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许可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是一家创作、拥有和管理美术作品的机构/个人,拥有相关的权利;乙方希望获得甲方创作的美术作品的许可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美术作品的许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许可作品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美术作品(以下简称作品),授予乙方非独占性的许可使用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展示、展览、发行、销售、出版、传输等。第二条 使用期限本协议的使用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期限届满后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延期协议
2、,方可继续有效。第三条 使用地域乙方获得的作品的许可使用权仅限于地域范围范围内。乙方如需在其他地域使用作品,需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并作相应协议。第四条 许可使用费1. 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甲方一定的许可使用费,作为使用作品的补偿。2. 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确认。第五条 保密义务1. 乙方应对甲方的作品保守秘密,并且不得将作品泄露给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2. 乙方不得将作品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或擅自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许可使用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作品,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规定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正文不得涉及政治,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