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品代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方全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代理方全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具备美术品所有权,并拟通过乙方进行代理销售;2. 乙方具备从事美术品代理销售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和期限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美术品代理人,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各类美术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列表)。
2、2. 本协议自(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协商续签。第二条 代理义务1. 乙方应尽力推动甲方美术品的销售,提供必要的市场推广和宣传服务。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美术品,确保其安全完好。3. 乙方应准确记录美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和结算款项。4. 乙方有义务对美术品进行合理定价,并与甲方充分沟通后商议确定最终销售价格。5. 乙方应当及时处理与美术品销售相关的客户咨询、投诉等事宜,维护甲方的声誉。第三条 代理报酬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报酬为销售总额的(比例%),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 代理报酬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后的
3、(天/月)内结算,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发票。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均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利用。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进行整改,如对方在(天)内未能进行整改的,视为构成重大违约。第六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期满后,如未经续签或另行协商,双方自动解除合作关系。2. 在合作关系解除后,双方应完成已发生的交接工作,并互不承担未完成的义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所列各项内容及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以下空白无关内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