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06A2734S-2017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 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 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 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 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 (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包括叶类代用 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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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GB 4789.1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4
GB 4789.5
GB 4789.10
GB 4789.15
GB 5009.3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9
GB 5009.185
GB 5749
GB/T 5835
GB/T 6543
GB 7718
GB/T 8306
GB/T 10004
GB 14881
GB 16325
GB/T 18672
GB/T 18862
GB/T 23352
GB 23787
GB 2805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总则
菌落总数测定
大肠菌群计数
沙门氏菌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 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干制红枣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茶 总灰分测定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枸杞
杭白菊
苹果干 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
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GB/T GB/T NY/T NY/T NY/T LY/T
JJF
29572
30383
30616
1073
1504
1506
1964
1070
Q/06A2734S-2017
桑葚(桑果)
生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脱水姜片和姜粉
莲子
绿色食品 食品花卉
酸枣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
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3 号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T 30616的规定。
3.1.2 干制红枣
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
3.1.3 枸杞
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
3.1.4 苹果圈
应符合GB/T 23352的规定。
3.1.5 桑葚(桑果)
应符合GB/T 29572的规定。
3.1.6 生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
3.1.7 脱水姜片和姜粉
应符合NY/T 1073的规定。
3.1.8 莲子
应符合NY/T 1504的规定。
3.1.9 酸枣
应符合LY/T 1964的规定。
3.1.10 葡萄干
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
3.1.11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3.1.12 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 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 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的规定。
3.1.13 重瓣红玫瑰
应符合NY/T 1506的规定,重瓣红玫瑰还应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的规定。
Q/06A2734S-2017
3.1.14 香蕉片、苹果圈、金桔片、柠檬片、胡萝卜干
应符合GB/T 23787 《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的规定。
3.1.15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组织形态
应具有该产品特有的色泽,无裂变,无霉变。
碎屑状或原料本身固有的形状:茶袋装产品冲泡后茶袋不溃破、不漏茶。
汤 色
滋味、气味
杂 质
具有各产品固有的汤色。
具有各产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指 标
12.0
12.0
4.0 严于2762
0.5
50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项 目
≤
≤ ≤ ≤
≤
水分(质量分数), g/100g
总灰分(质量分数), g/100g
铅(以 Pb 计),(mg/kg)
总砷(以 As 计),(mg/kg)
展青霉素 a,(µg/kg)
净含量
a 限原料中含有苹果圈、山楂片的产品。
3.4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 规定,还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农药残留限量
指 标
0.2
0.2
项 目
六六六,(mg/kg) ≤
滴滴涕,(mg/kg) ≤
3.5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
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3.6 真实性要求
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Q/06A2734S-2017
4.1 感官检验
取样品,放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冲泡后用口尝其滋味,用鼻 嗅其气味。
4.2 理化检验
4.2.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 总灰分
按 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
4.2.4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 展青霉素
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农药残留检验
4.3.1 六六六、滴滴涕
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 3 倍,作为检验及留样。
5.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本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 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
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
b)原料来源、设备发生改变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微生物指标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即判该批 产品不合格,且不允许复检。其他项目中如有不合格项,可从原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 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GB 28050 及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要求, 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6.2 包装
内包装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材质。外包装采用的材料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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