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美术作品版权转让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鉴于:
1. 转让人是一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实体/自然人,是美术作品《(作品名称)》(以下简称"作品")的合法著作者/所有人,并享有该作品的版权;
2. 转让人自愿将作品的全部版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愿意接受该转让。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 本协议涉及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创作完成日期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第二条 转让内容
2.1 转让人确认并保证作品享有完整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有关该作品的衍生权利。
2.2 转让人将作品的全部版权无偿、完全、永久地转让给受让人,并不再对该作品享有任何版权权益。
2.3 转让人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授权、处分或以其他形式利用该作品的版权,且同意不再追究与该作品有关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转让效力
3.1 转让人确认他/她对作品享有完全的版权,并且自愿将作品的全部版权转让给受让人,该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3.2 受让人确认已经了解作品的内容以及与该作品相关的任何潜在风险,并在此基础上自愿接受该作品的全部版权转让。
第四条 保证条款
4.1 转让人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合法版权,并不存在与受让人使用该作品产生冲突的第三方享有权益。
4.2 若因转让人的保证内容不实而给受让人造成损失,转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其他
6.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以电子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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