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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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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 5 篇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篇 1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 工安全生产意识, 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现特制定公 司工伤管理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 、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 生的意外受伤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 (4)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 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 事故 ;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 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 、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行政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 1 、申报责任: 部门主管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 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主管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 总经理批示执行。 2 、申报范围: 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 安全事故,工伤报案备案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3 、申报内容: 按《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申报。 4 、受理部门: 部门主管将《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如实填写并报与公司行政 管理部备案,并在工伤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部门主管在调查事故 详细经过中, 可再次根据事件经过清楚记录报行政管理部确认是否属 于工伤,行政管理部初审,总经理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五、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 行政管理部并报告总经理,行政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1)轻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 (2)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 (3)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应急人 员,到现场调查拍照、取证。 2、若发生重大事故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和 行政管理部,在 24 小时内由行政管理部会同部门负责人召集现场目 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六、安全事故的分析: 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填写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 七、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 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个人原因造成的, 待工伤员工 医疗终结后, 公司依据工伤事故对公司的损失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相 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 行政处分(口头警告、 书面警告)、记过、 辞退、 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违反操作规程、流程或作业指导书,造成工伤事故的; (3)不服从管理, 违反劳动纪律, 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 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造成工伤事故的; (4)不按规定配备、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造成工伤 事故的。 2、 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公司原因造成的, 根据实际原 因追究工伤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的相应责任, 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 括:行政处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绩效考核扣分、降职、经济处 罚。 (1)机器设备、安全装置未按规定检验、检修、超过期限和超负 荷带病运行, 设备、 设施有缺陷, 无安全防护设施, 造成工伤事故的 ; (2)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问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及时 整改,造成工伤事故的 ; (3)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或违规生产, 造成 工伤事故的 ; (4)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安全、不卫生,又未采取措施,造成 工伤事故的。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伤、 安全事故的, 医疗费由其本人承担 ; 如因公司原因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4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程度,对造成工伤、 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事故严重程度较小的, 对部门主管、 主要和次要责任人都进行书面警告, 并对部门主管经济 处罚 500 元,主要责任人经济处罚 300 元,次要责任人经济处罚 100 元;事故严重程度较大的,对部门主管降职,并经济处罚1000 元,对 主要责任人实行辞退,并经济处罚 500 元,次要责任人实行记过,并 经济处罚 200 元。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1、 《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 2、 《员工工伤报告表》 ;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篇 2 工程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 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要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 2、 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接到报告后, 要立即赶往事 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受伤者,对受伤者的受伤部位作出判断,有选 择地送往专业医院抢救, 同时要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分包工程项目 经理要同时向总包项目经理报告。 3、 事故发生后, 项目经理和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采 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织人力和物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4 、事故报告的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 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 ⑶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⑷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⑸同时准备好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 种资料。 5、 事故发生以后, 项目要立即成立有有关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 处理小组, 负责对事故发生过程的调查分析与善后处理工作, 同时向 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的真实情况, 配合其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搞好整改措施,杜绝事故 再次发生。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篇 3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 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减少职业危害,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季节性用工,试用期内员工)。 二、部门职责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 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即一级)的安全生产培 训工作。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4、各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本部门、 操作岗位工序的二、 三级(二 级是指部门培训,三级是指班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 办公室负责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工伤费用审核工 作。 6、 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并将安全工作业 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 事故发生后, 受伤者所在班组及目击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 者,保护现场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2、 事故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管安全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 进 行现场调查,由事故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于 48 小时内报办 公室。 3、 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 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 者没有受到查处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四、工伤的治疗与休假 1、办公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医院出具证明,安全事故报告等 资料,为员工办理工伤休假事项。 2、工伤假条由办公室审查,未经事故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 审核,员工不享受工伤休假。 3 、员工工伤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4、员工工伤痊愈后,必须经过管理部、本部门安全培训,方可 再次上岗。 五、工伤费用报销 1、 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 在工伤治疗的同时也治疗非 工伤范围的疾病,并且工伤医疗费用和非工伤医疗费用不易划分的, 其全部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若只治疗工伤疾病的,依员工在事故中所 承担的责任不同,按不同比例报销。 2 、员工工伤事故报销原则: (1) 由于员工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个人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 企业承担 70%,员工承担 30%的医疗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但工 伤假期间不发工资。 (2) 由于企业机器设备失灵等原因, 引发的工伤事故, 企业承担 全部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但基本工 资发放的时间最长为 6 个月。 (3) 员工延期休工伤假的,须提交原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证明, 并经公司批准而确定,但批准的延期工伤假最长不超过 30 天。 (4)工伤假时间从员工在医院的治疗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3、员工在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的员工是指临时用工,季节工, 未签劳动合同及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报销工 伤医疗费用的 50%,工伤治愈后,公司视用人部门的意见,并经公司 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4 、工伤治疗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其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 在医疗鉴定痊愈上班后,由部门内勤填报票据,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报办公室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手续。 5 、员工负伤的工伤医疗费用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员工自负。 六、工伤责任处罚 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连带责任。 对 于本部门的员工在一个工作月内,累计工伤事故达 3 起(包括 3 起) 以上的,罚部门主要领导 200 元,有关责任人另行处理。 2、 由于管理部未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培训, 而 造成的员工工伤事故, 视情节轻重, 对管理部处予 50- 100 元的罚款。 3、由于用人部门未对员工进行本部门、操作岗位工序的二、三 级安全生产培训,而造成的员工工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用人部门 处予相应的罚款。 即工伤在费用 1000 元以下,用人部门罚款 100 元 ; 费用在 1000-5000 元,罚款 300 元;5000- 10000 元以上者, 罚款 500 元,10000 元以上者,罚款 1000 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篇 4 1、总则 1.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运营,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 理机制, 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原则, 对于员工工伤采取积极处理的态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员工工伤(含未参保的员工)所有相 关事宜的管理工作,并为相关处理人员提供管理依据。 1.3 权责属性 本制度规定员工工伤实际处理的权责单位为运营中心人力资源 部, 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监督执行, 在执行本制度时各中心部 门、厂区应予以积极配合执行。 2、工伤认定原则 1、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我公司持有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被 录用的员工, 聘用期间使用假身份证受伤和不在合同期内的员工, 不 在认定范围内 ; 员工须知中应予以明确 ;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工作场所内, 第一时间因工作原因受 到事故伤害的 ; 3、员工受上级领导指派或公司派遣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 公司安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 及非工作职责打架、 斗殴等违反治安法规的情形所受到的伤害, 不在 处理范围内,但维护公司利益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除外; 5、职业病目录条款中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的职业病; 6、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等交通事故伤害的, 员工 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鉴定书; 7、 其他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场所内受伤情形, 公司本着对员工负 责任的态度积极先行处理,如:车辆送至治疗、垫付医药费等,但是 否按工伤情况处理, 也需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上报运营中心人力资源 部审批。 8、员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饮酒、吸毒、自 杀或自残的情况不在工伤处理范围内。 3、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不对员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做出处理; 2、 在处理员工工伤的过程起始至结案, 相关的所有医学治疗记 录、资料、照片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且不得复印; 3、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原件, 应在第一时间由具体 处理的负责人保管 ; 4、处理员工工伤原则上应遵循“专人始接受,处理至结案”的 原则, 相关政策、信息等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一人传递给受伤员工, 相关费用的申请、报销、结案亦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专人完成; 5、在处理员工受伤的第一现场时, 如发现员工有喝过酒的情况, 本着积极 处理、负责任的原则,可先行送医院治疗,具体处理的负责人 在治疗过程中可与医院协商给员工做酒精测试,留下相关测试结果; 6、 员工本人提出需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 应符合在受 伤痊愈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生活自理存在困难的情况,必须 上报请示运营中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同意, 方可执行, 原则上公司不 主动申请 ; 7、 关于申请残疾(如: 办理残疾证)等事宜属于政府社会管理的 范围,不属于公司处理的范围 ; 8、 经审批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员工, 必须经治疗 其病情稳定后,方可进行,原则上以主治医生的病历填写情况为准, 不得提前申请鉴定 ; 9、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必须选择社保中心定点医院送至 受伤员工治疗 ; 10、员工工伤原则上使用公司车辆,必要时可以求援 110 或 120; 11 、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主治治疗医院, 情况紧急应由医院提出(最好有书面证明); 12、陪护人员由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协调指派,直到医疗期或 直至恢复期完毕, 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如当事人伤势严重,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3、在治疗过程中,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也不得擅自更 改主治治疗医院, 如受伤员工提出, 需有其签字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 上报请示运营中心分管副总同意后, 方可执行, 否则所带来的医疗风 险由责任人承担 ; 14、任何人员不得在未申请和受伤员工病情不稳定的条件申请 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否则所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公司将予以严肃 处理 ;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篇 5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 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为员工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 可靠的个人资 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 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后果由员工本人承 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 递, 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 主管人员必须将 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 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 并提 醒品管部查收。 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 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 故 ; 8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 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2 、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 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 第十一条:工伤申报: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 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 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 、提交材料如下: (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 ; (2) 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 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 (4)病历; (5) 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 (6)费用结算明细表; (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8)其他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 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 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 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7 天以内承担 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 资 7~30 天 100%的按岗位工资 30 天以上 100%的按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2 个月 100%的按岗位工资 2~6 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 100%的按岗位工资 6 个月以上 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 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2、 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类别伤情程度 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7 天以内不计 80%的岗位工资 7~30 天 60%的岗位工资 30~60 天 40%的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2 个月 80%的岗位工资 2~6 个月承担 50%的治疗费 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 上班 6 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 (≤80%)的抢救费用参照 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 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 议的判决处理。 劳动者工伤管理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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