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病区、科室
为了贯彻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 国家、省、市采购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使医院物资(含药品、医疗器 械、医用化学试剂、办公用品、床上用品、设备、基建材料等后勤用 品)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有效制止购 销中的不正之风, 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院领导班子经过 反复思考、深入调查,决定制定《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 暂行规定》
一、加强领导
1、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由院长任招标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 院领导任副主任委员, 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对物资采购 计划审核、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全程监督。
2、成立院采购中心,由分管院长负责,需要采购的部门选派 1—2 名人 员作为兼职成员。采购中心负责全院各类物资采购事宜,对采购项目、 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具体运作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
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招标采购委员会人员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 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2、 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 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 光集中采购。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 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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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一次性卫生材料的 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 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4、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 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得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 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5、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 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 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6、廉洁自律、 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 “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 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 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公开或暗箱索贿、受贿;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 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 ;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 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公司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 会等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 先报后批进行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星采购、 分
期付款的方式
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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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 公 类:各类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广告印刷品、
图书资料等
(2)总务后勤类: 电工电料、 水电五金及设备、 劳保用品、 塑料制品、 被服床单元及洗涤用品、 消防器材、 基建材料、燃油、燃煤、车辆 及维修等后勤物资。
(3)药品耗材类:中西药品、化学试剂、卫生材料、一次性耗材等。
(4)设 备:医疗器械及大中小医疗设备等
四、 采购方法:
对医院下列商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并根据所 授权限予以实施。
1、 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药品采购执行政府招 标定价),由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 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中心 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 由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 施 .
4、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由医院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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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中心组 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分级审批权限:
1、 1 万元以上的商品采购计划由院长审批.
2、 5000 元∽1 万元之间的商品采购计划由分管院长审批。
3、 5000 元以下商品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批。
六、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 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 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 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 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壹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 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 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 ,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 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申购使用新的药品及 一次性医疗耗材 ,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核同 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资质齐全后,由使 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 .试用后如反映良好,采购中心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少量采购新产品。 如在少量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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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3) 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 由使用科室提出, 经过 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 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 ,报采购中心,经 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 前 1-2 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 不是首次使用的直接由药械科按相关程序处理.首次使用的由使 用科室将植入物申请表上报药械科交分管院长审批交采购中心 采购, 采购中心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 依据询价比 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药械科、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感控 办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 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中心、 使用科室、 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 10 万以上项目原则上分 管院长必须参加调研,30 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院长参加调研,与物 资采购有关的外出考察 ,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 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 必要时出示样品, 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经采购委员会决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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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招标的 , 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 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可以由医院自行操作的议价采购, 由采购委员 会指导采购中心按院内规定组织实施, 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 职能部 门、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审计科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招标、 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 常用后勤类、 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 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中心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 收, 药品耗材类由药械科库房管理员、药械科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 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 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 ),合格后方可 入库。
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 做到营销员证、 发 货合同、 发货地点及货款汇集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 查验产品务必 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感控办进行抽样 检验合格后入库。
仪器设备有设备科、 使用科室、 审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
收, 30 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 检局)
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5、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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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 付款。 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 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 分批付款.
七、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 4-5 日和 20-25 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 计划表,采购中心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八、采购的监督 1、成立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审监科、财务 科、工会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 采购委员会成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 廉洁自律, 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 准和业务水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 贿,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医院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任何科室和个人 不得私自采购。 物资招标采购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药品、 医疗物资采 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采购程序关 ,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 行为。接受群众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 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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