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油田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油田公司的产品质量、 工程质量、 服务质量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油质字2008 567 号)及 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包括 为实现油田公司质量方针、 质量目标所进行的规范、 组织、资源 分配、 监督考核和评价等活动。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行政主要 负责人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对质量工作负责。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 公司全资
2、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质量节能部是油田公司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 门,负责对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管理、 监督、 协 调。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 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并组织落实;(二)制定油田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 划 ,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实施过程质 量控制、培育名牌产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四)负责组织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协调国家 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对油田公司的质量监
3、督抽查和 不合格品处 理,对油田公司所属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五)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并对质量管理体系 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协调油田公司内外质量工作,受理质量投诉,调 解质量纠纷, 调查处理重大、特大质量事故 ,监督、指导产品驻 厂监造工作;(七)负责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认证 管理工作;(八)负责组织产品质量认可工作;(九)负责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的推广工作,开展质量宣传 教育活动,组织对质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十)负责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指标的统计考核工 作,建立质量指标信息档案。2第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明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满足 需
4、要的工作人员,保证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 性,归口管理本单位的质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 门的有关规章制度;(二)根据油田公司的质量工作规划和计划, 制定本单位质 量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推行本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培育名牌产品、 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对质量工作进行日常 管理和监督;(四)执行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本单 位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五)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六)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 分析、 处理、 统计、 上报工作;(七)负责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5、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 工作;(八)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可证的申报工作;(九)负责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的应用,开展质量宣传教育 活动,组织对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人员的培训;(十)负责本单位质量指标统计、考核上报工作。第六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质量管理工作中相对独立的 组成部分,油田公司所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油田公司产3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其职责和工作要求另行规定。第三章 质量管理第七条 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装备制造、 工 程建设、 工程技术服务、 产品销售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具 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第八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制定名优产品(工程)发展规 划,积
6、极开展创名优产品(工程)、优质服务活动,公司质量节 能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向国家、 省、 集团公司申报名优产 品(工程)。第九条 加强质量事故管理,建立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油田 公司所属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公司质量节能部, 并分析 事故原因、责任,统计经济损失,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公司质量 节能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第十条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 (中油工程字2006 209 号)的要求,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企业及队伍资质管理工作,公司质量节能部组织资质初审、 资质 年审和资质申报等工作。第十一条 按照中
7、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 理规定(中油质字2007 513 号)的要求,公司质量节能部4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认可工作,具体要求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展 群众性质量管理 小组活动,抓好小组活动过程的管理、评审、推广和奖励工作。第十三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展质量学术研究,参 加学术交流活动,对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转化、推荐和奖 励。第十四条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开展全员 质量教育和培 训 ,质量培训纳入油田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培训计划。第十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技术人 员应经过质量专业培训,国家和集团公司有资格要求的,应取得 相应的资格证书。 检
8、验(化验)员由公司质量节能部组织培训和 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持证上岗。第四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改进第十六条 加强对原油、 天然气、 轻烃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 量控制,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确保油气产品质量。第十七条 加强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的质量管理,施工单 位必须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和程序,落实质量控制措施,使用的材 料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设备、人员应满足作业质量要求,施工 作业完成后,应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验收。第十八条 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5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 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程序、 设计图纸和技术规
9、范进行施 工,确定质量控制点,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严格竣工验收。第十九条 加强自产产品质量控制,产品生产单位应制定产 品质量升级计划,按照产品质量要求制定生产工艺规范和操作规 程,确定质量控制点并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 合同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 出口产品生产单位应按照进口国 法律法规、 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 格。第二十条 加强采购物资的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对涉及 健 康、安全、环保、节能产品、重要项目和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的采 购质量控制;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验证 采购和进货质量验收制度。第二十一条 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服
10、务规范 或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信息,认真听取用户意见, 实行规范 化、程序化、标准化服务。第二十二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建立产品、 工程和服务质 量信息反馈制度,开展用户满意度评价 ,分析用户需求,确定质 量改进目标, 按年度统计分析产品、 工程和服务质量状况, 形成 质量分析报告。第五章 质量监督6第二十三条 油田公司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组织对 自产产品和采购物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第二十四条 公司质量节能部每年组织 编制油田公司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承担油田公司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的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和检验,做到科学、 公 正,检
11、验数据准确,检验报告发送及时。第二十六条 公司质量节能部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通报, 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国家、 省和集团公 司规定,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 行处理 ,具体要求另行规定。第六章 质量责任第二十七条 油田公司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违反本办法 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产品、 工程和服务质量业绩纳入各级单位负责 人业绩考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质量责任不落实、 质量业绩 考核未达到规定要求、质量监督抽查连续 两次出现质量不合格 的,由公司纪委监察部与质量节能部联合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进行诫勉谈话。7第
12、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 责令改正:(一) 产品出厂未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化验)的;(二)生产、 销售或采购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应取得而未取 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的;(三)未按规定采购或采购不符合质量要求产品,或者未按 规定实行驻厂监造的;(四)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无资质企业及队伍的;(五)在政府部门、 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等各级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六)生产或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操作规 程、标准规范、设计方案进行生产或施工的;(七)服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13、 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08528 号), 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严重的;(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延报,干扰 事故调查处理的;(三)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 的;(四) 质量检验、监督抽查等机构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 ;8(五)质量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七章 经费、考核与奖励第三十一条 公司质量节能部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开展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和用于质量改进与质量管理的经费计划,经审批后 使用。第三十二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编制本单位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用于质量改进与质量管理的经费,经审 批后使用。第三十三条 油田公司每年年底对所属单位进行质量工作 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 对获得各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名优产品(工 程、服务)的单位、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油田公 司及所属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 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9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节能部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