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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管理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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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管理制度 调试管理制度 5 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 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 集整理的调试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 朋友。 调试管理制度 1 1 总则 1.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龙口 xxx 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开发供货合同范 围内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项目。指导所有从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人 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提供支持文件 ,并且具 体细化。 1.2 制定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质量安全管理的目的 :是防止触电,防止 高空坠落 ,防止物体打击 ,防止机械伤害 ,制止习惯性违章操作 ,认真贯彻 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保证设备及安装质量 2 环境、安全、质量目标: 2.1 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2.2 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失修复费在 10 万元及以上)。 2.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人民币 5 万元及以上)。 2.4 现场固体废弃物及时得到清理。 2.5 施工现场噪声达标排放。 2.6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率 100%,无质量问题发生 3 安全组织机构 3.1 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质 量安全管理工作。 3.2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由现场负责人(通常是项目经理)任兼职安全 管理员。全面负责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的现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4.1 质量安全小组长是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的第一责任人 ,对设备现 场安装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4.1.1 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 定。熟悉并执行龙口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保证龙口项目安全 生产目标的实现。 4.1.2 负责龙口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4.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1.4 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 ,组织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并督促 落实。 4.1.5 随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4.2.1 督促与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 4.2.2 组织参加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人员对设备开车前的安全大检 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2.3 定期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各种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作好现场《施 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记录,对不符合项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4.2.4 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控制;有 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行为。 4.2.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统计及报告工作。 4.3 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4.3.1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及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3.2 作业前检查安装调试现场 ,做好安全措施 ,确保个人安全和不 影响他人安全作业。 4.3.3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 告。 5、安装调试现场一般要求 5.1 防火 5.1.1 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警示牌。标牌应用中文、图 形使用书写。它们应设在显眼的地方并不得随便移动和替换。 5.1.2 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 地方要设有灭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 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5.1.3 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 场严禁吸烟。 5.1.4 在必要的地方要建立防火墙。 5.1.5 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 火工作区应设置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 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5.1.6 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6、安全装备 6.1 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6.2 从事气焊、切割和电焊的工人 ,应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 伤。从事电焊、切割或其它类似工作的人员 ,要求戴头盔或有一定遮盖、 过滤作用的护罩和手套。从事打磨或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有安全过 滤作用的眼镜以保护眼睛,或戴面具来保护面部。 7、安装调试现场 7.1 安装调试现场如需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以及机具、材料和水、 电、气(汽)管网等,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7.2 安装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 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 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7.3 安装调试车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安装 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 ,并 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4 公司应切实做好安装调试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采取必须的防盗 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 ,非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厂 车间现场。 7.5 车间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 ,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6 安装调整时 ,应尽量避免大铁锤直接敲击设备产生噪音污染和 损伤设备,必要时铁锤包布,或被击部位垫硬木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减震 减噪措施。 8、安装机械与电气设备 8.1 安装机械进现场,需提供年检报告,并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 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禁止 无证人员操作。 8.2 各种安装机械应编号并设专人管理 ,上岗人员按该机械安全规 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8.3 各种安装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和危险部位 ,必须设防护装置,起重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8.4 安装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 ,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 维护管理: 8.4.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8.4.2 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 要求。 8.4.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 ,必须绝缘良好 ,应配置漏电保 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8.4.4 行吊车、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8.5 安装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的部件是否充 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启动。 