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一览表
序号
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绥化市前期物业管理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 )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于( )年( )月( )日确定( )为中标人,现提交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报告由下列两部分组成:
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共( )页;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共( )项,( )页。
请予查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核准意见书
:
经核准,你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配置面积、数量、规模、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此通知。上述房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其所有权依法属于小区全体业主,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房屋权属登记事宜。
请持此通知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预(销)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核 准 意 见 书
招标备案登记编号:
(招标人名称 ) :
你方提交的申请已收讫,现将核准意见通知如下:
□ 准予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理由如下: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10万)以下;
□不准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理由为不符合上述情况,按规定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准予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理由如下:
□公开或邀请招标(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两次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以下;
□分期建设且部分物业已实施物业服务管理
□在已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
□不准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理由为不符合上述五种情况,按规定应以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服务标准: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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