以上所述为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