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车辆管理制度(通用 7 篇)
车辆管理制度 1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 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 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检验, 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 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 并经常进行抽检, 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 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 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 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 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 、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 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 车和拖拉机为 10km/h ,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 厂房时不超过 5km/h, 车间内行驶速度为 3km/h, 有其它规定的, 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 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 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 15m 内不准停车,消防栓 前 2m 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 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 超过车身 2m,小型车不得超过 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 度各不得超过车厢 10 ㎝,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 4m,小 型车不超过 2.5 米。
3、装卸时, 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 一般不得小于 1m, 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 2m,横 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 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 小于 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 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 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 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 10 ㎝。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 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 行驶, 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 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 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 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 、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 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 、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 拒绝。
车辆管理制度 2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 做到高效、 节约、 安全行车, 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 、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 年检年审、 维修保养、 油料补给、 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 培训、 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 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 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 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 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 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 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 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 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 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 必须尊重驾驶员权 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 对交通违法、 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 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 按 1 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
布, 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 直接参与驾 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 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 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 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 指定的厂家维修。 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 事先必须经车队 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
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 补给和安全检 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 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 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 5000 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 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 以检查、 调整转向节、 转向摇臂、 制动蹄片、 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 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 15000 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 15 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 1000 元或更换配件 500 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 审核同意,车辆维修 1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以下或更换配件 3000 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 5000 元以上(含 5000 元) 或更换配件 3000 元以上的(含 3000 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 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 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 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 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 报而不修, 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 凡维修部件超过 200 元的必须 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 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 用。 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 防止修理厂家作 弊和维修不到位。 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 经财务审核后 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 公里或竣工 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 3000 公里或竣工出厂之 日起十天内; 大修车辆行驶 10000 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 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 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 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 →财 务部审核 →领导批示 →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 考勤 3 次及以上者,罚款 50 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 元并 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 者罚款 100 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 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 100 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 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 弯不占道超车、 不超车, 通过集镇或遇雪、 雨、 雾天应保持车距, 减速慢行。违者处以 50 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 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 50 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
50 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
辞退。
9、 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 违者处以 100 元/ 次的罚款。
10、 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 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 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 50 元/次。
11、 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 无特 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 元/次的罚款,缺课的 处以 100 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 将安全生产、 事故情 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 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 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 不论事故大小, 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 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 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 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 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 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总结经验教训, 避免类似事故 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__ 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 __-5000 元者, 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 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 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 、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 事故经济损失的 5%, 4%, 3%, 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 爱岗敬业, 服务热情周到, 遵章守制, 车容整洁的按 200 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 20xx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 综合办。
车辆管理制度 3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 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 《xx省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 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 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 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 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 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 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0%。
(五) 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 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 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 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 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 还 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 油卡、 《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 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 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 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 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 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 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
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 担。
(二) 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 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 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 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 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 25 日前,由车辆管 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 再按程序审批报销, 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 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 始明细单, 并开据正式发票, 经核查无误后, 按照程序审签报销; 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 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 并开据 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 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 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 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服从车辆指挥、 调配, 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 检查, 确保行车安全。
(三) 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 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 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 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制度 4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学校在相关校门安 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 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 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 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 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 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 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 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 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 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 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 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 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 车的车辆。 (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 标准)。
二、收费车辆:
1 、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 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 、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 1200 元/年, 复兴路 3600 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 元/小时,复 兴路每车收取 15 元/小时,一昼夜 24 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 30 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 60 元。超过 24 小时后,在收取第一 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 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 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 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 516 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 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 516 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 516 号校 门进出, 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 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 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 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 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
2 、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 贵重物品自身携带, 一旦发生失窃, 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 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 费车辆通行证, 并加收 30 元或 60 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 出借者 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 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 5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 为教 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 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 、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 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 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 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 录。
2 、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 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 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日常 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 过期设 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 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 保养, 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 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 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 报解决。
车辆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节约开支, 规范车辆管理, 保证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 (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和我局所 有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 并指定车辆 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 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 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 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 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 车。 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 由用车部门可安排 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 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 用车前驾驶员到办 公室填写 “用车登记表”, 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 用车事由、 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 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 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 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 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 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 并保留加油小票, 交车时粘 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 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
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 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 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 不派有故障、 未 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 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 防 止丢失。
第三章安全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 确保车容整洁、 车 况良好。 出长途车之前, 须认真检查车辆, 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身心不适随 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 24 小时畅 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 驶, 遵守交通规则, 要文明礼让, 安全行车, 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将车借予他人 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 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 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 要及时报告 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车辆停放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 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驾驶 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 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 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 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 防患于未然; 定期洗车, 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机件要定期检查、 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 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车辆维修、 设备更换和增添 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
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 修现场进行监督, 如发生项目变动, 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 经同意后方能维修。 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 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 经同意后进行修理。 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 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五章责任划分及内部问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 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 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 任的事故, 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 由办公室牵头处理 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 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 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 办公室负次要责任。 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 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 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 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 用车部门负全部 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 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 将车借予他人、 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 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 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行为人 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 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 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7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 定。
2 、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 、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 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 《用车申请书》 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 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 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确 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 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 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 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 30 日前上交财会统 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 2 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 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 ,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
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 子违章记录罚款。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 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 行驶证、 车匙不得放在车 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 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 例》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 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 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 经常检 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经批准后 送汽修厂维修。
5.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 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开车, 不准危险驾 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 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 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在办公 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包括接收、 派送传真文件、 复印等) 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严 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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