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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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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生产、检修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4 职责 4.1 公司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生产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有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2 有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对《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3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负责人,应到公司安全组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3外来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5.4 作业安全措施 5.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有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5.5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作业监护人应熟知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5.6 作业人员职责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的安全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5.7 许可证管理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相符。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四川XX调味食品 2015年4月20日 附: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表 编号: 装置名称 设备名称 原有介质 危险因素 作业单位 作业内容 作业人员 姓 名 监护人 填写人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采样分析 检测时间 氧气含量 检查者签名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 认 人 1、作业前对进入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指出有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异味等。 3、打开遮挡帘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4、检查有限空间上下楼梯是否安装牢固。 5、作业监护措施:救生绳( )。 6、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安全组审批意见: 签名: 完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人签名: FQS 安全FQS——非常规作业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环-安规-003 2 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非常规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作业流程,防止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非常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部门长认为需要进行审批的作业)管理,包括事前申请,作业时的监督,以及作业后的安全确认。 三、定义 非常规作业,是指在公司内实施的,正常作业之外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包括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部门长认为需要进行审批的作业。 四、基本规定 1、 作业前 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1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1.2 作业前,作业部门应进行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b)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e)需外部公司作业的应会同外部公司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1。3作业前,作业部门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4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1。5作业前,《作业审批证》办理: 作业部门应填写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环境安全部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审批证包括:动火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及部门长认为需要进行审批的作业; 2、作业监督 2。1作业中负责人应对现场作业环境以及作业内容进行确认,如与作业审批证内容不符,不得进行作业。 2.2如作业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则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全程监督。 2.3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3、作业后确认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五、具体规定 1、动火作业 1。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1。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1.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3规定执行。 1。4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1.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 1.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8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1.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1 10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1 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 受限空间作业 2。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c)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2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氧含量为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 的规定; c)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规定。 2.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2.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a)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6.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2。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2.6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2。7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2。8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f)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g)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3、盲板抽堵作业 3.1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3.2 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JB∕T450的要求。 3。3 作业部门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分厂)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3。4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 3.5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3。6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 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3.7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3。8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3。9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3。10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部门专人确认. 4 高处作业 4.1 作业分级: 4。1。1 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h≤5 m;5 m< h ≤15 m;l5 m<h ≤30 m;h >30 m. 4。1.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GB/T 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GB 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4.1。3不存在8。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8.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4.2 作业要求 4。2.1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4.2。2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4。2。3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2.4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2.5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4.2.6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2.7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4。2。8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2。