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文化纵横电子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作品判断与保护以三类典型竞技游戏为例数据时代下,一些典型的竞技类游戏比赛诸如红色警戒2冰天王比赛、LPL、KPL、CSGO特级锦标赛、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等国内国际赛事的关注度俨然已超过了传统体育,成为当下体量最大,商业化程度最高的体育赛事,由此衍生的以此类竞技游戏为代表的游戏作品籍此收获大量玩家。在竞技游戏对社会创造巨大竞技价值的当下,对于竞技游戏的创新思路即来自玩家或职业选手在游戏游玩中并通过游戏展现的妙手偶得,在著作权法领域也应当得到重视和关注,其关于作品属性的判断、如何进行保护亦值得探讨。三类典型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作品判断RTS游戏创新思路的作品判断
2、游戏介绍。即时战略游戏(Real-Time Strategy Game),简称RTS。是指一种在游戏中玩家结合自身决策,以即时性宏观操作对属于自己的多个单位进行控制,辅之以战略资源合理配给进行竞技的游戏类型。作品判断分析。在RTS游戏之中,创新思路往往是玩家出奇制胜的关键所在,且一经推出,将通过网络直播与视频的方式引得大量玩家效仿。诸如魔兽早期由CQ2000研发的3兵营暴Footman打法(一种舍弃强力后期角色的快节奏打法)。在RTS游戏之中,因其策略性和节奏性较强,这些创新思路可以使得整个游戏呈现出显著的游戏生态变化。在当下游戏作品判断方法中,有学者通过著作权纠纷指出仍然需要以“独创性”这一
3、核心要点作为其是否属于作品的核心表达1,而判断RTS则游戏的独创性则可以以其游戏规则入手。有学者认为,游戏规则是将游戏设计者的设计要素相串联产生的独创性成果,平衡性与生活经验的融入更是赋予其人性化创新色彩2,笔者对这一观点持赞同态度。而RTS游戏的多单位操作与需要大量战略分析的特点,当某种创新思路被研发出后,冉晨晔(江南大学法学院江苏无锡214122)摘要:随着电子竞技社会价值的逐步发挥,竞技游戏创新思路作为竞技游戏主体的妙手偶得,在著作权法领域应当得到重视和保护。RTS、MOBA、FPS三类游戏作为当前竞技游戏的典型代表,其策略创新思路、操作创新思路在固定后能否成为著作权的对象各有不同,对于
4、其认定要综合创新性、思想表达、客观效果判断等方面进行考量。结合对上述创新思路是否可成为作品的判断,可以进一步探究相应的保护途径,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关键词:作品判断;竞技游戏;创新思路;法律保护途径已经可以构成对游戏规则的颠覆,这点在将其作为前身的MOBA类游戏频繁修正其游戏资源以改变游戏生态中也得以体现。因此,玩家或者职业选手在游玩过程中的创新思路本质上就是对游戏玩法的创新,是对游戏单位、地图游戏资源的重新配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采取可以有形复制即保护的判断标准,这种创新思路显然可以通过现在的流媒体形式进行复制传播,辅之以智力、经济价值,完全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对象。MOBA游戏创新思路的作
5、品判断游戏介绍。MOBA,英文全称:Multiplayer Online Battle Arena,意即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通常指以两队在游戏地图中对抗的方式进行,玩家操作RTS风格的界面控制角色,获得金币以扩大优势进行竞技的游戏类型。竞技性目的讨论。关于MOBA游戏,不同于传统RTS游戏的不仅包括观赏性强、团队配合紧密等特征,还包含着以胜利作为目标导向的强烈需求。因传统RTS竞技逐步走向没落,现在的RTS玩家则倾向以体验游戏、怀旧观赏、传播盈利为游戏目的且因其低互动性而使得游戏双方的胜负欲较弱。有学者指出,正是类似于MOBA这种以胜利为目的的特征,将自身排除了作品的范畴,理由是这种竞技游戏
