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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54-2021 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河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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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160 CCS P 55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3542021 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 of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for medium-small linea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2021 - 01 - 21 发布 2021 - 02 - 2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T 5354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勘

2、察阶段 . 3 6 堤防工程 . 5 7 河道工程 . 6 8 渠道工程 . 7 9 管道工程 . 8 10 勘察成果 . 9 附 录 A (规范性)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 10 附 录 B (资料性) 岩土分类和鉴定描述 . 11 附 录 C (资料性)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的分析与选定 . 14 附 录 D (资料性) 土的液化判别 . 16 附 录 E (资料性) 膨胀土“三看一摸”简易鉴别法 . 19 DB13/T 5354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3、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胜杰、耿运生、赵建华、李书群、檀书琨、韩春雨、刘晓琪、翟新典、孟锁兰、陈宝玉、何运龙、武丽生、郭晓东、靳翠红、杨锋。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13/T 53542021 1 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术语和定义、勘察阶段,规定了堤防工程、河道工程、渠道工程、管道工程的勘察要求和成果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新建工程、扩建、加固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4、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 251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L 32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SL 436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SL 56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编规程 JTG 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6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线状水利工程 linea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呈线状或条带状分布的水利工程,如河道堤防、渠道、输水管道等工程。

5、3.2 松软土层 loose soft soil 包括松散状态的砂土和软弱粘性土。 松散状态的砂土,相对密度0.33,标准贯入试验击数8击的粉细砂、标准贯入试验击数10击的中粗砂。 软弱粘性土,含水率高、强度低、压缩性高的粘性土,包括:软塑和流塑状态的粘性土,标准贯入试验击数4击的粘性土层,压缩系数0.5MPa-1的粘性土。 3.3 坚实土层 hardsoil 包括密实卵砾石、砂土和坚硬粘性土。 密实卵砾石,动力触探击数20击的卵砾石。 DB13/T 53542021 2 密实砂土,相对密度0.67或标准贯入试验击数30击的砂土。 坚硬粘性土,标准贯入试验击数15击的粘性土。 4 基本规定 4

6、.1 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在设计之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工作安排应保证合理的勘察周期。勘察工作可按工作准备、现场勘察、试验、资料整理、成果验收的程序进行。 4.2 勘察工作应按勘察任务书的要求进行。 勘察任务书应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范围、设计阶段、工程规模、建筑物型式、采用天然建筑材料种类及用量、勘察内容、对勘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勘察成果提交时间。 4.3 勘察工作应遵守下列原则: a) 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工程特点、场地条件,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因地制宜地进行地质勘察工作,重视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和经验分析方法; b) 优先采用地质测绘、坑(槽)探、物探、静力触探等

7、简易勘探方法; c) 物探工作应根据勘察需要安排,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岩土体的地球物理特性、探查对象、探查目的选择合适方法; d) 应重视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条件改变及其影响; e) 复杂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应进行重点勘察评价,需要时进行专门研究; f) 岩土物理力学试验的内容、方法和数量应根据工程特点、岩土体的性质、运行工况等确定,试样和原位测试点的选取应具有地质代表性; g) 重视建基面编录、高边坡稳定性预测等施工地质工作,加强对不良地质问题的预测和处理研究; h)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勘察技术水平和勘察成果质量。 4.4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根据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

8、种类、数量,按照优先选用当地材料、注重环保的原则,由近及远进行料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确定料场位置后再进场勘察。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可直接进行详查,勘探点间距和试验项目宜满足 SL 251 的规定。 4.5 勘察工作准备包括下列内容: a) 搜集分析工程区地形、地质等资料,搜集工程区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资料; b) 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工程区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了解工程区交通、各类管线等工作条件; c) 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 4.6 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包括下列内容,勘察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a) 任务来源、工程概况、勘察阶段、勘察目

