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临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鱼** 文档编号:9987503 上传时间:2025-04-1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56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临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临沂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要(2006-2020 年)》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 台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09〕 39 号) ,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 配置,提升服务水平,构筑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特设立临沂 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科技平台专项资金" )。 为加强和规范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统筹规划、 注重实效、 科学管理、 专款专用”的原则,引导和调动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平台建设,形 成全社会参与平台建设的合力。 第三条 科技平台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拨 款,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科技平台专项资金主要对新 认定的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 特色产业基地 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补助,采取先申请后择优补助的方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科技平台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安排意见; (二)依据科技平台建设的实际投入情况拨付科技平台专项 资金; (三)监督、检查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受理科技平台专项资金补助申请; (二)根据新认定的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 室、 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及申请的情况,提出支持 范围和资金安排建议; (三)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科技平台专项资金补助申请的筛选 工作; (四)跟踪管理科技平台专项资金实施过程。 第六条 平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科技平台专项资金年度经费预算; (二)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 (三)负责科技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运行维护费的财务 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接受上级有关部门、 委托专家组或中介机构的监督检 查,并按要求提供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 第三章 支持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技创新平台是指: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 依托研发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或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 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 配套性 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 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重点实验室。以优势学科、 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和社 会进步为重点 ,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重点企业及其他具有自 主创新能力的社会力量为依托,通过应用基础研究,追踪国内外 科技发展前沿 ,获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三)特色产业基地。进一步加快“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 地建设,科学合理规划,优化功能结构,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技 术含量高、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 市场前景广的多个产业链 或产业群体,实现产业集聚。 (四)科技孵化器(高创中心)。以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 业发展为目的,加快科技孵化器(高创中心)建设,帮助科技型 中小企业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 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院士工作站。 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 以中国 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联合进行科学技 术研究,攻克企业、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 培养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 (六)技术市场等科技服务平台.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 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 件建设,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为全市高技术研究、 产业技术 创新、科技创新创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第八条 申请科技平台补助资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临沂境内进行独立注册、运作; 2、国家、省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后,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达到 合格等次以上。 第四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平台,由平台 或所依托企事业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 第十条 申请科技平台补助资金,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一式三份): 1、 《临沂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 2、平台资质(资格)证书及验收结果等证明材料; 3、近两年平台服务项目(内容)清单; 4、近两年平台财务收支情况佐证材料(需提供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科技平台补助资金的申请时间,以通知要求为 准,逾期当年不予受理。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审批 第十二条 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 ,报市 科技局。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平台进行核实、 筛选. 第十三条 市科技局依据筛选结果,提出年度科技平台专项 资金安排意见,与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后, 由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 金。 第六章 补助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平台承担单位对科技平台专项资金要专账核算, 与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预算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 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 ,并定期报送 平台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 考评的重点是补助资金落实和支出情况、 平台组织管理水平、 平 台建设实施产生的效益等方面的内容,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 安排科技平台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 ,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科技平 台专项资金的,由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采取通报批评、 停止并追 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