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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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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 ,提高效益, 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 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 养殖场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 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 ,承担责任。 2 、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 对养殖基地负责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 ,不得擅自 离岗. 4 、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 ,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 、养殖场技术员要经常深入牛舍,观察牛群健康状况。 7、分工与协作统一 ,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 作。 8 、协调做好养殖场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养殖场兽医技术员职责制度 1 1、兽医技术员负责养殖场病虫防治、防疫、药品发放 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的不同病害,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 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 、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 并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按当日处方使用 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 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对异常牛、羊要进行镜检以确 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养殖场负责人, 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确认,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 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防 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6、养殖场兽医技术员发现牛群出现异常病症 ,应将重要 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 构。 三、 养殖场饲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 1 、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2、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饲喂人员当面交接,仓管 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2 3、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 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4 、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5 、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6、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及时消毒 , 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7 、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8、饲料的配制应根据牛、羊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 要和标准进行合理、 安全的配制, 以满足牛、 羊发育的需要. 9、饲喂牛、羊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 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 四、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 、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病死的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 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3 、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4、 购进牛、羊幼崽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 并附有产地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 .进场前,须 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 . 隔离 饲养 7— 10 天后, 由兽医技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床 症状并经驱虫 ,加施耳标后,方可转入育肥区饲养饲养。兽医 技术员对进入育肥区的牲畜要逐头建立档案。 3 5、育肥牲畜在育肥场必须经过饲养 60 天。出场前隔离检 疫 7 天,经隔离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6、进入育肥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 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要定期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 场。做好废弃物和废水的无害化处理 .不得在生产区内宰杀病 残牛。定期 1 周 1 次养殖场全面消毒. 7 、发现一般传染病及时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发现可疑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 死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 应采 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于 2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养殖场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 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 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 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主要内容有: 品名、 规格、 主要成分、 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 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 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 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地面必 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 、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 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 4 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 6 、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 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 无批准文号、无成分标识的药品。 7 、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 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 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不明成分的药物及未经国家 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六、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1、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 浓度。养殖场内应设有兽医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 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 10 分钟,生产区消 毒 15 分钟,并更衣换鞋。 3、每年进行 2—4 次结核病定期预防消毒,常用消毒药 为 5%来苏儿、 10%漂白粉、 3%福尔马林溶液,监测为阳性牛 进行隔离治疗。 4、场区内每周消毒 1— 2 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 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 1 次. 5、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 1 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 清洗 1 次,每周消毒清洗 1 次。 6、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 设备没有破坏性 ,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 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5 7、每批肉牛、羊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 ,用高压水枪 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8、场区、圈舍、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 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9、运输牛的车辆消毒必须在肉牛饲养场外专门的车辆 消毒处,用浓度 0。 5%过氧乙酸溶液消毒。 七、养殖 场免 疫制度 1 、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 ,做到应免尽免,对新补栏肉牛要 及时补免,不留空档。 3、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 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4、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 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 5 、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 保证疫苗质量。 6 、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 7、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 ,按农业部 规定使用耳标。 八、养殖场防疫信息报告制度 1、为加强本场生产与防疫信息报告工作,保证报告信 息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6 2 、防疫信息报告是指引入肉牛报告、发病肉牛报告、 肉牛死亡报告、出栏肉牛报告以及其它与防疫有关信息。 3 、防疫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动物防疫信息报告工作。 4、引入肉牛到达本场,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 告数量、种类、日龄、来源地、同意引入决定书编号、检疫 合格证明等信息,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5、发现大批量肉牛发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病时,立即 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发病时间、发 病症状、 发病过程、 疑似病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息 . 6、发生批量发病时,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 告发病数量、死亡时间、死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 息。 7、饲养肉牛达到出栏日龄准备出栏时,向动物卫生监 督所报告,申请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详细记录检疫申报 记录。 8、动物防疫信息按规定要即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并做好相应记录。 九、养殖场外引动物隔离制度 1、为加强外引动物落地监管 ,预防外引动物突发疫病 , 特制定本制度。 2、需要买牛、羊时,一定要从非疫区购买。购买前须 经当地兽医部门检疫,签发检疫证明书。对购入的牛、羊, 7 进行全身消毒和驱虫后,方可引入场内,进场后,仍应隔离 于 100-200 米以处的地方,继续观察 1 个月,进一步确认健 康后,再并群饲养。引入育肥牛、羊时,对口蹄疫、结核病、 布氏杆菌病、副结核病和牛传染性胸膜肺炎进行检疫 . 3、严格遵守省政府关于外引动物实行报批报验、指定 通道进入及隔离观察的管理规定 .禁止未经报批报验私自引 入动物. 引入的动物要按规定,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下, 进行隔离观察。 4、隔离期间要对隔离动物进行规定病种的免疫;每日 进行 1 次群体健康检查;每两天进行 1 次个体测温;每两天 进行 1 次活体消毒和环境消毒,并做好隔离观察记录。 5、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检(监)测工 作。 6、发现动物发病、死亡 ,立即向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报告。经诊断为国家重大动物疫病的 ,要在当地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7、外引动物在隔离期满,无动物疫病发生,经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许可,方可与当地动物混养。 十、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1、为加强本场无害化处理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发生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场兽医主管领导负责无害化处理的检查和指导工 作。兽医技术人员负责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 8 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饲养人员负责垫料、排泄物、废弃物 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3、场内设无害化处理间 ,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 4、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品按照《病害 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做好记录。 5、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在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6、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 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 土壤和水源为原则,污水集中回收和净化,并达到国家规定 排放标准。 7、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技 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一、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1、规模饲养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并使用全省统 一养殖档案记录。 2、档案管理应设专人管理 ,并负责档案的日常整理 ,确 保养殖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养殖档案。 3、畜禽养殖档案的保存,应由专人管理,齐备的档案 保存设备,根据不同时期、 不同内容, 分门别类, 统一存放, 为方便查找使用. 9 4、建立畜禽台式档案的同时,有专人建立畜禽养殖电 子档案,以便传统式档案发生意外时补救。 5 、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 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做到 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6 、畜禽养殖档案应规范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档案内容。 7、畜禽养殖档案的借阅,应设置专门的借阅记录,并 附有借阅人和证明人签字栏,以及养殖场负责人同意借阅签 字。 8、随意更改、毁坏畜禽养殖档案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 十二、 养殖场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1、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 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2 、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抽查。 3、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 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4 、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5、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 采取控制扑灭措施, 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彻底清理消毒, 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6 、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10 7 、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 1 — 2 日 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 立即报告。 十三、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 ,养殖场的 肉牛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2、肉牛养殖场的肉牛在出场前 1 — 3 天应向当地的动物 卫生监督所申报。 3 、申报检疫的肉牛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 方可申报。 4 、肉牛养殖场的肉牛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5、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 ,并取得 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6、跨行政区域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出县境动物 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 7、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 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8、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 蛋的,应当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到达 输入地后,向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 11 (报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 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的, 允许引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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