6、的游玩是出于效率或者实用的目的,并没有追求表达效果3。笔者在当下对此持不同观点,随着网络直播的发展,俨然出现了以英雄联盟、王者荣耀为代表的MOBA游戏的游戏直播与游戏视频为生的玩家主播与视频博主群体。他们中的部分有些会将输赢作为直播节目效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明里暗里故意以输掉比赛这种形式寻求更多的观看量和播放量。这种行为因其身份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社会评价并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内,但这种“半剧本”式配以应变的表现形式与被我 013文化纵横国著作权法归类为作品的杂技、小品等无本质差别。游戏策略思路。当下较为流行的MOBA游戏的创新思路,则可以分为游戏策略思路与游戏操作思路两种。游戏策略思路,则主要
7、是指在MOBA游戏中以团队策略为核心、个人能力为辅助的战术体系与战略选择,最典型的则是我国英雄联盟台湾TPA战队率先在职业赛场上使用的41分推战术(由单线强势的玩家进行牵制,帮助队友打开局面)。有学者认为,竞技类游戏因往往不涉及思想的体现,根据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判断标准,所以不是作品4,而对于MOBA游戏策略思路的特征进行分析,则可以对其展开具体化探讨。本文认为,著作权意义上作品思想的体现很多时候上是对精妙设计与深刻见地的探寻,如在角色扮演类游戏层面往往体现为对预制者对游戏元素的高超布置手段,亦有学者将融入诸多元素的解密游戏纪念碑谷作为埃舍尔美学的集中体现5,而在MOBA竞技游戏中,一种新的策略
8、思路往往让玩家与观众叹为观止、让游戏开发者大为吃惊,甚至诱发所有玩家相继模仿、游戏制作者不惜替换其中关键游戏元素的后果。譬如英雄联盟曾经出现的“野核战术”(一种以某位玩家为核心的快速成长打法),最先由玩家研发、而后在职业比赛大放异彩,一时为英雄联盟圈内所熟知与效仿,也迫使riot公司在接下来数个版本对打野道具进行不断地限制。这些具有巨大MOBA类战术参考价值的战略思路,很难想象游戏制作者在设计之初能够合理预见,甚至能称得上是对游戏原型的全新创新,而非依附于某类游戏之上。这种精妙的设计,虽然基于实用的目的进行创作,但一经传播则具有很大的艺术价值与情感价值,客观上达成了对游戏设计与策略见地的探寻,
9、当然可以认定为是思想的表达。另外,这种对策略创新思路的追求,也可以看作是数据时代下对于全新竞技规则的演绎,这一点与传统棋类策略与球类策略关联性较强,一旦以文字、音像载体体系化地固定下来,很容易成为类似象棋基本战术 攻势足球、战略分析等体育策略系列作品的集合。游戏操作思路。游戏操作思路主要是指在MOBA游戏中以个人能力为核心、团队战略为辅助的技巧的表达展示与操作的排列组合。有学者在游戏操作的认定方面,提出要遵循客观效果判断标准,需要探讨玩家对游戏画面是否做出了独创性贡献6,进而认为游戏操作属于“用户衍生内容”,笔者在MOBA游戏操作思路方面对此持肯定态度。对于MOBA游戏而言,玩家的操作来自于现
10、有角色技能组的排列组合,本质上是对底端游戏引擎与显示端游戏元素的不同顺序调用,很难认定为是对游戏内容或者游戏规则的创造性设计。再加上玩家在MOBA游戏对某些新奇操作一旦了解就会进行模仿并频繁使用的特性,对游戏操作思路加以保护在社会现实中难以实现亦无必要。至于学界经常论述的游戏画面的固定性问题,这种操作上的创新思路典型的如英雄联盟无双剑姬的“一秒四破”(一种以高速敲击键盘实现的操作压制手段)、魔蛇之拥的“反向石化”(一种需要键盘鼠标高度协调的技能释放手法)等,终归离不开游戏引擎预设的技能机制,本质上是对技能机制的充分发挥,难以从开发者的基础创造中剥离,已然是创造者固定完成的画面反映。在这个角度之
11、下,也无必要将操作思路认定为作品。小结。综上,MOBA游戏对竞技性目的的追求,在当前社会现实中游戏表演获益丰厚的背景之下已经进行着向职业竞技与节目效果两种目标的分化,以胜利作为目标导向已难以成为否定其成为作品的关键理由。MOBA游戏的策略思路因可以视作对体育竞技规则的重新演绎且本身具有设计与思想价值,可以认定为是思想的表达。至于MOBA游戏的操作思路创新,则可以从独创性贡献的客观效果与画面的固定性将其排除于作品之外。FPS游戏创新思路的作品判断游戏介绍。FPS(First-person Shooting game)第一人称视角射击游戏,即以玩家的主观视角操作任务来进行射击的游戏类型。作为现在迸
