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 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保证安全生产, 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 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保持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对公司营运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单车技 术档案。
三、车辆行驶里程达到 1500 公里以上,必须进行清洗、润滑、紧固、及制动、转向、传动等部位的探伤检查。
四、车辆行驶里程达到 10000 公里或间隔 3 个月,必须按期到二类以上汽车维护企业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并及时记 入车辆技术档案。
五、按规定参加车辆技术上线检测,确保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做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六、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 驶,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七、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不得上路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
一、消除事故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负责人。
二、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事故、险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 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呈报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四、安全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停业整顿和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 罚,直至报请原经营许可、企业登记批准机关取消经营许可或降低企业等级。
汽车站门卫值班安全责任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坚持“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贯彻“三优三化”工作标准,着装挂牌上岗。
2 、对来客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接洽部门的位置及行走路线,不能无故将来人拒之门外。
3 、及时疏通进出站口车辆,保障进出车辆畅通无阴。
4 、车站工作区域禁止小孩玩耍,破坏公物,一经发现立即制止。
5、搞好停车场,大门前后的清洁卫生,保持车辆停放整齐,司助人员在停车场乱倒垃圾者给予 20 元的处罚。
6 、搞好夜间治安工作,经常在站内巡视,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站领导。
7 、对停车场内所停放的车辆,要认真看管,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门卫负责赔偿。
船舶管理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 、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经常到现场检查作业情况,指导并协助员工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负责审核辅助船舶的修理工程项目和报价;
2、负责办理辅助船舶进厂手续,并检查监控进行质量与进度;
3、负责核算、办理船员扩大自修奖励金的申请工作;
4、参与部月度安全、技术检查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5、负责建立、保管辅助船舶技术管理资料;
6、负责船舶修理季报表,年度报表,技术状况普查报表和年度机管理工作总结;
7、负责办理并管理船舶相关证书及审验相关手续;
8、参与船舶故障的分析和检修工作;
9、参与船舶的航修;
10、协助经理编制辅助船舶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1、参加本部部务、安全、技术会议;
12、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防火及卫生工作; 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车辆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规定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和兽力车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算起,下同)不得超过四点五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 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四点五米的货物可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倒装。
2 .在装载高度超过二米的货物上,通过道口时严禁坐人;待车辆驶过道口后,再行上车乘坐。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不准高举挥动,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 走过道口。
供电段要将本条规定内容制成提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门的右侧门框上。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 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 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 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 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 4 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 法规、 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 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 并编制《适 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 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 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 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 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爆破器材运输规定
1.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有押运人员,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禁止用翻斗车、装载车、自卸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3.运输车辆出车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状况,每辆车配备两只泡沫灭火器,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严禁开快车或抢行,严禁在中途停车加油或修理。
5.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 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爆破器材运输车辆, 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 守。
高速服务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服务区应积极配合协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二条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熟悉服务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并会熟练使用;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情况作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已处理的向接班人员通报,未处理的说明原因移交 下一班处理;
第四条 热情主动地为客人服务,维护服务区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损害服务区利益、危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维护服务区广场的停车秩序,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现有横穿高速、闹事及不文明顾客时,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方式方法要灵活,对严重扰乱服务区营业 秩序、损坏服务区财物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服务区利益;
第七条 执勤时不准吸烟、看书、打私人电话、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窜岗、换班;
第八条 工作人员端庄稳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讲究礼仪。
“三管”部位安全防范管理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完善和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工厂财产安全。
1.2 范围
适用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变速箱厂三管部位安全防范管理。
2 名词定义
三管部位--凡存放现金、资料(档案、票证、文件、图纸) 、贵重物品的部位。
3 职责分工
3.1 党委工作科负责。
3.1.1 三管部位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检查。
3.2 三管部位所在单位负责。
负责制定(修订)安全防范制度、并落实到位。
4 管理程序
4.1 各单位负责三管部位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和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管理。对三管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日常监 督、检查。
4.2 党委工作科负责建立工厂三管部位的管理台账,掌握工厂三管部位和安全防范设施分布情况。
4.3 三管部位所在单位对需新增和已损坏的安全防范措施,申报购置、更新、维修计划,报经主管厂领导审核后,进 行购置、更新、维修。
4.4 党委工作科负责对重点三管部位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4.5 党委工作科在每月底和重大节日前,组织一次三管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意见通知 单,并督促整改。
5.附件和表格
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 、了解试验室的基本任务、工作分类,试验内容及试验材料的用途、性能。
2 、熟悉本专业各种试验仪器的用途、操作性能及维修方法。
3 、负责测试前的准备工作和测试仪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洁卫生,爱护好测试仪器和器具。
4 、完成本专业的委托试验和施工测试任务。
5 、根据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本专业的仪器设备,配合做好计量仪器具的周期鉴定和送检工作。
6 、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生产。
7 、完成材料试验试件的加工、制作及试验,并提出完整的测试记录。
8 、认真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能水平和业务水平。
交通安全管理室工作职责
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行政区内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镇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在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村、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六、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七、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八、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
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十、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 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 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 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 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 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 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 取隔离措施,防止洒落物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必要时请路政部门 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 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 配合。养护施工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 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时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 操作技能,养护道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 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养护道班应针对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 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地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养护道班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 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上级部门,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将收集的养护信息 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段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 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 且拒不整改的问题,要求停工整改。
桥梁病害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依据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桥梁重要病将直接影响公路的畅通和行车安全。 为了避免因桥梁跨塌、 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省内高速公路 (含一级公路)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监督工作,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负责辖区内桥梁重要病害动态 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目的桥梁重要病害检查目的是随时掌握病害的发展情况,桥梁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状态,了解桥梁实际 受力状态,判断结构的安全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指导桥梁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计划制定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每年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管辖路段桥梁重要病害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对桥面系、上部构造、支座、墩台及基础等重要部位发生的病害,结合以前定期检查的结果确定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 理计划。
第五条:检查频率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对确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根据公路交通量和病 害的严重程度的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 (三类桥梁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掌握桥梁病害 的变化动态。
第六条:报告制度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上报省收费公路管理局。报告的内容包括:说明、详细的观测资料、照片、 示意图、病害原因分析、建议处治措施等,报告要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遇有大、暴风雨天气等自然灾害时,每天观 测一次。
第七条:超重超载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有特大型工业设备运输、集装箱运输、矿山特种车辆及私自改装重型车 辆的运行时,要根据现有桥梁的实际承载能力,判定对桥梁的安全使用可能造成的威胁,决定是否允许通过。
第八条:措施办法各养护单位发现重要病害危及桥梁安全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及时设置限速、限载、禁止通行 等安全警告标志,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并安排专人守护,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或封闭交通,并向上级 公路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第九条:特殊情况当在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下,车辆不能通过桥梁时,各养护单位现场制定抢修保通方案,采取架 设临时便桥和抢修便道,对过往车辆进行疏通,并向社会发布交通信息,必要时封闭交通。
第十条:责任追究对桥梁重要病害不履行经常性检查职责、观测不到位、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要依据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 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 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 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 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 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 不少于 3 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车辆应急处理制度
一、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构。
二、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 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一般性事故要在三日内上报,凡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运输事故及时(24 小 时以内)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四、发生事故后应妥善保护现场,供公安、管部门及保险公司勘查,积极配合上述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合理解决事 故纠纷。
五、装运汽油、柴油等油品的罐车,装卸油品时发生跑冒现象,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同时关闭所有阀门或采取其 它措施,回收地面油品,处理好现场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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