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混凝土搅拌站合同范本正式版
中铁十七局津秦客运专线三段标
混凝土搅拌站设备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中铁十七局津秦客运专线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工区
出租方:
2021年×月×日
混凝土搅拌站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铁十七局津秦客运专线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工区
出租方(乙方):真实名称
为确保津秦客运专线三标段工程工期,甲方需租用部分施工机械,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所需机械设备,并同意纳入甲方架子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实际,对机械租赁中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租赁方式
1、乙方以自己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编入甲方架子队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生产。
2、乙方编入甲方队伍后,称谓为×××队×××工班,乙方代表人应配合甲方对该工班的行为负责,接受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
3、双方管理机构:
甲方:
队长: 技术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验负责人: 施工安全负责人: 计划负责人 : ,调度:。。。。。
乙方:
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
第二条 租赁机械名称、范围、计费方式
1、机械名称:成套混凝土搅拌站设备
2、租赁机械的使用范围: 工区 **搅拌站
3、包含的工作内容:混凝土搅拌、运输
4、计费方式:为便于双方各自的经济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租赁机械的租赁费用换算成以完成实物工作量方式进行计费,换算成的项目、单价及工作内容、计量规则详见本合同书附件1。
第三条 机械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2021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租赁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阶段性期限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交底资料为准。若在施工过程当中津秦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业主”)、济南铁路顺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津秦客专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作业期限,则以最终调整后的租赁期限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因工期、进度计划、租赁期限变化而可能造成的人员、租赁设备的停窝工已在第二条第4款的计费方式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额外费用。
3、进场计划:乙方按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进场时间组织机械设备进场,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乙方出租的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或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已经或预计会影响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另行租赁施工机械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限顺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相应顺延作业期限:①重大工程数量变化和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原因。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签认约定
1、租赁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租赁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表》,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再不作调整。
2、本工程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统一上缴,未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应缴纳的设备租赁费税和乙方配属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财产保险费、进出场费等其他税、费已含在合同单价的其他费用项下,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3、相关单价含租赁搅拌站所需的操作人员工资、消耗品、机械租赁费、人员和机械进出场费、设备安装拆除修理费、管理费、标定费、水电(油)费、临时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用、财产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除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
4、工作量的签认:甲方指定×××,×××为现场工程量有权签认人,其他人签认的工程量属于无效工作量。最终结算以甲方签字、计价认可的符合计量规则的合格工作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计量及支付程序
1、每月30日前,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完成的机械作业项目编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并对符合计量支付要求的项目编制《机械作业计费结算表》。
2、《机械作业计费结算表》的审核和审批按以下顺序进行:①首先由甲方计划合同部根据现场有权确认人确认的符合合同规定的《机械作业项目已完工程数量表》编制《机械成果计算表》;②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共同审核确认;③由甲方设备物资部、财务会计部计算应扣款项;④报甲方工区经理批准。
3、费用拨付:根据甲方项目经理批复后的《机械成果计算表》,按总额的90%并扣除甲方垫付款项后的余额拨付乙方;乙方在期中、结算拨付费用时,应向甲方财务部门出据征税票据;甲方向乙方拨付租赁费用时均以支票转账。
甲方拔付乙方租赁费用的多少,根据津秦铁路客运专线资金到位情况确定,甲乙双方约定可分批、分期支付,到位滞后时可延期支付。
4、清算:工程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费用清算手续。甲方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及时结清机械租赁余款。
第六条搅拌站质量保证和检查验收
1、质量控制应在甲方质量控制运行体系下进行。
2、乙方在甲方的控制、监督下,正确操作机械,确保混凝土质量满足津秦客运专线铁路工程对各类混凝土的质量和工艺要求。
3、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人员的检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种质量控制措施。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2、甲方应组织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甲、乙双方对劳务人员不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加强乙方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社会宣传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做到移风易俗,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甲、乙双方要有环保意识,严禁违规弃碴、排污,对于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擅自违规弃碴、排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为保证乙方操作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时有所保障,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甲方办理保险相关手续。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双方应共同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二、甲方责任
1、架子队管理层,负责对乙方行政、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组织进行协调;负责施工技术交底、检查、指导、监督及验收,组织乙方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机械作业,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原材料供应:按附件2表办理。并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