8.6 安装机械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车,切 断电源进行处理。 8.7 安装工具 8.7.1 所有的安装器械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都应由有资历的机械工 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以保证安 全操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 ,应停 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 地区进行。维修程序应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机器设备只能由 指定的人员操作。需要有操作许可证才能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符合条 件的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要锁好或关闭好 ,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 静态机器应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动态机器应设有刹车系统。在加注 燃料时应关闭发电机。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都要标上、漆上或贴上负 责人、操作人员和公司名称。机器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 8.7.2 所有的皮带、齿轮、轴、滑轮、链轮、心轴、飞轮或其它往 复的、旋转的或移动的部件或设备 ,都应该有保护盖,以防止人员接触。 在吊重设备上的绞鼓应配有适当的齿轮或其它有效的锁住装置。起重 机的吊勾上应装有停止器 ,以防止绳索滑落。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 配有合格的安全释放阀和压力表。 8.7.3 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 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缮后才能使用。压 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维修。建议安全阀的压力设在 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 110%,从安全阀、释放阀和风箱排放出来的气体 不应对着人员。除非在维修时 ,安全安装或装置不得移开。压缩机及其 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维修和护理的地方。所有的 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 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在更换工具或进行修理工作时 ,空气软管 上的截止阀应关闭。工作开始之前应开启集气器的排气阀以便排气。 8.8 手动工具管理 8.8.1 所有的手动工具须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 检测电动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要进行周期性检查 ,以确保其处 于安全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当在高空作业时 ,不使用的 工具要稳固地放在挂钩上。严禁将工具或材料从一地扔向另一地 ,或从 一个工人扔向另一个工人 ,或扔向低处。在有危险气体存在易引起火灾 或爆炸的地方 ,只有使用无火花工具。电动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 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应使用柔韧的橡胶电缆。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防 水的连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头都应安装在木板上。在钻孔或打磨时 严禁带手套。电动手工工具要接地。 8.8.2 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砂轮。除非装有调速器来限制旋转速 度。其它使用于压缩空气的工具 ,要从管子中排净,方可卸下工具。空气 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由制造商标明 ,使用中不得超过这一限度。不得 使用有缺陷的软件。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或走道上。严禁用 压缩空气吹扫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9、焊接作业 9.1 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 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 ,可能存在可燃 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9.2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9.2.1 电弧焊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接线。 9.2.2 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 阻不得大于 4ω; 9.2.3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3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9.3.1 焊接作业的工具 ,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 靠,氧气减压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9.3.2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卧 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9.3.3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 10 米以上的距离; 9.3.4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9.4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 ,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9.5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9.6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 ,从事电弧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 ,以 防止电弧焊光刺伤他人眼睛。同时设置通风设备 ,减少焊接烟气对人体 的伤害。 9.7 焊接和切割工作 9.7.1 应每天检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设施。替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 器和设备。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设备应移开 ,以 免接触焊接或切割的热气、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 ,才能在 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7.2 焊机应放在离地面 15 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机应水平 放置,并用合适的楔片,以保证处于水平位置。所有的电焊机应有效地接 地。电焊机的电线要有较强机械性能和合适电力性能 ,以适用需要。须 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焊机和焊把之间的焊接电缆。只能使用通过检 验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暂停或焊接人员离开现场 ,要切断电源,将焊条 从焊把上取下。 9.7.3 气瓶应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 ,并用钢板或防火帆布遮盖 ,防 止阳光照射。气瓶使用时,应固定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绑扎在 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相应的回火装置 , 以防止产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气瓶在储藏、转移或在没装 调节器时,都应安上气瓶盖。使用乙炔气瓶时,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动。氧 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 ,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气瓶 都应打上“装满”或“空罐”的字样标签 ,空罐子应及时送回存储区。 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焊枪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连接器 ,都应用办 管夹绑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更换掉。在工 作开始之前,应用肥皂水检查所有的管子连接处是否漏气。在工作暂停 时,应关闭焊枪开关 ,停止供气。在工作完成时 ,应关闭储罐阀,把调节器, 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9.7.4 使用砂轮切割机时 ,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 ,或在厂方指定 场所作业,被割物体必须紧固。现场切削及废弃碎物应及时清理。 10.高处作业 10.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 gb3608-83 标 准执行。 10.2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3 高处作业人员 ,必须经体检合格 ,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 ,不 得从事高处作业。 10.4 高处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升 降机严禁载人。 