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教育课程备案和公示制度一、 课程备案制度1. 严格遵循教育部、 民政部、 人社部、 国家工商总局等四 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遵守教育部指定的教学方 针和教学政策。2. 坚决不以 “应试”为导向进行文化课辅导培训, 遵循教 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不给学生家中课业负担,不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3. 严格遵守教育部领导示范,杜绝任何形式的竞赛活动, 为学生减负。4. 加快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 同时还将 减负提质, 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完善学校服务、 强化学校育人功能。5.校区所有开设课程将授课时间、授课老师、授课进度 等信息按教育局要求向教育局进行备案。二、 课程公示制度为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列的规定,根据上级领导审核要 求,将学校课程内容与教学原则公示在教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