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点实操考场管理制度为了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检验实操质量,制定本制度。1. 考生必须在考评人员的安排下,按序号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2.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已加工过的类似考件进入考场。3. 考生入场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4.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考评人员的管理。6. 考生对试题或考件发生疑问,可举手向考评人员询问。7. 考生不准提示、指导、代替其他考生制作或加工考件。8. 考生必须爱护实操设备设施,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9. 考试时间结束,必须停止加工考件,立即退场,不得将考件带
2、离考场。篇二:考场及办 公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考场及办公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制度一、考场管理员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日常维护管理;二、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及进入考场设备区。三、考场管理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电以及可能存在的突发安全隐患部位的进行 清理和检查;四、考场管理员非考试期间不得私自打开考试系统、开放监控室。五、考试前一天必须检查考试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对临时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上报,第一时 间进行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六、每次考试完毕考场管理员必须整理好相关考生数据,档案等相关资料。七、考场管理员必须每周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检查,对考场内、报名办公
3、区的相关计算机杀毒、 普检。监控、传输设备、户外考场及车载设备进行线路基础检查。八、考场管理员对场地内的考试设备、训练设施必须做好日常维护登记。九、考场管理员必须建立完整考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包括技术参 数复印件、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篇三:科目二考场管理制度科目二考场管理制度1、训练时间:教练车上午 8:3 12:0,下午 1:0 4:;考试车上午 9:0 12: 下午 1:0 4: 除以上时 间外,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场训练;2 、教练车须按排序进场训练, 9 点前教练员可在考场集中点评教学, 9 点后学员全部退出考 场按顺序上车训练;教练
4、员须严格管理自己的学员,如发现训练时间内学员在考场逗留,终止该训 练队在考场的本次训练资格并处教练员 2 元罚款,3 、教学时间内教练车进场训练和考试前一天开机模拟考试,均属免费驾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班后或休息时间教练车加班每小时 1 元,不得进入考场训练,用考试车加班每小时 2 元,在考场 训练,教练员补助由驾校支付;考试车包车训练最低 3 小时,除每小时 2 元包车费外,教练员不准 向学员收取任何额外费用;4、公安部规定:严禁在考试场地涂画标线、标记,车身粘贴标记,一经发现取消该考场考试 资格。为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学员顺利应考,如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涂画标记的地,取消该场 考试资格并处
5、当班教练员 1 元以上罚款,不听劝阻给驾校造成停考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可编辑5、考试当天前 40 号的学员请于 8 点 30 分到待考试等待考试如不到自动排到最后参加考试。6、如有教练员向学员索要财物或有其他违规行为,请拨打考核办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会为您保密并且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篇四: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考场管理制度吉林省安全生产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点考场管理规章制度一、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超过开考时间 30 分钟不准 入场。开考 30 分钟后才允许离开考场。二、使用计算机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计算机考点管理制度。三、考生按准考证登录考试界面后,首先要认真
6、核对基本资料是否与电脑显示一致,若有问 题,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反应。考试过程中遇到答题网页没有反应或电脑死机,要举手向监考老师示 意,请监考老师解决问题,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管理制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窃视,不准交换考号、 转抄、夹带资料、冒名顶替、不准有其它舞弊行为。严禁使用任何移动通讯工具,一经查出取消当 次考试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五、考生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答题提交确认后不准滞留 考场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和逗留。六、考试终止时间到后,考试系统会自动提交试卷,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七、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
7、员外,未经考场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考场。八、对违反考场管理制度、考试纪律者,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篇五:考场 纪律考场纪律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否则,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没收按 作弊处理。2 、严禁携带课本、资料、作业本、小抄等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否则,均按作弊处理。3 、严禁替考或为其他考生传递答案,否则双方均按作弊处理。4、对违犯以上三条及其他作弊行为的处理办法:(1)该生各科成绩均按零分计算。(2)给予留校察看之处分,并张贴布告,存入该生学籍档案,高考建档一并归档。(3)下场开考 前,广播通报全校批评。(4)告知家长。5、同一考场出现雷同卷,按第 4 条处理。6、不交试卷,该科试卷成绩零分处理,记大过一次并通报全校 批评。7、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场管理、顶撞监考老师,给予留校 察看处分并张贴布告。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