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简述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何区分?答: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4、过错责任:(1)保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为过错责任;(2)无偿保管人仅对其故意及重大过失负责;2、简述无效合同包括哪几种?答: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特征: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从合同订立时就无效。2、无效合同绝对无效:即当事人已经履行完
2、毕,合同也无效。3、无效合同当然无效:不管当事人是否知道都无效。4、无效合同可以完全无效也可以部分无效而且无效的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 如何理解物流企业的合并及分立?答:物流企业的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为了物流经营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成一个物流企业。按合并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并可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物流企业的分立是指已经设立的物流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
3、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依分立的不同方式,物流企业的分立可分为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4. 简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
4、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5 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哪些自然人?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对于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6、简述无效合同包括哪几种?答:一是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合同;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
5、家利益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合同;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7、简述合同的解除概念及条件答: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有两种:一是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二是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6、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8、简述承诺的概念及要件。答: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件:承诺必须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
7、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9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10、简述招标采购的流程?答:流程:1、招标资格和备案: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到相关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确定招标的方式:是公开还是邀请招标。3.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
8、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在指定的报纸和信息网货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向3家以上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4.编制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申请。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7.现场勘查。8.答疑: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并备案。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10.开标: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11.组建评标委员会。12.评标。13.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14.发出中标通知书。15.签订合同。11 简述仓储合同关系中保管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答: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 仓储费用请求权。仓储费用,是指保管人因保管仓储物而产生
9、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仓储费用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标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也可依保管人所预定的价目表支付。2 损害赔偿请求权。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3 留置权。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仓储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损害,在存货人拒绝赔偿时,享有留置权。4 提存权。我国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12. 物流合同的特征是哪些?答:(1)
10、资源整合化。合同物流企业通过整合自身或外部的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基于供应链全环节的物流服务。(2) 个性化定制。客户所处行业不同,对合同物流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差异化。在某个特定行业中,不同客户自身的供应链模式和物流需求也不尽相同。合同物流服务提供商必须具有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合同物流服务能力。(3) 管理项目化。合同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各个项目的运作模式往往不相同,无法采用标准化管理模式,而需通过组建项目组,进行项目化管理。(4) 区域性。合同物流客户分布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主要集中在东南、华南及沿海发达城市等制造业密集、零售业发达的地区。由于近几年制造业内迁的势头加速,以及市场销售端向内
11、地纵深扩展,合同物流客户分布正在逐渐向中西部扩张。13、简述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渊源。14、请简述在哪些条件下合同有效,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答:有效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5、简述加工承揽合同具有哪些特征?答:基本特征:1、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2、
12、加工承揽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即特定物。3、承揽方必须自己完成定作方交给的工作任务。4、承揽方对定作方享有留置的权利。5、承揽方在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16简述哪些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论述题1、 论述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哪些独特性?答:与一般的合同相比较,政府采购合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这些特性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为国家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政府采购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应由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中的采购方有行政优益权,即行政机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
13、有监督权,并在情势变更时有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不排除在存在过错情况下对供应商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供应商的违约行为有制裁权等。2、 论述采购合同中出现条款不明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答:一、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现在我国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产品的质量有特别的要求,要在合同加以明确。有些产品确实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按产品通常标准来确定,如我国以前对矿泉水没有统一标准,但若矿泉水连普通自来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矿泉水通常标准的。所以,当质量约定不明时,供货方不要以
14、此为自己不合格的产品来辩解,购货方也不必为没有标准而为难。二、是履行地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收方,交付不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的条款要特别注意。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你最好在时效内主张权利。四、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
15、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3、论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答:按照我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最高股东人数限制,没有最低股东人数限制,即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章认可。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首先应有公司名称,同时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原公司法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现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无此要求,只要求有公司住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