10.5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 袋。 10.6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安装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 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10.7 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防腐保温、油漆等作业 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 10.8 人员在临近有带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 的有关规定与带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9 材料的搬运。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扔往底处或地 面。在地面落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如滑槽、袋子、带绳 的容器或用绳捆绑牢的器械。工作期间 ,项目经理应认真视察。设置 “不得入内”、“头顶危险”等警告标志 ,并用绳子把有关区域圈起来, 以保证安全。多余的材料不得放在工作区内或走道上 ,那些可能误放或 掉落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应放稳。 11.起重吊装 11.1 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编制吊装工作的程序和方案,并提交 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对 20 吨以 上的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 20 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 贵重,安装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吊装方案还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1.2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gb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 ,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 , 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11.3 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 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11.4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 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11.5 起吊重物要栓留方向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机械 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 11.6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6.1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 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11.6.2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 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11.6.3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 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11.7 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 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 11.8 吊装工作的现场应设置“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和安全绳。 应检查起重机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和路障。应检查停放起重机的地面的 承受力。如果必要,应该用放置铁板等方法进行加固。 11.9 只允许有执照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工作。 在按照定好的操作制度进行各项安装工作时 ,应为此指定厂长与吊车指 挥。他们应站在能够观察起吊工作 ,并能被起重机操作员看清的地方。 应该按统一的信号制度用旗帜、步话机和口哨发出信号。 11.10 安装工作所使用的起重机的能力应该经过认真考虑后决定。 安装工作进行之前 ,应再次认真检查将要起吊的设备的总重量和受力中 心。开始工作前 ,应检查、核实刹车、限位开关、防滚动装置、绳索和 起重装置的工作状态和性能,起重机应空载运行一下。作为初次检查 ,应 该起吊设备至离地面 10 厘米处,在这种状态下,检测所有因素是否能正 常发挥其性能。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止起吊工作。 11.11 当起重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时 ,应该由一个吊车指 挥步行伴随,以便警告司机是否有路障、险情等,引导其路径。 11.12 所有的起重装置和吊车都应由操作人员对机械每日检查。起 重装置或吊车在不使用时应锁好或刹好闸。所有的起重装置和起吊设 施都应由有资历的检查员根据有关法律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 11.13 用起重机进行安装工作必须初步确认起重机状态良好的情况 下,才能进行起吊工作。起重机应水平平稳 ,在支腿下牢固地放置铁板或 方木块,再在停好位置后用销钉销住。起吊过程中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 重装置或吊车。除非另有规定 ,操作过程中吊杆的倾斜度应控制在 30- 80 度范围内。当使用吊臂时,须尽可能缩短其长度。要为起重操作人员 配一名角度指示人员,以便能清楚地看清吊杆的角度。 在不使用起重机时,应把吊杆降至与地面水平,吊勾稳固于指定位置。 起重机的负载量不得超过制造商的额度。每台起重机的起吊重量应控 制在最大起吊重量的 90%以内。起吊重量应包括吊勾、吊绳等的固有 重量。在起吊过程中,应认真监督操作,以防止粗暴起吊、延长悬吊时间 和超限度起吊。严禁突然起吊和停止。严禁同时旋转和起吊或同时旋 转和移动吊杆。要缓慢地旋转吊杆。以避免使正在起吊的设备或材料 产生离心力。在起吊或吊运过程中 ,严禁工人骑在吊装的设备或材料上。 起吊工作完毕后,应彻底卷好起重机的绳子索。 12.压力试验作业 12.1 试压作业应符合设计对试验介质、压力、稳定时间等要求,且 不得采用危险性的液体或气体。 12.2 对大的机头、螺杆、机筒、重要设备,及高、中压设备、管道 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12.3 在试压前及在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压的机头、螺杆、 机筒、压力表的设置情况,以及试压过程中的变形情况等,确实具备升压 条件时,方可升压。 12.4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应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应安装 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应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用压缩空气将积 水吹扫干净。 12.5 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且不得少于两块,法兰、盲板的 厚度应符合试压的要求。 12.6 在试压的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 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 12.7 试压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 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试压安全。 13.现场油漆作业: 应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 , 同时使用通风设备使作业现场空气流 通。 14.调试试车 14.1 试车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试车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 14.2 试车开车前,必须查明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安全状态,方 准开车。 14.3 先进行空负荷试车,检查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正常状态 下,方可先进行负荷试车。 15.安全用电 15.1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 作证的人员担任。 15.2 安装调试用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的软导线。原则不得接触潮 湿的地面或接近热源 15.3 临时用电线 ,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 ,应用橡皮护套电缆 , 在通过与路处应加设钢管套保护。 15.4 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与接零,应遵守 下列规定: 15.4.1 公用设施对电压在 120v 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 线必须重复接地; 15.4.2 必须将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 导线。 15.5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 ,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 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掉断路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5.6 使用电动工具时,就地站在绝缘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湿 地点金属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上作业时 ,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 手套。 