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储藏、保养管理制度1、化妆品的储藏推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 格区为红色,并严格按化妆品的储藏要求分别寄存常温库,阴凉库;2、化妆品储藏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库存化妆品应按化 妆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一样批号化妆品不可以混垛;3、对储藏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化妆品,应立刻将场所陈设的化妆品集中控制 并停售,并实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办理;4、对近效期的化妆品进行登记管理,并成立保养记录,对不合格化妆品应独 自下架寄存,专帐记录,并有显然标记;5 、保养员应付库存,陈设化妆品按期进行循环质量保养检查,一般化妆品每季一 次,要点保养品种增添检查次数(每个月一次) ,并做好保养检查记录,记录保 留二年以上;6、保养员应按化妆品储藏要求检查化妆品储藏、陈设条件能否合理,每日准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湿度状况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如所经营品种储藏 条件有特别要求, 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藏, 如高出规定范围, 应立刻采纳调控 举措,并予以记录;7、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洁净卫生,按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区内一定装备足够的消防器械,以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设备; 8 、成立设备、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备、设备运履行用、 检查、维修、保养记 录;9 、成立健全化妆品的储藏、保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