9、的及任务; b) 工程区地质概况及工作条件; c) 已有地质资料及其适用性分析; d) 勘察工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e) 勘察工作布置、勘察方法、主要技术要求、计划工作量,勘探点布置图; f) 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技术对策; g)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 h) 勘察工作组织、资源配置、进度安排; i) 勘察成果提交的内容、形式、数量等。 DB13/T 53542021 3 4.7 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前,应根据查勘情况进行场地复杂程度划分。根据地形地貌、地基岩土体的复杂程度等场地条件,将场地按表 1 分为复杂场地和简单场地。 表1 场地复杂程度划分表 划分依据 复杂场地 简单场地 场区

10、稳定性 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的场区,且有大面积砂土和少粘性土层分布 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的场区 地形地貌 山区-丘陵,沟道发育,地形起伏变化大 平原地区,地形较完整平缓 地层岩性 岩性种类多,不均匀,性质变化大; 特殊土分布范围较大,对工程有显著影响 岩性种类少,较均匀,性质变化小,地层结构简单; 无特殊土或有特殊土分布但对工程影响不大 地质构造 有显著影响工程的断层或破碎带 无显著影响工程的断层或破碎带 地质环境 已经或可能受到破坏,且对工程有显著影响 基本未破坏 地下水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水或其它复杂水文地质条件 勘探深度内无地下水, 或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11、 不良地质作用 一般或强烈发育 基本不发育 注:划分时按“一项符合、就高划类”的原则执行 4.8 选择工程场地应尽量避开存在较大滑坡体、崩塌体、严重渗漏等重大不良地质问题地段,尽量避开大量分布可能液化土、特殊土地段。 4.9 勘探工作中,复杂场地应加密勘探点,简单场地可减少勘探点。设计需要时,勘探点位置及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勘探过程中,遇松软土层、特殊土层以及堤防等挡水工程地基浅层遇强透水层应加大勘探深度,并满足沉降计算、渗漏分析、地基及防渗处理等需要。在没有特殊要求时,遇基岩、坚实土层可减小勘探深度。 4.10 根据设计需要和场地条件对水和土的腐蚀性进行评价,水样、土样的采取按照 GB 50

12、021 执行。环境水的腐蚀性评价按照 GB 50487 执行,土的腐蚀性评价按照 GB 50021 执行。 4.11 勘察工作取得的各项原始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及时整理分析。提交的勘察成果应资料完整、可靠,正确反映工程区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评价正确,建议合理。 4.12 内业整理及报告编写参照 SL 567 的规定,并可适当简化。报告附图附件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4.13 成果验收应按照勘察任务书进行。 5 勘察阶段 5.1 勘察阶段划分: a) 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可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详图等阶段,勘察阶段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并简化超前进行

13、,线路确定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b) 除险加固工程勘察可分为安全鉴定、初步设计两个勘察阶段; c) 项目实施方案的地质勘察应达到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深度; d) 对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地质勘察。 5.2 规划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 DB13/T 53542021 4 5.2.1 地质勘察可采用搜集资料、现场调查等方法,一般不进行勘探,勘察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a) 了解区域构造稳定性、地震概况; b) 了解工程区地形地貌特征、不良地质作用; c) 了解工程区内主要地层岩性、成因类型、岩土特性及分布; d) 了解工程范围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初步分析对工程的影

14、响; e) 了解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f) 了解工程区附近天然建筑材料分布。 5.2.2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根据场地地质条件结合当地经验,采用地质类比法提出。 5.2.3 一般不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只编写设计报告中的地质章节。 5.3 可行性研究阶段 5.3.1 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为选定线路或建筑物布置进行地质论证,对场区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存在两个或以上拟选场地时,进行地质比选分析。 5.3.2 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确定地震动参数; b) 基本查明工程范围及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重点是特殊土层分布及特征;对堤防、引水渠道工程调查古河

15、道、中强透水层分布; c) 初步分析工程范围及建筑物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并进行分段或分区评价,评价环境水、土的腐蚀性,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d) 基本确定各岩土层物理力学参数; e) 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调查,初步评价各料场的质量和储量。 5.3.3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进行地质测绘或调查; b) 因地制宜布置勘探、取样、试验工作; c) 一般通过室内试验基本确定土层物理力学参数, 岩石物理力学参数一般采用地质类比法提出; d)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4 初步设计阶段 5.4.1 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为选定线路