12、发出旺盛生机的FPS游戏,其中的某些沙盒类具有复杂的分类与形态各异的交互性,因此本文只讨论曾经盛极一时、现在革新盈利模式后经典的FPS射击游戏的作品判断。作品判断分析。FPS游戏的创新思路主要也可以仿照MOBA游戏分为游戏策略思路和游戏操作思路两方面,但其中游戏操作思路更多的是来自于对游戏已有枪械的创新型使用,如CSGO中的“瞬狙”(在使用游戏道具狙击枪的开镜过程中瞬间射杀敌人)操作,比之MOBA游戏操作按照“客观效果判断说”而言更乏作品的创新性,其与MOBA游戏的技能组操作类同,一旦离开了某个游戏元素将无太大的借鉴价值和观赏性,但其对游戏某种道具的依赖性更难以离开游戏设计者预设的射击引擎,甚
13、至可以说是完全依附于其上,难称得上著作权法意义上“独创性”。而FPS射击游戏中的游戏策略思路,一种全新策略的实现极度依托于玩家操作的支持,出色的个人游戏能力表现(在此类游戏中常常体现为高超的射击技巧)将使得大部分战术失灵,在某些天梯对抗中出现某位高端玩家团灭敌方整支队伍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这类游戏中的策略思路往往不具有可复制性,也就丧失了作为作品的重要条件。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保护非作品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保护途径非作品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认定。对于本文不倾向于归类为作品的竞技游戏创新思路,在著作权法领域也应当予以关注与保护。首先对于fps射击游戏与MOBA游014 文化纵横戏的创新思路,其法律性质
14、则可以完全参照有学者在对于竞技类游戏直播中玩家的表演行为的判断,认定这类创新思路在游戏中的展现为表演行为,进而纳入到邻接权的范畴之内7。这种主张的合理性在于,玩家在MOBA游戏与FPS游戏的创新操作中包含着表演意图,虽并不以明知自己是基于作品进行的表演的客观认知作为必要条件,但客观上也实施了相应的展示、演示行为,这种深化游戏作品意义的行为符合法律设置表演者权的对作品艺术价值进行充分地发挥和传播的利益平衡初衷,对作品创作将产生正向的再激励。实际上,这些创新的操作思路也的的确确予游戏的玩家、开发者、观众等以启发,客观上提升了这些游戏的观赏性艺术价值,在这一点与传统表演者对作品的贡献大同小异,因此认
15、定为表演行为无太大争议。而对于难判断为作品的fps游戏策略思路,则需要一定的讨论。其虽在可复制性上失去了作品的基础,但行之有效的策略在游戏内容之中还是发挥了较大的独创性,也充分体现了此类行为可以带给游戏作品的价值。根据有学者的将客体的独立性作为构成表演者权的关键条件这一界定标准8,FPS游戏的策略思路实际上是在游戏作品基础上形成的高度独立的战略手段且只与玩家的游玩行为具有关联,是玩家对游戏画面、声音、形象多种元素独立展现的综合,因此可以认定为是表演者权的独立客体。这种策略思路被创制之初,当然包含着创造者为达成游戏目的而对此加以展示、演出的意图,辅之以与上文操作思路类似的为谋求利益平衡的论证,也
16、可以将fps游戏的策略思路认定为表演者的表演行为。非作品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保护。由上文判断,可以将这些非作品创新思路纳入表演者权进行保护,但由于这些游戏创新思路本身的特殊性,又使其在这一邻接权的一般保护原理中呈现出特殊性。对于财产权利来说,长期以来,社会对于此类游戏作品创新思路缺乏奖励激励,仅仅是靠这类思路的创作者以进行游戏直播画面呈现、长短视频制作、广告宣发等手段从流媒体平台获益,而未注重对相关表演者创作表演收益的落实,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可能以往对此类作品的性质定义不明造成的。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需要明确表演者权利的二次获酬权问题以帮助创新思路的表演者摆脱经济困境、激发创新活力、带动游戏产业的
