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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 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进一步做好
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增强居民对垃
圾分类的参与度、准确度,提升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根据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
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 >的通知》 (沪绿容〔2019〕
181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辖区范围内逐步推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 放收运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即居民在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
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于收集容器,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
居住区” “五有”标准,切实提高居民源头分类投放实效。
二、实施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类住宅小区,生
活垃圾分类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作为补
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三、职责分工
1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
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社区管理办、绿
化市容所、房屋事务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为成员单位。领
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
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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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居民区: 居委党组织承担社区总牵头的责任,发
挥“三驾马车”协同配合作用,带领居委、业委会和物业公
司共同推进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
(1)在开展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前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建
议,在此基础上,从长效常态管理角度制定本小区的定时定
点分类投放方案及垃圾箱房改造、 使用方案 (一居委一方案),
合理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误时投放点位、投放时间、干
湿垃圾桶数量配比、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位。
(2) 通过 “入户宣教”向每户居民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告
知书, 充分利用小区公共宣传栏、 电子显示屏、 楼道公示栏、
社区通等手段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误时投放点位、投放
时间及相关要求等。
(3) 按照小区的空间大小、 志愿者人数等情况, 合理开
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至少安排 1 名
志愿者值守,做好开袋检查、指导和劝导工作。
(4)在定时定点投放点创造便于志愿者和分拣员开展工
作的条件,如点位周边可提供移动式遮阳避雨器具和防蚊防
晒用品等。
(5) 在非定时定点投放期间, 出现居民随意丢弃垃圾现
象的, 做好线索排查, 留存相关乱投放证据, 会同物业公司、
社区民警等多方力量上门宣传告知,做好记录和录音等证据
留存,连续 3 次以上拒不改正的纳入小区垃圾分类黑名单,
并报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对屡教不改,情节特别恶劣的居
民按条例及时跟进执法。
(6) 定期召开居委、 业委、 物业三方联席会议,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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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邀请民警、城管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小区垃圾分类存在的
各类问题,归纳经验,报送先进案例,汇总问题,提出应对
措施和整改建议,梳理需要街道解决的疑难问题并上报领导
小组。
(7) 根据各居民区实际情况, 组织小区垃圾分类黑名单
中的居民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可以抵扣相
应的处罚。
3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责任人,协助居
委开展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相关工作。
(1)在小区确定的定时定点投放点位( 即生活垃圾收
集运输交付点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选择相对开阔区域,
一般以定时定点的点位为主,原则上每个小区不超过 3 处)。
每个点位安排分拣员 1 名,主要负责该点位的垃圾清扫、垃
圾干湿桶的驳运调配、垃圾二次分拣,清洗垃圾箱房和垃圾
桶等工作(售后房在区里未明确相关职责单位前,仍由环卫
公司延续原清洗方式)。
(2)在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周边采用洗手桶等简易方式提
供水源,便于居民在分类破袋投放时段进行清洗。
(3)根据小区分类垃圾的产量,合理配备干湿垃圾桶,
基本上以 3: 1 配备, 即 3 个干垃圾桶和 1 个湿垃圾桶, 也可
根据冬季和夏季分类情况适当调整干湿桶配备数量。
(4) 垃圾桶采用权属标记制度, 由物业公司在每个垃圾
桶侧面位置统一喷涂各居民小区名称和编号,避免环卫公司
在装运过程中出现垃圾桶错送现象;在环卫分类收运将垃圾
桶归还后,保洁员及时把垃圾桶按箱房分类标识复位,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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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居民分类投放。定期检查,确保标识清晰。
(5) 在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段内, 出现垃圾箱房内
干垃圾桶满溢的情况时,由分拣员及时更换,将满溢的干垃
圾桶通过短驳等方式拖至其他关闭的垃圾箱房内,调换空桶
至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原则上湿垃圾桶由于重量问题不建议
短驳调换。
(6) 在非定时投放时间段外, 分拣员要加强巡视, 及时
将地面垃圾收集分类投放,保持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7) 保持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等设施设备整洁规范, 出现
损坏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新。
(8)根据环卫公司制定的居住区干湿垃圾收运时间段,
或者收到环卫公司即将作业的告知后,及时将非定时定点投
放点位的生活垃圾桶,分类驳运到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即生
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
4.业委会: 应当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要求纳
入物业管理规约中,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
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切实履行自
身职责,筹措资金,协同居委会和物业把居民团结到一起,
共同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5. 环卫公司: 环卫公司做好与居委、 物业的对接工作,
将收运中干湿垃圾混投现象及时告知所在居委、物业,并报
街道绿化市容所。
(1)制定居住区干湿垃圾收运时间表或者提前半小时告
知即将作业的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收集运输相关准备工作,原
则上商品房小区收运后把分类垃圾桶原出原还至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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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作业期间,做好垃圾箱房及其作业场所周边 2
至 3 米范围内的清扫工作,做到车走地净。
(3) 在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 对居住区干湿垃