16、或建筑物位置和地基处理进行地质论证。 5.4.2 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复核地震动参数; b) 查明工程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对堤防、引水渠道工程查明古河道分布; c) 查明土层密实程度、力学特性,特殊土层分布及特征; d) 查明基岩的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可溶岩喀斯特发育特征、基岩面起伏情况,以及地质构造、软弱结构面特征等; e) 查明不良物理地质现象成因及分布范围,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 f) 查明岩土层的透水性,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地下水位变化规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评价环境水对

17、混凝土的腐蚀性。评价土的腐蚀性; g) 确定各岩土层物理力学参数; h) 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详查,评价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储量。 5.4.3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调整线路或场地补充地质测绘或调查,布置勘探、取样、试验工作; DB13/T 53542021 5 b) 通过室内试验确定主要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试验; c) 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5 施工地质 a) 根据勘察任务书和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地质工作; b) 针对重要基面、边坡做好地质编录,根据地质条件结合施工进度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6 堤防工程 6.1 工程地质测绘 6.1.

18、1 工程地质测绘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沿堤防布置, 测绘范围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 可为堤线两侧各 50m200m, 测绘比例尺宜 11000012000, 建筑物场区宜 120001500。已建堤防等工程根据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测绘范围应覆盖历史险情范围。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后的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 6.1.2 堤防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古河道、洼地、坑、塘、沟、渠、外滩宽度及岸坡形态、坡高、坡脚等微地貌特征; b) 特殊土的分布范围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c) 透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分布特征、埋藏条件等,应特别注意细粒土层中砂土夹层的分布情况;

19、 d) 已建堤防工程堤身、堤基、涵闸、堤岸历史险情情况。决口口门冲刷坑的分布、规模、堵口填坑材料类型、后期运行状况等; e) 堤身现状、历史加高培厚情况,防渗加固处理范围、方法、效果,岸坡失稳类型、规模,护岸工程现状等。 6.2 勘探 6.2.1 根据需要对堤身、堤基布置物探工作,物探工作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布置。物探工作应符合SL 326 的规定,提防隐患探测还应符合 SL 436 的规定。 6.2.2 堤防坑探、钻探工作应与护岸挡墙、涵闸等建筑物综合布置,以节约勘探工作量。 6.2.3 堤身勘探应侧重堤身填筑土的均匀性、密实程度、渗透性。 6.2.4 坑探、钻探沿堤线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

20、面,横剖面宜垂直纵剖面布置,间距根据需要确定,每个工程地质单元应至少有 1 条横剖面,其长度应包括堤内、堤外影响区,用于渗透分析的,其长度应满足渗透分析需要。复杂场地、险情多发段应加密横剖面,横剖面上应不少于 3 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 2 的规定。堤防工程勘察宜先完成纵剖面勘探,根据取得的地质资料调整横剖面布置。 表2 堤防坑探、钻孔工作布置表 单位为米 场地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 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 勘探点深度 纵剖面 横剖面 纵剖面 横剖面 复杂场地 5001000 1030 200500 1030 堤防勘探点深度至堤基以下堤身高度的 1.5倍,且不小于 5m。当相对

21、透水层或软土层较厚时,孔深应满足渗流与稳定分析的要求。 堤岸勘探点深度至河床深泓以下 5m 简单场地 10002000 1050 5001000 1050 DB13/T 53542021 6 6.2.5 挡墙式护岸、挡墙式防洪堤,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横剖面根据需要结合堤防工程布置,不同地质单元应有横剖面,横剖面上应不少于 2 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挡墙式护岸、挡墙式防洪堤勘察坑探、钻探工作布置表 单位为米 场地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 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 勘探点深度 纵剖面 横剖面 纵剖面 横剖面 复杂场地 100200 1030 3010

22、0 1030 勘探点深度至建基面以下挡墙高度的 2 倍,且不小于 3m。设计需要时勘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简单场地 150300 1030 50150 1030 6.2.6 小型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勘探结合堤防勘探布置: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每座建筑物布置 1 个勘探点。重要或设计需要的典型建筑物可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 建筑物中心 1 个勘探点, 上下游各 1 个勘探点。 勘探点间距宜 15m50m; b) 初步设计阶段每座建筑物沿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建筑物中心 1 个勘探点,上下游各 1 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 15m50m。复杂场地或沟道宽度大于等于 5m 的场区,宜在建筑