17、升级和发展9。在人身权利方面,对于该类表演行为应该注意的是游戏表演通过网络渠道的快速传播往往会淡化最初的表演者权利,以至于对于初演者产生不同的定论,而初演者又会因为举证不足、维权成本过大、粉丝体量差异等原因放弃维权。因此,应当健全此类表演者人身权利的相应规制,较为合适的做法是建立法律认可的备案登记的网络平台,使得普罗大众可以有效地对初演者进行判断和后续合理使用。作为作品的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保护途径作为作品的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认定。如上文所言,RTS游戏的创新思路通常认为只有相对单调的划分,这种创新思路具有独创性成果的特征且能够凭借网络途径轻松加以复制,再加上它在游戏规则领域的开创性价值,完全可
18、以归为作品的范畴。而MOBA游戏的策略思路亦是对规则的颠覆,是一种全新的思想表达,也无需将其排除在作品的概念之外。作为作品的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保护。对这两种创新思路亦可完全遵照现有的作品保护思路进行。因其在以有形载体加以固定后的被侵权形式与传统作品无太大差异,对于侵犯该种创新思路的如以有形载体加以发表、署名、歪曲篡改已有思路等行为,应当追究其民事甚至是情节严重行为的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因其本身的需要广泛应用的特性,游戏创新思路在合理使用时无需遵照传统作品的方式,而可以在使用过程中约定合理使用的方式和范围,但不能突破已有的合理使用的法律规制,这也是结合游戏内容对其保护的可行性例外。综上,从本
19、文分析的三类典型竞技游戏的创新思路可以看出,当前具有分析价值的竞技游戏因其类别属性使得对其是否能作为作品的认知出现差异,典型的竞技游戏思路部分可以作为作品进行探讨和保护,而另一部分又可以在游戏中视为表演行为,通过对两者的分析对当前竞技游戏创新思路的定性和保护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1黄娟敏,朱晓瑾.游戏构成要素作品属性的认定及其侵权判断以创梦天地诉嗨翻科技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为例J.中国版权,2020(5):79-83.2朱艺浩.论网络游戏规则的著作权法保护J.知识产权,2018(2):67-76.3崔国斌.认真对待游戏著作权J.知识产权,2016(2):3-18.4金泳锋.类型化视角下网络游戏动态画面的著作权权属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6):180-187.5杨奇,陈树超.埃舍尔艺术美学思想在电子游戏中的体现与应用以纪念碑谷为例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20(1):69-74.6李昊.狭义著作权视角下游戏玩家操作行为的性质分析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7(2):54-60.7欧婉华.竞技类游戏直播中游戏玩家的表演者权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21.8郑智武.论表演者权的法律性质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07,5(2):118-124.9佟雪娜,郝珊.著作权法新业态下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前瞻J.人民音乐,2021(11):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