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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工程合同全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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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工程合同
甲方名称: 闭 省 三 乙方名称: 防城港市港口区萃源装饰材料部
地址:港口区西湾广场紫荆小区C4栋地址: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9号
联络方式: 联络方式: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担此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括:
1、 工程名称:家居装修
2、 工程地点:港口区西湾广场紫荆小区C4栋
3、 装修楼层:4层
4、 工程项目(按工程项目预算单所列的项目施工,保质保量完工)
5、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贰仟元#(¥18 00.00元整)
6、 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6月28日,竣工日期2021年2月8日。若由甲方原因或停电、停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二、 甲方工作:
1、 甲方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开工前,搬空室内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之物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并说明注意事项.
三、 乙方工作:
1、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2、 按图施工,如有变动应跟甲方磋商.
3、 依照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进行施工。
4、 工程竣工后若发生质量问题,一年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含人为)。
四、 工程变更:
若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局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 付款方式:
甲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第一次:签订合同后,开工前七天,支付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整)。
第二次:工程进展到50%时,支付人民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整).
第三次:工程进展到85%时,支付人民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整)。
第四次:全部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在工期之后三个月以内结清工程尾款人民币叁拾万零贰仟元#(¥3 00。00元整).
六、 双方之间任何一方如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 其他约定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 附则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家居装修预算表.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_
签订地点:中国大连
签订日期:二○○八年月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大连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双方就装修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文件中,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本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本合同特指本《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1。2项目:指位于大连的装修。
1。3工程: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本合同中指的装修工程.
1.4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1.5工程师:仅指甲方派驻的甲方代表,不包括监理工程师。
1。6监理工程师:指监理单位委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7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8费用:指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9工期:指本合同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施工及安装工期天数.
1.10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批准确认,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1施工场地:指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周围的场地.
1。12 暂定工程造价: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估算造价.
1.13造价 指大连造价咨询。
1.14施工设备和设施:指乙方为了工作而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工具,包括全部临时性机器具。
1.15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有效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16不可抗力: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2.2工程地点:
2。3工程内容:
第三条 乙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1乙方工作范围
3.1。1乙方负责的装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乙方工作内容
3.2。1负责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图纸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工作。
3。2.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必需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
3。2。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器具及施工所必要的检验、检测及环保等相关所有检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除相关法规明确应由甲方承担外,均应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配合协调与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测试、检验、验收工作。
3.2。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围护搭设和安全警示等工作。
3。2.6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清洁及外排施工垃圾至排渣站点等。
3。2.7负责本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交工和交工验收资料的编制、整理、报竣。
3。2.8负责甲方认可的其它和本项目相关的合理工作。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总工期
总工期为个自然日,含一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测试检验、检查复检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2021年月日开工,2021年月日完工.
4.2工地视察:甲方已向乙方详细说明工程相关情况及风险,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情况、作业空间、起卸限制、当地天气自然状况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合同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理解由于本项目的地域限制而受到的工序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款,已包括上述内容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因前述因素甲方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
4。3工期顺延
4。3。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4.3。1.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
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7日38℃以上的高温等。
4。3.1。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审批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4.3.1.1、4.3。1.2款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4.3。1。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
4.3。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愿免费采取必要措施补救而无需延长工期。
4.3.3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5。1本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合同价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单价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单价保持不变,清单以外的单价应参照2004定额及2021年第四季度网刊执行。
5。2支付方式
5。2。1乙方交付甲方验收完毕15天内,或甲方进驻使用,不管验收合格与否视同本工程合格,甲方已验收,工程款付至结算额95%;
5。2.2 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5.2.3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价款之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5。3工程量的计量
5。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当期材料及器具使用情况报告、进度计划履行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问题等。
5。3.2监理、造价公司和甲方对照图纸,只对乙方完成的符合规范、图纸和甲方要求的合格工程量部分进行计量。对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或甲方书面要求而施工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5。4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的接引及费用
5.4。1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乙方自行承担电费,挂表计量。
5.4。2 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乙方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同时必须遵守满足当地政府的验收规定要求,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达到甲方正常使用所需的其它标准规范。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6。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本工程特点,乙方对关键部位及质量通病部位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中严格按照此措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 材料
7。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其质量、样式、规格、品牌等技术条件必须达致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使用需要,相关资料齐全.
7。2特殊情况,乙方提出同质同标同价位产品,经甲方和监理书面确认后,双方可协商调整、变换,新的材料品牌价格需要重新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3所有运送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均需附有制造商的标记及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7.4乙方材料采购、到货进度、数量必须满足工期的要求.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报呈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监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物量具体、现场作业环境考虑全面、工序安排合理有序、施工人数和工种配备合理.