23、物中心垂直纵剖面布置 1 条横剖面,两侧各 1 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 10m30m; c) 勘探点深度至建基面以下建筑物底板宽度的 1.52 倍,且中心勘探点深度不小于 5m。遇松软土层宜加大勘探深度,有液化等地基处理或设计其它需要时勘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 河道工程 7.1 工程地质测绘 7.1.1 河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测绘范围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测绘比例尺宜 11000012000。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后的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 7.1.2 河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岩土分界线、土类分界线、土层颗粒组成; b) 古河道、

24、深泓、外滩宽度及河道走势; c) 特殊土(包括垃圾等)、砂土的分布范围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7.2 勘探 7.2.1 一般不进行物探工作。建筑物需要时,可针对地基布置物探工作,物探工作应符合 SL326 的规定。 7.2.2 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疏浚需要沿河道布置 1 条纵剖面,宜在河道流势、岩性变化段布置横穿整个河道的横剖面,横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剖面及测量横断面布置; b) 勘探点应布置在清淤疏浚河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宜 500m1500m,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宜 200m1000m,勘探深度一般至清淤疏浚后河底以下 1.5m3m。 7.2.3 橡胶坝、溢流

25、堰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河床及两岸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30m100m; DB13/T 53542021 7 b) 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 30m50m。河床及两岸可根据需要布置横剖面,勘探点间距宜 15m30m; c) 勘探深度至建基面以下 2 倍基础宽度或坝(堰)高,且不小于 3m,设计需要时勘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遇基岩应减少勘探深度,遇松软土层、强透水层宜加大勘探深度。 7.2.4 裁弯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裁弯中心线布置 1 条剖面,不同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控制,

26、勘探点不少于2 个; b) 初步设计阶段沿裁弯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不同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控制,勘探点不少于3 个,其间距宜 30m100m;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至少应有 1 条横剖面,横剖面长度应为新开河道上口宽度的 1.5 倍,横剖面上勘探点不少于 3 个; c) 勘探深度至河底以下 3m5m。遇基岩应减少勘探深度,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7.2.5 码头、栈道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 30m200m; b) 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 30m100m。码头可根据需要布置横剖面,勘探

27、点间距宜 20m50m; c) 勘探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码头一般 10m20m,栈道一般 5m10m。采用桩基础的,深度至桩端以下 3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强风化基岩 12m 应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7.2.6 河道工程中的行车道、停车场等场地勘察参照执行 CJJ 56 的规定。服务设施、亭台楼榭等建筑物勘察执行 GB 50021 的规定。巡河路及桥梁等勘察执行 JTG C20 的规定。 8 渠道工程 8.1 工程地质测绘 8.1.1 渠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沿渠道线路布置。测绘范围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包括比选线路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可为线路及两侧各 50m2

28、00m。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宜 11000012000,复杂场地或建筑物场地,可根据需要进行 110001500 的地质测绘。 8.1.2 渠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岩土分界线,岩性分布及特征; b) 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冲沟、古河道、坑塘、取土坑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c) 特殊土(包括垃圾等)、松砂土、强透水土层分布情况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d) 傍山渠段、高陡边坡渠段的边坡形态、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 8.2 勘探 8.2.1 可行性研究阶段宜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岩土层情况等布置物探工作,主要查明基岩面起伏、溶洞等不良地质

29、体、古河道、古冲沟、断裂构造等的分布、规模,物探工作应符合 SL 326 的规定。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新增区段,宜补充物探工作。 8.2.2 坑探、钻探沿渠道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横剖面根据需要结合建筑物垂直纵剖面布置,每个工程地质单元至少有 1 条横剖面,横剖面长度宜为渠道开口宽度的 1.5 倍,用于稳定分析、渗透分析的横剖面长度应满足设计分析的需要。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 4 的规定。工程勘察宜先完成纵剖面勘探,根据取得的地质资料,针对特殊地质条件地段调整横剖面布置。 8.2.3 DB13/T 53542021 8 表4 渠道工程坑探、钻探工作布置表 单位为米 场地复杂程度 可行