9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2.10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4.2.11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 时施工. 5、吊装作业 5。1 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a)一级吊装作业: m>100t; b)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c)三级吊装作业:m<40t. 5。2 作业要求 5.2.1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5。2。2 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5。2.3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5.2.4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2.5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2。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5。2.7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2.8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5.2。9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5。2。10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5.2.11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9。2。10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5.2.12 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5.2。13 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6、临时用电作业 6.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6。2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6.3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6.5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6.6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6.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6。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7、动土作业 7.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2 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7。3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7。4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5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6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7.7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7。8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7。9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8、断路作业 8。1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8。2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8.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 h、夜间不超过1 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8.4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采用安全电压; 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 m,不低于1。0 m; 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应能发出至少自150 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8。5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说明 1、《作业审批证》当天有效,如作业时间超过1天,第二天需重新申请。 2、如非工作日的紧急作业,则申请书内容应 汇报部门长,取得部门长口头同意后方可实施。 立案者 承认者 决裁者 版本号:2。0 学生作业管理办法 布置作业在于巩固消化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认真批改作业是督促学生完成作业,检查教学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和提高作业质量的重要手段。作业布置完成的优劣,批改订正环节的落实,直接影响着学科教学质量的高低;作业布置的质量及数量则直接表现出学生学业负担的轻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提出的“轻负优质教育”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校学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作业的功能 1、巩固和检查功能:侧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在对课本知识、技能的巩固。 2、深化和提高功能:侧重过程与方法,目的在于促进知识的形成和能力的发展。 3、体验和发展功能:侧重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整合,重在体验和实践。 二、作业的类型 1、巩固性作业:以巩固教学效果最佳值为数量标准,避免数量过大,次数失控,讲求科学性,不搞无效的机械重复。 2、归纳性作业:把所学知识按一定的系统进行分类归纳,可以起到新旧联系,扩展知识面,找出知识内部联系的作用. 3、思考性作业:意在锻炼学生的思考能力,不一定需要笔答。 4、创造性作业: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结合自己的认识、体验、经验进行创造. 5、实践性作业:让学生亲自动手、动口、动脑,亲自去做,亲身体验,培养操作与运用的能力。 三、布置作业的原则 1、在内容上突出开放性和探究性。 除保留部分传统型作业外,大部分作业的内容应突出开放性和探究性,也就是学生解答问题时要有一定的思考性、实践性和探究性,作业的答案要有一定的迁移性、开放性,甚至不确定性。 2、在容量上考虑量力性和差异性。 既不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又尽可能发挥学生的潜能.对学有余力或有特别兴趣的学生可以设计不同形式的作业. 3、在形式上体现新颖性和多样性。 要改变单一的文字式作业形式,可以布置一些操作、实验、口头完成的作业;可以在课堂内完成,也可以在课外完成;可以由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小组合作完成。 4、在评判上重视过程性和激励性。 教师可以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到作业评判的过程中来。在评判结果上,每次作业选择一定的比例,尽量使用激励性语言和个性化评语,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 四、作业布置规范 1、作业的设计要符合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有助于学生巩固与加深理解所学知识。除了与课本配套的学习资料外,每个学科只能选择一种练习册作为常规的回家作业。 2、作业要精选。重视教学资料信息的征订与收集,保证每个备课组的教学资料有多种,建立学校精选作业资源库。除配套的作业练习外,教师要精选或编写补充作业,切忌“拿来主义”,增加学生负担。同一年级、同一学科要使用统一的作业本。 3、分量要适当,能在课堂完成的作业不布置到课外去做,每节课保证学生10-—15分钟的动笔时间.每天课外作业总时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科回家作业总量之和:一、二年级不超过20分钟,三、四年级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各科作业量由班主任进行协调. 4、难易要适度,作业的难度以中等学生的水平为准,也要有利于培养“尖子”,适当照顾后进生,提倡因人布置弹性作业。 5、布置作业要提出格式要求,强调书写规范,独立按时完成,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6、每节课要布置预复习作业或口头、书面、实践等不同形式的作业;每次布置的作业,教师要先看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五、作业批改规范 1、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订正,日期明确,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每次作业的整体评价采取等级制,分A、B、C、D或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特别优秀的可用“☆”给予鼓励。教师批改时要给予评价等级,但不得出现只给评价等级而不批改,或既不给评价等级又不批改,只写一个“查阅"等不负责任的现象。提倡运用激励性评语,指导性评语.教师批改作业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体,指示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可调动家长与学生参与作业批改. 2、批改时注意学生作业中的错误数量和性质,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并作必要的记载,作为课堂讲评和改进教学的依据。个别学生的特殊问题可以通过面批面改加以解决。批改字迹要端正,写点简评,打上成绩. 3、凡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全批全改的作业允许精批细改和一般批改相结合。教材中要求学生做的大小作业和配套练习(如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作业本》)要全批全改,且必须由教师批改。同时要加强对数学的《口算训练》和语数其他书面作业的批改,数学的《口算训练》可由学生互批,教师检查。作文批改要做到文中有眉批,文后有总批,有三分之一的详批。要加强作文互评互改的方法指导和能力培养,在开展学生互评互改实验的过程中,教师批改必须达到50%以上。 4、复习阶段的测试题和教师补充的作业,在部分学生由教师批全批全改的前提下(其中灵活性大,容易错的题目应由教师批改),其他可以让学生自批自改或互批互改。单元测试题、期中、期末试卷全部由教师批改. 5、作业批改后要讲评,错误要订正,订正后的作业仍然要及时批改,且必须由教师批改. 六、学生作业要求 1、作业本封面要写清校名、班级、姓名、学号,注明作业本类别或编号。 2、学生作业要统一用笔,一至二年级学生一律用铅笔写作业,三年级起可以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作业。 3、各学科作业格式要统一,课与课、题与题之间空行、空格等要一致,由各学科教研组长负责协调。 4、教育学生书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楚、正确、规范,字的大小、间隔要适中,保持簿本整洁,不乱涂乱画和撕破作业本。 5、三至六年级人手一本数学草稿本,使用要工整。竖式中的横线要用尺子画,低段学会用尺子画线,中高段作图必须用铅笔。认真思考,细心落笔,尽量少涂擦。 6、学生作文本的首页要建立作文目录(序号、日期、题目、等第)。 7、错题要订正,规格要统一。除了“课堂作业本”或“配套联系册"因版面空间较少,可以在原来的算式中订正,其他作业本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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