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山镇第二小学
推广普通话(专项)工作制度
推广普通话是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行之有效 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 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 “普通话初 步普及”的目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的有关条文和上级语委的规定, 特制
定推广普通话(专项)工作制度:
一、全校师生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法》。
二、 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 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
言、工作语言、日常语言。
三、 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 并不断提高 普通话水平; 教师上岗必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 对普通话水 平测试未达标的教师,学校组织安排参加普通话培训、 测试, 限
期达标上岗。
四、 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 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作
为创建和检查内容之一,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五、 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 听取工 作汇报, 研究普通话推广工作, 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推广普 通话工作的内容。
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 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如违反规
定,降低评优的等次。
七、 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组织的演讲、 朗 诵等各种普通话竞赛、 讲座活动, 各班必须组织学生每年 9 月开 展“推普宣传周”活动。
八、学校广播站要及时报道学校推普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九、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张贴 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 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 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 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 都使用规范汉字 的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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