30、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 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 勘探点深度 纵剖面 横剖面 纵剖面 横剖面 复杂 5001000 2050 100300 2050 挖方渠道一般至渠底以下3m。填方渠道应满足稳定分析、沉降分析的需要 简单 10001500 3050 300500 3050 8.2.4 渡槽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宽度小于 5m 的沟道,宜在具有代表性的一岸布置 1 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 5m 的沟道, 沟底和两岸应布置勘探点, 间距 50m150m。 勘探点深度至沟底以下 10m20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 1m3m 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b)

31、初步设计阶段: 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 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 宽度小于 5m 的沟道,宜在两岸各布置 1 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 5m 的沟道,勘探点宜布置在墩(桩)下,复杂场地每墩(桩)下 1 孔,简单场地隔墩(桩)1 孔,交错布置。勘探点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采用桩基的至桩端以下 3 倍桩端直径, 且不小于 3m; 采用其它基础的至建基面以下 5m10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 1m3m 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8.2.5 倒虹吸、涵洞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宽度小于 5m 的沟道,宜在具有代表性的一岸布置 1 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

32、 5m 的沟道,沟底和两岸应有勘探点控制,间距 50m150m。勘探点深度至沟底以下 10m15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 1m3m 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b) 初步设计阶段: 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 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 宽度小于 5m 的沟道,宜在两岸各布置 1 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 5m 的沟道,沟底及两岸应有勘探点,勘探点间距20m50m。勘探点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采用桩基的至桩端以下 3 倍桩端直径,且不小于3m;采用其它基础的至建基面以下 5m10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 1m3m 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9 管道工程 9

33、.1 工程地质测绘 9.1.1 管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沿线路布置。测绘范围宜为线路及两侧各 50m100m,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包括比选线路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宜 11000012000,复杂场地或建筑物场地,可根据需要进行 110001500 的地质测绘。 9.1.2 管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岩性分布,岩土分界线; b) 崩塌体、滑坡体、岩溶、泥石流、坑塘、沼泽、冲沟、取土坑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c) 特殊土、松砂土分布情况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d) 断裂及破碎带、高陡边坡段的边坡形态等分布情况;

34、 e) 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土腐蚀性; f) 穿越部位的各类管线。 9.2 勘探 DB13/T 53542021 9 9.2.1 可行性研究阶段布置物探工作。根据设计管材需要,布置测定沿线土层视电阻率的物探工作,评价土的腐蚀性,测点间距 50m200m,测深至管底以下 1m;需要查明穿越地段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或废弃物、水下护岸等特殊埋置物时,应优先采用适宜的物探方法。初步设计阶段线路位置变化的地段宜补充物探工作。 9.2.2 管道线路勘探:沿管道线路中心线布置 1 条纵剖面,勘探点应结合穿越段布置,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管道工程坑探、钻探工作布置表 单位为米 场地

35、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 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 勘探点深度 复杂场地 5001000 200500 管线工程至管底以下不少于 1m。如果不能确定管底高程,可至地面下 5m 简单场地 10002000 5001000 9.2.3 开挖穿越河(沟)道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宜 50m200m,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宜 20m100m,沟道中心和两岸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深度至管底以下 3m5m,无管底资料时,土层勘探点深度至河床底以下 10m20m,对卵砾石河床或强风化基岩勘探点深度宜为 5m10m。 9.2.4 非开挖穿越河(沟)道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在穿越中线位置的上游 15m20m 布置

36、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宜 50m200m,沟道中心和两岸应有勘探点控制。初步设计阶段在穿越中线位置的上、下游 10m15m 分别布置勘探剖面, 两条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 勘探点投影到管道中心线上的间距宜 20m100m。勘探点深度至管底以下 5m10m,无管底资料时,土层勘探点深度至河床底以下10m20m,对卵砾石河床或强风化基岩勘探点深度宜为 5m10m。穿越方案设置竖井的应根据竖井大小和地质条件在竖井位置合理布置勘探点,勘探深度至竖井底以下 3m,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9.2.5 非开挖穿越交通线部位: a) 可行性研究阶段在交通线一侧布置 1 个勘探点, 勘探深度至管底以下