3、负责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混凝土试件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检查、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安全生产。
5、乙方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经甲乙双方、操作者本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代为发放。代为发放的工资从乙方机械租赁费中抵扣。
6、负责审核及检查乙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乙方劳动人员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7、负责搅拌站的调度工作。
8、负责调取混凝土搅拌站电脑记录资料,监控、分析搅拌站原材料使用情况。
三、乙方责任
1、依据签订合同,组织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进场, 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在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治安、环保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确保混凝土质量和操作安全。
2、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操作人员及租赁机械,并负责办理租赁机械的检验、计量和安全使用手续,向甲方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相关资料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证件。
3、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技术规范和混凝土配合比、调度指令组织搅拌和运输作业,因承担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和混凝土浪费的经济损失。
4、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行为,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若有借甲方名誉损害其利益并产生负面影响的,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我方责任。
5、向甲方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花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身份证明资料,确保符合劳动法规要求。
6、所雇佣的机械操作人员按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审核备案。
7、应保证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符合甲方文明施工要求,其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承担甲方按统一标准提供的施工人员劳保用品费用。
8、负责点验和看管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若发生丢失、损失和验收亏量,损失部分按合同附件2所列明的相应材料价格的1.2倍从乙方租赁费中扣除。
9、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搅拌,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按照甲方调度指令组织混凝土的运输,如果由于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造成甲方供应材料超出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以合同附件2所列明的相应材料价格的1.2倍从乙方租赁费中扣除。
10、办理、承担租赁机械财产保险费用。
11、保证租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备齐易损零部件,做好租赁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保障措施。
12、加强施工人员法制观念学习,做到普法教育,不酗酒闹事,遵纪守法;承担违法乱纪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为乙方交纳的本金。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乙方按本合同附件3所约定的主要施工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驻施工现场后一个月,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30%,当工程完成50%时,再返还30%,其余40%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时返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乘以该项合同附件列名单价给乙方计价付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工等待混凝土的,乙方按元/天的违约金偿付甲方。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解除、终止
1、合同的生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并帐务结清时终止。
2、合同的修改: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②、本工程停建或缓建。③、重大设计变更。
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时间进场作业,劳务人员、机具不能满足施工需求。
②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和进度指标。
③施工质量、安全技术多次整改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④拒绝执行甲方或上级部门的指令。
⑤故意拖欠应支付的劳务人员工资。
⑥乙方自行退场。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劳务费的80%办理价款清算手续,20%作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
第十一条 仲裁与诉讼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本条款的更改必须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任何单位盖章均无效。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有关部门保管存档。
附件
1、租赁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表;
2、甲供材料和设备单价表;
3、乙方主要操作人员表
4、租赁机械明细表
此面无正文
甲 方:中铁十七局津秦客运专线三标段乙方:
项目经理部 工区 (章) (章)
代表人: (签字、章)代表人:(签字、章)
签 订 日 期: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附件1
租赁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表
作业项目
计量单位
单价
其中:①操作人员工资
②机械租赁费用
③其他费用
包含的工作内容
计量规则
甲供材料名称及合理损耗量
混凝土搅拌
此格不填写数字
随机操作人员
劳务费
此格不填写数字
合同附件2
甲供材料规格及单价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
合价
交货地点及方式
合同附件3
乙方主要操作人员表
姓名
职位或工种
预计上场时间
上岗证号码
身份证号
合同附件4
租赁机械明细表
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
新旧程度
拟进入施工现场时间
备注
E-PoFax 服务器系统
销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210916001
甲方:
乙方:科技
签约地点:上海
签约日期:2021年9月16日
E-PoFax 服务器系统
销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E-PoFax 服务器产品、实施以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下文所提产品,除特别说明,均指甲方根据本合同从乙方购买的E-PoFax 服务器产品,本次甲方购买的产品为:名称E-PoFax 服务器系统;产品配置清单见本合同第六条。
第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制度。
上述文件时间有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三条合同范围
3.1..本合同涵盖的范围指甲方根据本合同从乙方购买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3.2.甲方除根据本合同从乙方购买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以外的其他系统以及有关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含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其他应用软件)的购买、运输、交付、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升级、维修等不属于本合同范围。