8。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质量目标、工程工期目标(包括阶段性工期目标)、总进度计划、人力、机械设备、材料计划、资金需求量计划、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以及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等技术措施,防火防盗安全和环保卫生等管理措施。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及要求
9.1施工管理
9。1。1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视为乙方私自分包。
9。1.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整体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否则乙方承诺按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9.1.3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出现重大的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改,乙方须无延误地消除隐患,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同意复工后方可复工;不得影响工期正常进度。
9.1。4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施工范围临近的墙面、地面等进行安全防护,应避免对其造成破坏、损伤,否则须向甲方按实赔偿。
9。2进度管理和控制
9.2。1乙方声明甲方已向乙方强调甲方对工程进度的严格要求,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留有足够的检查、整改时间,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9.2。2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成的质量保证系统,对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施工措施。
9.2.3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监理方的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监理方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乙方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质量管理和控制
9。3。1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进行图纸会审,乙方作为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图纸审查义务,尽到专业公司能够达到的注意和谨慎,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纸会审中协助甲方将设计错误或设计隐患解决。如出现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位置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
乙方进入现场后,首先应复核甲方或规划部门提供的高程控制点标高和大地平面坐标点位置,确认无异议后再进行施工。
9。4HSE要求
9。4.1安全管理
9.4.1。1乙方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4。1.2乙方有责任照料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人的安全,尽合理的努力保持现场和工程无安全隐患,清除不需要的障碍,以免对这些人造成危险.
9。4.1。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禁止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负责督促进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保护装备,未按要求佩戴安全保护装备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9。4。1。4乙方应向其所有人员提供所需的安全保护装备,并承担费用.没有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装备和/或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装备的乙方现场员工,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工作。
9.4。1。5乙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各种安全隐患,使工程免受损失或恶劣天气的影响。
9。4.1.6乙方必须编制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培训合格人员上岗,要做到杜绝、防范在前,对此出现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尤其必须特别强调用电安全。
9.4。2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
9.4。2.1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9。4.2.2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及成品,达到甲方满意。
9。5工程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
9.5。1 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及辽宁省有个规定执行。
9.5。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由乙方负责收集,并交由甲方保管。同时必须向甲方报呈以光盘为载体的技术档案资料一份。
9。5。3乙方应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9。6人员管理
9。6。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或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乙方拟调整上述人员的,应当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9。6.2甲方对于不称职或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如提出有效依据的,乙方必须给予调整。
9.6。3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任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换、调离或较长时间离开工地。
9.6。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7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9。7.1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第二日签字.
9。7.2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
第十条 工程变更
如甲方、监理向乙方书面发出经甲方授权的现场代表加签的有关本工程(无论是有关工程变更或任何其他事项)的任何要求,乙方应遵守执行。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变更其任何工程。
10.1工程变更内容: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部分及时实施,甲方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10。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及施工范围,依照后附施工范围说明。
10.1.2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规格。
10.1。3更改原有的功能。
10。2临时发生的工程量签证单必须在8个小时内返给甲方,逾期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付。
10。3工程量变更应返到竣工图中,否则因此对竣工结算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不承担逾期责任。
10。4 施工过程中发生增加的工程量,其计价最终应以造价公司的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检查与验收
11。1乙方愿全力配合甲方、监理方的检查、检验、验收,乙方确认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检验对施工的影响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综合考虑,不会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工期.
11.2甲方及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可随时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保证按甲方及监理要求时限无条件修理、装修、返工、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乙方整改完毕后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及监理复检.