37、 5m, 管底线不能确定时,可至地面以下 10m15m; b) 初步设计阶段沿管线方向在交通线两侧竖井部位各布置 1 个勘探点,勘探深度至管底以下3m5m,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10 勘察成果 10.1 工程地质调查或工程地质测绘,不单独编写报告或说明,勘察成果反映在地质勘察报告和综合工程地质图。 10.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宜包括:前言、区域地质概况、场区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评价、结论及建议。 10.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结合工程特点及建筑物类型,重视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的综合分析与评价,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对线状工程进行分段评价,对建筑物场地宜分类型、分部位评价,对主要工

38、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结论明 DB13/T 53542021 10 附 录 A (规范性)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表 A.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序号 图件名称 规划、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1 区域构造纲要图 - + + 2 综合工程地质图 + 3 工程地质剖面图 + 4 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图 - + + 5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剖面图 - + 6 代表性钻孔柱状图 - + + 7 坑槽探、竖井展示图 - + + 8 岩、土、水试验成果统计表 - + 9 岩、土试验报告、水质分析报告 - + + 10 物探报告 - + + 11 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研究报告 - +

39、 + 注: “”表示需要提交的附图附件,“+”表示视需要提交的附图附件,“-”表示不需要提交的附图附件 DB13/T 53542021 11 附 录 B (资料性) 岩土分类和鉴定描述 B.1 岩石 B.1.1 基岩应鉴定岩石的地质名称,描述节理裂隙发育程度、风化程度,并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岩石坚硬程度按表 B.1 执行,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按表 B.2 执行。 表 B.1 岩石坚硬程度分类 坚硬程度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 强度Rc (MPa) Rc60 60Rc30 30Rc15 15Rc5 Rc5 表 B.2 岩体完整程度分类 完整程度 完

40、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 Kv 0.75 0.750.55 0.550.35 0.350.15 0.15 注:岩体完整性指数Kv等于岩体弹性纵波速与岩石弹性纵波速之比的平方 B.1.2 岩体风化带划分、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 GB 50487 的规定。 B.1.3 岩石的描述一般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颜色、风化程度、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芯形态和长度。对沉积岩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B.1.4 岩体的描述包括岩层产状、结构面、破碎带、结构体、岩层厚度。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

41、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对软岩和极软岩,应注意是否具有可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对极破碎岩体,应说明破碎的原因,如断层,全风化等。对岩体还应预测开挖后是否有进一步风化的特性。 B.2 土的分类 B.2.1 堤防工程土的分类应符合 SL 188 附录 A 的规定,天然建筑材料土的分类应符合 SL 251 附录 B的规定。 B.2.2 其它工程土的分类可按下列规定: a) 碎石土: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 50%,颗粒完全分散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并按表 B

42、.3 进一步分类。 DB13/T 53542021 12 表 B.3 碎石土分类 碎石土名称 颗粒形状 颗粒级配 现场简易鉴别 漂石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 20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 1/2 以上颗粒大于排球 块石 棱角形为主 卵石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 2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 1/2 以上颗粒大于蚕豆 碎石 棱角形为主 圆砾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 1/2 以上颗粒大于高梁粒 角砾 棱角形为主 注:分类时,应根据颗粒形状,按颗粒粒径由大到小的累计含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b) 砂土:粒径大于 2mm 的颗

43、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 50%,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 50%,野外特征呈散粒状、无塑性的土,可定名为砂土,并按表 B.4 进一步分类。 表 B.4 砂土分类 砂土名称 颗粒级配 现场鉴定参考 砾砂 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含量占全重 2550% 1/4 以上颗粒比高粱粒大 粗砂 粒径大于 0.5mm 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 50% 1/2 以上颗粒比小米粒大 中砂 粒径大于 0.25mm 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 50% 1/2 以上颗粒比砂糖粒大 细砂 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 85% 4/5 以上颗粒与粗玉米粉相似 粉砂 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