15.7 电焊软线应合理布置不得与吊装用钢丝绳相互交叉在一起,严 禁与钢线绳同时接地使用,其软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应有护套胶管。 15.8 更换熔断器,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 替。 15.9 电器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5.10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设法将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的方法: 15.10.1 拉开闸刀开关或熔断器 ,用干木杆挑开电源线 ,在高处作业 时,应防坠落措施; 15.10.2 站在干燥木板上或凳上接住触电者的 `干衣服使其脱离电 源,严禁用赤手拉触电者的肢体。 15.10.3 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后 ,应立即通知医院并将触电者的衣服、 袖、带松开,进行抢救。抢救方法采取人工呼吸 ,氧气呼吸器或输送氧气 和心脏按摩。 15.11 所有的电气工作都必须由合格的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电气设 备应该保管好 ,以防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电子仪器的零部件和电线应 严加看护,以防任何人员或物体接触。每天在进行工作之前 ,操作者应检 查所有的设备和电线,所有的电路都应接地。开关箱,头顶或地下有电缆 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诸如“危险”,“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或标牌。 15.12 变压器开关。变压器开关或高压设备应用围栏隔开。入口处 要锁住。在变压器开关处 ,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和“不得泼 水”等警告标牌 ,标牌上应标明维修工程师的姓名。还应显示初线和二 级电压和容量。 15.13 电路断路器。所有的电气设备 ,如泵、砂轮机和其它类似的 设备,应配备有电路断路器以防止工人被电击而受伤。所有便携式电气 设备的开关柜里都应装上自动断路器。 15.14 开关柜。临时的开关柜应用带防水性能的金属制作 ,顶部及 门应防水,并设一个门以便能锁住。开关柜应装在靠近工作区 ,离地区或 作业区 80 厘米或更高的地方。应设置足够数量、适当容量的开关柜。 开关和保险丝对其保护的电路应有合适的容量。严禁超负荷。所有的 插座都应为工业用防溅型的 ,不允许使用家庭用插座。在每一个开关柜 上应标明负责检查和维修该柜的人员名单。开关柜上应标明各自控制 的设备的名称或号码。开关柜应该用乙烯绝缘的铜线接地。严禁使用 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从一个开关接多头电缆。在检查和维修 时应关闭开关,锁好开关柜。 15.15 电焊机。焊机在使用之前,应检查、确认其绝缘性能,以保证 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所有的电焊机都应配有自动防电击装置 ,并在每天 工作开始之前进行检查。金属箱必须有效地接地。所有暴露在外的终 端都应安全地用绝缘带包好。电焊机上应设一个标签 ,标明机器的负责 人和提供该机器的公司。电焊机应装在离开关柜 30 厘米或更远的地方。 15.16 可移动电线。电线应具有不低于 600 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 橡胶电缆。应该使用有足够容量的电缆。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 电缆。所有电缆应装在远离铁丝绳、铁制脚手架等铁制材料的地方。 所有的诸如插头、插座、转接器等装置应为防水型的 ,并应安装在绝缘 板上。 15.17 接地。为了防止短路或电击 ,应更加注意接地问题。接地线 应连接在深埋于地下的地线柱上。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端子应使用铜 或铁制螺栓和螺母。 16.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16.1 事故报告 16.1.1 发生重伤、死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 ,事故所在班(组)应立即 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领导向主管部门报告。 16.1.2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在上报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采 取措施抢救伤员。 16.2 事故调查 16.2.1 重伤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 由公司负责人会同主管部门安全 专职人员组成安全、技术及工会主席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2.2 死亡事故由安全部门会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 门、工会、监察机关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16.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并 实事求是地反映事故情况。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应视情节的轻 重给与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16.3 事故分析及处理 16.3.1 事故发生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 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16.3.2 凡发生死亡事故、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 故,公司领导要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当面讲清楚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 处理。 17.对安装或调试的承包方实行环安交底制度。 17.1 施工前,双方现场负责人召开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控制及安全作 业要求交底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且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17.2 双方应就吊装程序和方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方案发生较大 改动,需按有关程序重新报批。 17.3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我方现场安全员的环安检查,服从和执 行我方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及安全作业规范。 18.工程质量管理 18.1 各专业班组负责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 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 优产、用户至上。 18.2 各专业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 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 ,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 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18.3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 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18.4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 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 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8.5 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 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18.6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 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 ,材 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18.7 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 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 好施工记录, 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 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18.8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 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 ,将按上级有关 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19.安全(综治)、文明施工不符要求的处罚措施 19.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违反一人次罚款 50 元; 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连带 50%; 19.2 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到监理部备案,持证上岗,无证作 业一人次罚款 500 元; 19.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扣好保险钩 ,违反一人次罚款 100 元;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连带 50%; 19.4 禁止随地大小便,在施工区域发现有人违反的或有证据显示的 一次罚款 50 元;找不出责任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罚款 100 元; 19.5 施工用电设备应完好、接地可靠,长期用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 设,不得随地随意拖放,违反一次罚款 100 元;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连带 50%; 19.6 氧气瓶和乙炔瓶要确保安全距离且远离明火,违规动用明火,每 发现一次处以 100 元的罚款; 19.7 文明装卸,减少噪声,材料要集中分类,堆放整齐,违反一次罚款 200 元; 19.8 施工通道要安全通畅,硬地无积水、无扬尘,做好“落手清”和 环境卫生及周边道路清洁工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违反一次罚款 100 元。 