圾进行分类清运,收运车辆具有明显分类标识,严禁混装混
运,并按垃圾种类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及时反馈给居委、
物业公司、街道减联办。
(4) 在区里出台新的文件规定前, 负责售后房小区垃圾
桶更新、垃圾厢房和垃圾桶清洗工作。
四、分类设施设备配置
1. 定时投放点设置。 小区可按照每 300 至 500 户居民设
置 1 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具体点位数量和区域根据小区空间
条件、保洁员人数、分拣员人数、志愿者人数、小区居民原
有投放习惯、原绿色账户积分扫码点、垃圾房位置和小区居
民活动轨迹等因素合理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
设置为 4 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
上午 2 小时和傍晚 2 小时),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
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及增减。有厢房的小区,
除定点定投点位外,其他厢房改作他用,并锁闭。
2 .误时投放点设置。 严格控制误时投放点设置,最大
限度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如需设置,最多不超过 2 个,确保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垃圾
投放到定时投放点的居民可以将垃圾投放在误时投放点。误
时投放点可通过安装监控、加大巡逻频次、破袋查证等方式
加大对误时投放人的外部约束。误时投放点投放时间由居民
区自行规定,但不建议 24 小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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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 示范小区或者有条件有意
愿的小区可以设置 1 处或者多处可再生资源回收点,便于居
民变卖可回收物。可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可以利用小区空余
的垃圾箱房、智能化回收箱等,回收途径可以电话预约上门
回收, 下载智能化回收箱 APP 自主投放, 居民自行把可回收
物交投小区前端收运人员(保洁工) 。低附加值的玻璃瓶、
泡沫等利用回收点暂存,由藏宇回收车统一收运,玻璃瓶收
集后必须用编织袋收纳,泡沫用绳子捆扎。其他小区根据实
际情况可以采取上门回收等方式解决居民回收诉求。
4 .垃圾箱房改造。 对于垃圾箱房未改造的小区,确有
改造需求的,可以采取由区绿化市容局统一改造、纳入旧房
修缮改造计划或者自行改造三种方式。鼓励定时定点分类投
放点(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的垃圾箱房改造采取自
行改造方式,对于垃圾箱房已改造但有意愿微更新、微调整
的小区也可自行改造。自行改造垃圾箱房的小区,街道将以
贴补形式予以支撑,原则上按照街道、物业及业委会 3:7 的
比例进行分配。各居委改造垃圾箱房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协
调业委会、合理分配党建经费和小区公共收益经费等方式筹
措。
5 .分类驳运机具配备。 由各居委根据实际需求,协调
业委会或者合理分配党建经费自行采购。驳运机具分类标识
明显,驳运时严禁混装混运。
6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设置。 定时定点投放点位
即为环卫公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位,并设置铭牌公示。
7 .非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调剂。 由居委协调业委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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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可以作为建筑垃圾集中堆
放点位、干垃圾桶统筹调换点位、可再生资源回收点位、分
拣员二次分拣点位等,使小区垃圾箱房效用发挥至最大化。
五、指导人员配置
1.志愿者: 居委按照小区的空间大小,原则上每 400
户配备 1 名志愿者,居民逐步养成破袋分类投放习惯后,志
愿者可逐步递减。
2 .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 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
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原则上由小区经理担任并负责。
3.保洁员(分拣员): 原则上每个定点定投点位配备 1
名保洁员(分拣员)。
4.监督员: 原则上由居委主任或专职卫生干部担任,
主要负责监督查看志愿者上岗情况、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对
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情况、以及保洁员二次分拣质量和日常保
洁等情况。
六、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点
带面,逐步推开。
(一)推进期
1 .配置分类设备。 工作领导小组敦促相关责任部门、
人员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点的设置和改造;物业(环卫)按照
实施方案配置符合本市分类标准及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收
集容器;业委会按需购买分类驳运机具。
2 .广泛宣传告知。 绿化市容所组织居委、志愿者、物
业服务企业、 业委会、 保洁员、 监督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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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要求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 识、分类收集与驳运操作规范,以及与居民在分类投放时的 沟通技巧。各居委会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 定时定点告知工作,入户宣传要求每半年 1 次,垃圾分类专 题宣传活动每季度 1 次。
3 .落实值守指导。 定时定点实施初期(至少 3 个月),落 实每个点位至少 1 名志愿者、 1 名分拣员进行值守,指导居 民正确分类投放;组织监督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 者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投放垃圾,做好规劝引导;保洁 员做好二次分拣,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物业增加巡查、 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约定时间段 以外各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 和公示。
4 .平稳引导过渡。 在撤桶并点的定时定点制度实施初 期,居委应当充分倾听民意,合理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 位,在原有分类投放点位上设置明显提示标语,引导居民在 并点处投放分类垃圾,在居民分类意识形成后,可逐步递减 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位。
(二)维持期
1.转变值守巡查机制。 可根据定时定点制度推进成效, 逐步减少志愿者值守、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 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先进表彰、社区红黑榜等 公示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将绿色账户与定时定 点分类投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积分兑换的激励作用,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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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通过绩效考核等考评手段,确
保工作小组各成员及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
3 .定期开展自查评估。 居委对本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
放实效、入户宣传、专题分类培训、居民的参与度、干湿分
类垃圾的纯净度、环卫分类收运、志愿者和保洁员等工作情
况进行记录,并组织物业、业委会、居民代表等人员每月开
展 1 次自评估,检查本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根据评估结
果,汇总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适当改进硬件配置和
管理方式,切实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以上规定如与市、区相关文件冲突,以市区文件精神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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