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买卖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购买人与销售人之间关于美术作品的买卖事项,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二、行为人资格购买人和销售人均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年满法定年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市民身份等。三、交易内容1. 艺术品描述销售人应提供详细的美术作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作者、材质、尺寸、创作年代等相关信息。购买人应认真核对,并确保理解并同意作品的全部描述。2. 价格与付款方式双方应就美术作品的买卖价格达成一致,并约定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在分期支付情况下,双方应明确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额。3. 鉴定与担保销售人
2、保证作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提供相关的鉴定证明,如需要。如发现作品存在伪造或瑕疵等问题,购买人享有退换货或索赔的权利。4. 所有权交割在购买人全额支付买卖价款后,销售人应立即将作品彻底交割给购买人,并提供相应的交割凭证。购买人应确认收到作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四、法律责任1. 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2. 本协议的终止应符合以下情况: a. 协议期满或者双方完成所有义务; b.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c.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正文的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等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承诺人:销售人:(签字) 购买人:(签字)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