20.附则 20.1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国家有关的现行标准、规定、规程 和文件执行。 20.2 本规定自 20xx 年 6 月 20 日起执行。 调试管理制度 2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 10kv 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 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 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 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 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 ,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凡未经检修好 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 , 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 ,施工单 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 ,一般设备空运转 2—4 小时,带负荷运转 24 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 ,如发生故障 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调试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规范厂(以下简称工厂)生产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管理工作,提高工厂技术装备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明确责任,提高设 备更新改造速度,使设备尽早发挥效能。依据公司和工厂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装 (一) 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科设备管理员会同设备厂家人员、 档案室资料员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开箱验货。验货准确无误后,将技 术资料交资料员保管、存档,随机专用工具交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随 机备件由工程管理科清点后交物资储运科按备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 新进设备或原有设备的安装、搬迁均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 织实施,各车间(部门)配合。 (三) 安装、搬迁设备需要领取材料及相关物资,由使用部门配 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 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二、设备调试 (一) 设备调试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由供应商负责调试, 相关部门配合。 (二) 调试期间的材料及物资领用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 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 目费。 (三) 设备调试试生产期间,使用部门应做好设备运行情况及设 备参数记录;技术科做好产品工艺参数记录。 (四) 试生产产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经技术科检测合格后转序,不 合格的按工厂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设备验收 (一) 设备调试试生产正常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公司 组织验收,工厂配合;由工厂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 织生产科、技术科、财务科、安保科、厂部办公室、设备供应商以及 使用部门等共同验收。 (二) 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运行效率、设备运行参数资料的搜集 整理;技术科负责产品工艺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使用部门负责设备 使用情况的资料整理。 (三) 设备验收内容: 1. 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制造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标准 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并满足合同约定条款。 2.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作、传动灵活性。 3. 安全防护装置。 4. 设备的外观。 5. 资料齐全。 6. 培训情况 (四)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填写《重庆烟草工业有限 责任公司设备验收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投运通知 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转固单》,同时通知财务科 进行转固、入账。 调试管理制度 4 1、一切准备安装的设备 ,必须是检修后验收合格的设备 ,或是入库 验收的新设备。安装前必须清点型号、规格、数量与装箱单相符。各 种随机文件和试验报告齐全。 2、安装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安装队伍 ,指定专人负责。首先熟悉设 备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等 ,并详细了解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技术 要求,而后编写安装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安装中 ,对可拆卸的零部件,要做好标记,轻搬轻放,不得野蛮 装卸,以免损坏机件。 4、设备安装要按图纸工艺要求、安装标准进行 ,安装完毕 ,必须经 过调试,调试工作要按有关标准和厂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要做好测试记 录填好调试报告,保存好安装原始数据。调试合格进行试运转 ,按规程规 定,做好空载和满载试验。 5、设备安装竣工后 ,必须进行验收 , 由设备组、安装队、使用单位 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办理手续、三方签字后生效。 6、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 ;按“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要求 , 由矿 组织验收,设备组人员做好记录,并办理《验收报告单》和设备移交手续, 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全部图纸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如有资料丢失、 损坏现象,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调试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机组调试试运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出于责任不 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定制此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建二公司调试公司参与调试、运行的所有 项目,指导所有从事现场调试人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 1.3 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从单体调试开始到分系统调试、整套启 动和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300mw 以下机组完成 72+24 小时试 运、国外项目完成可靠性运行)为止的全过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2.1 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 项性能试验、完成 168 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 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 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2 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不得将安装缺 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 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2.3 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 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 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 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2.4 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 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2.5 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 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2.6 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 的操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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