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 生资助工作的指示精神, 结台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 生享受上级的关怀和资助。
二、资助对象
资助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在我校就读的在籍学生。
(二)品学兼优。即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达到良好 以上,身体健康。
(三)贫困家庭。分为四类:
第一类:城镇低保户家庭。
第二类:农村特困户家庭。
第三类:民政部门确定的优抚、军属以及烈士家庭。 第四类:其他特殊困难。
1、 父母双方残疾或一方身体残疾, 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 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患重大疾病, 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家 庭子女。
3 、靠各级民政部门救济上学的孤儿。
4 、因自然灾害或事故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5、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 (年人均纯收入 685 元以下) 和低
收入家庭(即相对贫困家庭 ,年人均纯收入 924 元以下)子 女。
(四)未接受其他资助。
三、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一)提出资助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向 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评审及公示。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 学生进行审核、评定,在学校公示 7 天。
(三)上报资助名单。学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学生 名单,上报市教体局审批。
四、学生应上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由学生本人填写《XX 区社会救助金审批表》 主要内容包 括家庭成员情况、申请理由。
五、资助用途。
用途:用于学生的学习用品购置和生活补助费。
六、资助工作管理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学校出黑板报对贫困资助办法 进行宣传。
(三)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 辱观教育,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 道德观和行为规范; 要教育学生珍惜学习机会、奋发努力,增强学生报效祖国、 振兴中华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指导,培 养学生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刻苦学习、不畏困 难的学习态度,使学生在思想上、学习上能尽快达到学校的 要求。
(四)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督办和检查。
(五)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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