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工作方针,建立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参与排查举报、提高各类安全 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 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 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大安全观”的管理理念,隐患信息可涵盖与学校 有关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提供安全隐患信 息的,一经核查属实,根据隐患评估危害等级,给予信息提 供者相应奖励。
一、隐患排查范围
1.校园内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踩 踏、防欺凌、食品安全、器材安全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 致安全事故的。
2 校园外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网络 沉迷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3. 任何有利于改善我校安全管理活动的建议、改进等。
二、隐患排查报告方式
可采用电话、微信向安全办公室(电话: )报告,也可 直接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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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励原则
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核实,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建议活动,对在 单位推广的好方法、好建议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多人多次报告同一事故隐患的,按报告时间奖励第一报 告人。
四、奖励标准
参照校园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安全隐患信息可能导 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 分为轻微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 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特大安全隐患,对信息提供 人员的奖励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来进行。
1、 上报轻微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 2 分,学生奖励礼卡 1 张;
2、 上报一般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 4 分,学生奖励礼卡 2 张;
3、 上报较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 6 分,学生奖励礼卡 3 张;
4、 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 8 分,学生奖励行卡 1 张;
5、 上报特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 10 分,学生奖励勤卡 1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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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 责、 频次、 培训对象 (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 培训形式、 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 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 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 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4 、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 到“四懂、四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 记录。
5、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 宣传消防知识;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 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本岗位 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建筑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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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 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 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 序。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 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 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 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 查频次、 参加人员、 检查部位、 内容和方法、 火灾隐患认定、 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 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 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 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 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 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 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 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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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 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 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 整;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 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 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 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 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 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 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 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 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 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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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 散通道和楼梯间;
⑵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 的门不应锁闭;
⑶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 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⑷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⑸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 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⑹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 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⑺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 碍物,且在其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⑻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 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⑼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⑽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⑾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 栏;
⑿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 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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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 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 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 24h 值 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 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 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 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 、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 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 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 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 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 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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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 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 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 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 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明确消防设施、 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 情况记录等要点。
3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⑵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⑶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 合器 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⑷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 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 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 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⑸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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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正常运行状态;
⑹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 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 (人员) 、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 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⑺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 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 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 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和所需经费来源。
5、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 应采取相应措施, 保障安全。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 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 达公安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 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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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 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 政府报告。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 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 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 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 要点。
2 、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 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 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 穿金属管或 B1 级 PVC 管保护, 导线不应裸露 ,并应留有 70cm ×70cm 的检修孔 1 至 2 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 A 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 应安装在 B2 级以下(含 B2 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 B1 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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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穿越 B2 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 A 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 电 气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线 路 的 敷 设 还 应 符 合 GB50303-2002、 GBJ16-87、 GB50045-95、 GB50098-98 中的有 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 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 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 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 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 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 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 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 防火措施;
⑸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 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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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 措施;
⑺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 、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 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 人管理、登记。
4、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置地点应 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 合下列要求:
⑴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⑵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⑶采取配备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⑷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 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 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置;
⑸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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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 证有效。
⑹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 他物品混合贮存;
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 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⑼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焊和其他可能引 起火灾的操作;
⑽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⑾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事先必须严格检查,要采 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⑿装卸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除遗留 物;
⒀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 击、压、倾倒和磨擦。
九、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 、明确管理志愿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志愿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 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专职消防队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 用房, 配备消防车辆、 装备、 通讯器材, 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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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每日 24h 备勤。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从业人员组成,平时 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 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 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志愿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 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 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 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6、单位各类人员超过 50 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 成灭火行动组、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 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单位各类工作人员不足 50 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 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并明确工作职 责和任务。
8、志愿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 散演练。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 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 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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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 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 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 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 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4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 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 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 构;
⑵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 火行动;
⑶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 员命令;
⑷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 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⑵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 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⑶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关闭相关阀门, 切断电源, 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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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 离命令;
⑸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 助事故调查;
⑺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 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⑴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⑵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⑶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⑷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⑸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⑹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 、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传和完善:
⑴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 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⑵高度超过 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 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8 、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 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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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并将消防演练方 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⑶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 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⑷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⑸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 造成人员伤害;
⑹地铁、高度超过 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地 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⑺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 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 、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 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
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⑵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
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⑶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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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 电气设备;
⑸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 以上的间距;
⑹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 时间超负荷运行;
⑺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 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 防雷、 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 行检查、维护;
⑵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 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⑶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 的完好有效;
⑷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⑸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 和责任人和职责。
2 、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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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 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 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 分或者其他处理。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锅炉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 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 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 患后方可离开。
二、 礼堂、 图书馆、 资料档案室、 库房、 营业厅、 客房、 餐厅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 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 作业。
三、仓库、车库、液化气站等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应当 远离;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上述场所与教学区 或人员密集区应当远离,不准近距离作业。生活区、库房、 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 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对各种用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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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 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 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 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 禁使用液化气灶等工具, 一经发现即没收, 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 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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