11。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12小时前,必须报经甲方、监理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4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使用的全部材料、施工安装工艺的检验工作.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检验试验计划,报甲方审批.检验和试验方法应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石油化工装置建设规范。
11.5工程交接验收
11。5。1工程完工具备工程交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地方的工程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认为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合同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11.5。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或未按甲方要求配合开车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交接条款
12.1由甲方和监理监督乙方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及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等)及已完现状的影像(如乙方中途退场)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档案连续与完整。
12.2乙方施工安装完毕,交接验收合格的后1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12.3如乙方无论何原因而中途退场,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甲方要求时间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乙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标准,并在甲方和监理的监督下,对场地、临设、水电设施等进行交接,如有后续施工方进场,乙方保证积极配合,完成与后续施工单位的交接。
12.4工程交工或乙方按本合同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甲方根据整体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在交工或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甲方发出调整指令后2日内,撤离本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保险
乙方需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方责任
14.1.1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或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相应顺延工期。
14。1.2如乙方完全履约,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相应顺延工期。
14。1.3如乙方完全履约,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当期应付款额1‰的违约金。
14.2 乙方责任
非甲方原因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5。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15。3款约定的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5.1.1乙方拒绝履行或以自身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本合同;
15.1.2乙方逾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达3日;
15。1.3乙方出现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
15.2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在发生后7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依据,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3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需比原合同价格多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6.1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即使发生争议,乙方仍以保证按期、按约定质量完工为前提,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17。1联系方式
乙方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地址、联系方式发出任何通知,即视为收到并确认。
乙方确认合同履行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
:
联系 : :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411)
传 真: 传 真:
(041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另算。
6、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资料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的保管旨,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规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养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5、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生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或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工场地应符合防火,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
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付款方式:
2、 工程保修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算起。
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相关收据。
六、其他事项:
1、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各企业管理部分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乙方的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篮球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三千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的5%向甲方支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黄鹂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绝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黄鹂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节,也可向所在地区,县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地委员会申请仲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张涛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的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住址:住址:
: :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2021年11月
咸亨投资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凤嘉园二期营销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2。1、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详见装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现场为主体结构完成,外墙砌体及外装完成(不一定满足装修图纸要求,需要修改)的工作内容包括在发包方提供的现场基础上,达到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砌体、水电、装修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必需工程(不包括消防、空调、通风等专业工程,但包括与之相关的开口、收口工作)。
2。2、乙方在开工前需将主要材料的样品(含详细说明书)及价格报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的主要材料方可进场。进场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若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或与样品不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产品,乙方施工工期不予调整,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开工日期:2021年月日
4.2、竣工日期:2021年月日
4.3、工程总工期:日历天。
4.4、以上日期、日期间隔均为日历天数,除甲方书面认可的原因可以顺延外,其他事由,如交通堵塞、恶劣天气、民工阻工、施工配合等,均不得作为延误工期的理由。
第五条: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6.1、合同暂估总价:RMB元整(大写:¥ 元)
6。2、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咸亨投资公司办公室装修预算表。
6。3、本条前款所称“合同暂估总价" 、“综合单价”均指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二条全部工作所包括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规费(不含税金、工程水电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事由为根据,要求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外,支付其它费用。
6。4、综合单价还包括政策性调整、市场因素、工程调整等风险因素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施工过程中,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
6。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时,工程变更(含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人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核定单)变更签证经甲方指定的工程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6。6、结算方式:
6。6.1、工程结算总价款=综合单价*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量+工程变更的增减费用。
6.6.2、增加/减少工程费用的工程项目或设计变更,清单内已有相同或相近的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增减,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相近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新的综合单价报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数量按双方签证认可的实际变更数量计算。
6.6。3、乙方报价清单漏项或错误,视作乙方已将该项报价并入其它清单项目,结算时不予调整。
6.6。4、竣工结算条件:
(1)竣工验收通过,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经甲方批准,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
(2)工程现场清理干净,乙方全部机械设施和施工人员撤离工程现场,工程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受单位.
(3)免费提交二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4)达到上述条件后,发包人在5日(日历天)内组织工程竣工结算。
第七条、工程价款支付: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应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由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开户行姓名
帐号。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工程进度完成30%,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
7.3、工程进度完成60%,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
7。4、工程进度完成90%,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5%;
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7.6、工程结算完成,经双方签字后,甲方7天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7.7、质保金为结算价的5%,一年质保期满,乙方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质保金;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乙方主要材料进场后,甲方应及时依据材料的质量标准,组织对进场货物的验收,如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负责退货,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8.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及工期损失。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驻现场代表为,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9.2、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等有效依据;
9。3、提供施工场地,提供施工水电现场接驳点,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9。4、及时办理工程设计变更等手续;
9.4、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和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管理、协调配合等各项工作。
10.2、根据甲方对整个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做出施工进度计划。
10.3、乙方自行从甲方指定部位接驳水电线路,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4、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产生划伤等缺陷。
10。5、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1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给第三人财产及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力所能及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包含人工、材料、配件费等)保修,保修期过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本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
13.2、如因乙方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历天,乙方须按(RMB)500元/日的标准赔付甲方;当赔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须赔付甲方的实际损失。
13。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相应顺延施工工期
13。3.1、工地不具备施工条件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13.3。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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