第四条责任和义务
1.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根据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需求调研工作。
2) 安排场地设备、人员配合乙方人员一起,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
3)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产品,并与甲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2) 对甲方进行有偿或无偿的系统实施、培训、技术支持、软件版本升级、及其他售后服务。
3)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版权
5.1.乙方拥有产品(包括源代码、中间代码、目标代码及所有开发文档)的版权(即著作权)。
2甲方在本合同6.1款规定范围内,对产品拥有乙方授权的使用权。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项授权,或对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解密与传播。
第六条产品配置清单
产品价格清单
Item
项目
Qty
数量
Part Description
说明
Total
合计(元)
一、系统软件清单
1
DreamFax 服务器系统软件(V7.0)
1
DreamFax Standard Edition(端口)
软件合计:
二、系统硬件配置及报价
1
模拟语音 合一卡
1
线模拟语音 合一卡
硬件合计:
系统实施服务费:
系统总计:
总 价:
第七条系统适配环境
7.1. Microsoft SQL Server2000或者Microsoft SQL Server2005及Service Packs 3或更高版本(采用混合模式)、IE6.0浏览器及Service Packs 1、Adobe Acrobat6.0、Office2003。
7.2. Microsoft Windows2000 Serve及相关Service Packs 4、Microsoft Windows2003 Serve、Internet信息服务IIS4.0或更高版本、消息队列服务(MSMQ),MDAC2.7(Microsoft Data Access Components2.7)或更高版本。
7.3 要求服务器为标准的PCI插槽,空间要满足26*12cm的 卡设备的安装要求。
第八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8.1合同金额与相关费用
1) 本合同上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产品与实施服务费。
2) 实施与维护费由乙方负担。
3) 软件产品维护期自软件实施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
8.2.支付方式
1) 甲方将以支票或者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为:元整。
3)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付合同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实施完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50%即人民币: 元整(确认款到帐后同时提供等额发票)。
第九条产品交付
9.1运输方式:乙方直接送货至甲方。
9.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9.3安装调试:乙方将产品送交给甲方后,以技术支持上门的方式对本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且负责对甲方两到三人的及操作人员免费培训工作。
第十条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0.1产品达到规定的行业标准。
10.2整体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服务达到规定的行业标准和“索享 服务器用户手册”的功能要求。
第十一条产品售后服务
11.1产品硬件保修:乙方提供的产品中硬件 板卡的保修期为五年。
11.2产品软件保修:乙方提供的产品中软件保修期为一年。
11.3保修期内服务
11.3.1保修期内现场服务:
假如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对该软件的特性和功能的使用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通过 远程维护不能解决,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11.3.2保修期内 支持:
支持是来回答有关技术及系统运行方面的问题。乙方的技术人员将会就甲方有关系统运行和技术的问题进行答复。
11.3.3保修期内远程维护:
为了提供对该软件的快速维护,乙方将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提供远程维护。
保修期内软件更新:
在产品保修期间乙方对协议所涉及的软件进行了修改、增强或升级等更新,乙方将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为甲方提供所有的更新。
11.4服务沟通方式: , 等
:/61637291/616372(转技术服务部)
:
:(24小时服务 )
第十二条保密原则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价格及其他商业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相关方有权追究泄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若乙方延迟交货,违约金应按迟交货物总值的0.1% X延迟天数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
13.2若甲方延迟付款,违约金应按拖欠价金的0.1%X拖欠天数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由此引起的合同延期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不可抗力除外
第十四条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15.2.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均未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则合同自动延续。
16.2.本合同为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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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 :联系 :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2021年9月16日日期:2021年9月16日
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特征: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工期
5.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6.5其他:
7、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7.10 其它: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4、质量保修
14.1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4.2保修责任范围;除发包人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方故意或非故意损坏、不可抗力损坏外,凡属质量问题及验收合格后移交前承包人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
14.3保修内容:合同价款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业主联系单、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4.4保修费用:工程保修金为计算工程总价的5%,若发生的累积保修费用超过保修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承包人支付。
14.5在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力、物理免费返修。属设计或发包人人为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设计单位或发包人负责。若承包人在保修时限内没能按要求完成保修工作,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承包人进行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费用为经发包人审定的维修费用的1.5倍(从承包人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
15、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6.2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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