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权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经销商)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成为乙方的经销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作为乙方的经销商,负责在约定的区域内销售乙方的产品。1.2 乙方将根据市场需求,向甲方提供充足的产品供应,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销售乙方的产品,并享有相应的经销权。2.2 甲方应合法、诚信地经营乙方产品,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3 甲方应积极推广乙方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履行相关销售目标。2.4 乙方应保证产
2、品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2.5 双方应保持及时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共同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第三条 价格和结算3.1 乙方应提供明确的产品价格表,并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的调整。3.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结算销售款项,并提供详细的结算明细。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合作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除非获得乙方的书面授权。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合理的销售目标,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解除协议。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6.1 经销权合同的变更、修改或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如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延长有效期。6.3 本协议期满或被解除后,双方应及时结清未了结的款项,并进行相应的交接工作。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经销商): 乙方(供应商):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