44、超过全重 50% 颗粒粗细与小米粉相似 注:分类时,应按颗粒粒径由大到小的累计含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c) 粉土: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50%,且塑性指数等于或小于 10,野外特征介于粉砂和粘性土之间的土,应定名为粉土。粉土可根据其粘粒含量细分为粘质粉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为粘粒含量超过总质量 10%的粉土,砂质粉土为粘粒含量小于或等于总质量 10%的粉土。土的塑性指数采用 76g 锥入土深度 10mm 的液限计算。 d) 粘性土:塑性指数大于 10 的土应定名为粘性土。 塑性指数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粉质粘土;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粘土

45、。 B.2.3 混合土:主要由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中的两种以上土混杂且缺少中间粒径的土应定名为混合土。 混合土需要进一步分类。当粉土或粘性土中粒径大于2mm的粗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细粒混合土。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粉土或粘性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粗粒混合土。其定名应以主要土名在后,次要土名在前组合定名,如含碎石粉质粘土,含中砂粘土、含粘性土卵石等。 B.2.4 土的鉴定应根据现场描述、开样记录、土工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46、b)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c) 粉土、砂壤土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d) 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DB13/T 53542021 13 e) 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需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描述臭味,对填土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对黄土描述大孔隙、垂直裂隙等,对膨胀土描述裂隙面光泽、皂感等,对混合土分别描述粗粒和细粒部分; f) 对具有夹层、互层、夹薄层特征的土,描述各层厚度和层理特征。 DB13/T

47、53542021 14 附 录 C (资料性)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的分析与选定 C.1 岩土参数试验、分析与统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工程设计需要、计算模型,进行岩土力学试验设计,确定试验方法、试验数量以及试验前对土样的处理方法; b) 通过对取样方法、试验方法、不同试验方法所得数据的差异、数据的离散程度、试验方法与计算模型的配套性等分析,评价试验成果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c)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应按场地的工程地质单元和层位分别统计。宜采用数理统计法整理试验成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舍去不合理的离散值。可按极限误差法(样本容量10)或格拉布斯( Grubbs)法(样本容量10)舍

48、去不合理的离散值,也可根据经验取舍; d) 参数离散性过大时,应分析工程地质单元或岩土层划分的合理性。需要时,应重新进行分段或分区,重新划分工程地质单元或岩土层。参数离散性可参考表 C.1; 表 C.1 参数变异性分级 变异系数 C C0.1 0.1C0.2 0.2C0.3 0.3C0.4 C0.4 变异性 很小 小 中等 大 很大 e) 统计表中物理参数一般列出:最大值、最小值、组数、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渗透系数宜列出: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力学参数还应根据参数用途从偏于安全角度考虑列出: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所有参数均应提出地质建议值。 C.2 岩土渗透系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

49、规定: a) 用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计算时,采用小值平均值; b) 用于渠道渗漏量、基坑涌水量计算的渗透系数,采用大值平均值; c) 用于浸没区预测的渗透系数,采用平均值; d) 其他情况下,可根据其用途综合确定。 C.3 岩石或岩体参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规定: a) 岩体的密度、单轴抗压强度、抗拉强度、点荷载强度、波速等物理力学参数可采用试验成果的算术平均值; b) 岩体变形参数取原位试验成果的算术平均值; c) 岩体抗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平均值取值。抗剪强度参数对于脆性破坏岩体按残余强度与比例极限强度二者的小值作为标准值,对于塑性破坏岩体取屈服强度作为标准值; d) 硬性结构面抗

50、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取平均值,抗剪强度参数按残余强度取平均值; e) 软弱结构面抗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取小值平均值,抗剪强度参数按屈服强度取平均值; f) 当试验资料不足时,可参照 GB 50487 结合地质条件、当地经验提出地质建议值。 C.4 土体参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规定: a) 物理性质参数取平均值; b) 土的抗剪强度参数: 直剪试验宜取峰值强度的小值平均值, 对三轴压缩试验测定的抗剪强度,可采用试验平均值; c) 土的压缩模量宜采用小值平均值。 C.5 混凝土基础与地基土间的抗剪强度建议值可参照下列规定: DB13/T 53542021 15 a) 对粘性土地基,内摩擦角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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