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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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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 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 集的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 14 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一、车辆购置的管理: 1、车辆购置、更新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适用、经济、配 套的原则选择车种、车型; 2、车辆购置必须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以 及《公司采购、分包商评定领导小组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办理; 3、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 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 收; 4、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员、使用部门负 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5、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将车辆型号、牌 号、车况等各项数据逐一按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6、购置旧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上述购车程序办理; 7、车辆内部调拨必须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批准,并填写车辆调拨 清单,由交换双方负责人签字,连同车辆登记本及相应的随车技术档 案一并调拨。 二、车辆使用的管理: 1、新车投入使用在磨合期内应做到减载、限速行驶; 2、对车辆管理实行司机负责制,未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批准,不 准擅自调换车辆使用。 3、严禁司机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4、经批准在外停放的车辆,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晚上 19: 30 以后工作用车,必须报车辆管理(调度)员备案,十一时前必须返 回指定停车场停车,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特殊情况须同时报车辆管 理(调度)员及主管业务副总同意。 5、分公司各营业部因工作用车驶离特区时,必须提前向分公司业 务部报告并保持与车辆管理(调度)员联系,以便车辆管理(调度) 员掌握车辆动向。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应及时报告车 辆管理(调度)员,并妥善处理。 6、公司所有员工因私需使用货车时,必须报主管业务副总批准后, 由车辆管理(调度)员安排车辆及司机。 7、严禁将公司车辆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主 管业务副总书面同意。 8、分公司应根据所辖车辆的数量、业务生产情况合理调度车辆, 车辆的日常调度由分公司总经理或指定车辆管理(调度)员负责。 三、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 1、为利于掌握车辆的使用性能及改装、改型和主要总成、机件变 更后使用性能的变化,为车辆保养、修理和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提供 依据,必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是记载车辆的来源、投产日期、车辆原值、 基本装备、技术性能、年行驶里程、修理次数和间隔里程、车辆调动、 改装、改造、停驶、复驶、封存、机损、报废、燃料、轮胎、季度生 产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利润完成数量等; 3、技术档案资料登记办法:凡车辆调动、牌照变更、停驶、封存、 改装、改造、车损以及驾驶员调动等,三日内由车辆管理(调度)员 负责登记; 4、车损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填写损修情况和处理结果存档; 5、车辆运行情况记录,由车辆管理(调度)员在下季首月 3 内登 记交分公司综合审核后公布并由分公司综合部保存; 6、保修情况记录由车辆管理(调度)员负责填记在保修技术卡片 上,重点写清保养类别、日期、间隔里程、重大技术情况等。 四、车辆保养的管理 1、为保证车辆在任何条件下使用的可靠性,减少燃料和材料的消 耗,延长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必须及时地进行车辆的修理和保养,车 辆的技术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2、一级保养是检查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各总成内润 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排除发现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机负责。 3、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主要清洗各个空气滤 清器,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 附加小修项目。 4、三级保养是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为中心, 以改善其技术状况,可与车辆季度审同时进行。 5、每年 5 月及 11 月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检查蓄电池、冷却系 统的变化,夏季蓄电池电液容易蒸发,每日收车后必须检查液面高度 并及时补充。 五、车辆维修的管理 1、零件修理:为节约原材料,降低保修费用,应对磨损、变形或 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修理。 2、汽车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 .临时故障和局部 损伤,对自然磨损或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应集中 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并结合一、二、三级保养进行。 3、总成大修: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其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 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的修理 作业。 4、汽车大修: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 并经过技术鉴定,对各总成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大修必须严格按 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车辆维修由各正班司机写好维修项目,按公司汽修申报流程报 批后,在定点厂维修。 6、进厂维修的车辆司机应监督按报修项目维修,如发现报修项目 与维修项目不符,额外部分由报修人自负。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 辆送厂维修。 六、车辆用油管理 1、广州、深圳地区车辆用油统一由公司按一车一卡的方式,实行 加油卡的管理,广梅汕分公司、珠海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实行实用实 报的管理。 2、严禁司机携带另外容器加油。 3、对汽车用油确定定额指标,按不同类型的车辆,每百公里定额 用油指标,以单车核算,按月统计行车公里和汽油的消耗情况,在定 额之内的按实际节约数提取 10%作为司机节约奖金。 4、公司车辆管理(调度)员为车辆用油的管理责任人,对各汽车 的耗油标准应随时掌握,确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额指标,实行节约有 奖,超额受罚的办法以调动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 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辆。 第 3 条 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货运用车统一由业务部主理,办公室监管。 第二章 货运用车管理 第 4 条 对外出租用货运车辆需按照《货运车租用合同》进行管理。 第 5 条 特殊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需自用货运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 《货运用车申请单》,并需常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部门 货运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一天。 第 6 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货运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 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 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部门自行租用社会车辆,事后并票据报销。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 7 条 企业货运用车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 8 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 《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 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对其抽查 一次。 第四章 车队纪律 第 9 条 日常行为管理 ( 1 )货运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 2 )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人员、运输货物或办理 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驾驶证不符)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 3 )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 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 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4)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员应认真填写《派 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 求”。填写完后依次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业务主管 签字、副总经理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 5 )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 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 按绩效考核扣分。 ( 6 )不得擅自将货运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 以处理。 ( 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使用车辆人员负责 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 8 )用车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 时设法通知该业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并上报业务部批示。批准后, 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 9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 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 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 10 )用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 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 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 10 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 1 )上、下车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 2 )用车人员在货运时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 3 )用车后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 4 )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 11 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 1 )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货运负责人 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 2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 用车人员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 12 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办公室安排办理。 第 15 条 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 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 厂家。 第 16 条 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 ____元及以 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费用报销 第 17 条 货运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 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 附则 第 19 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 作。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 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 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 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 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 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 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 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 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 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 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 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 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 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 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 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 4 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 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 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 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 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 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 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 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 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 122 (交警)、 119 (消防)、 120 (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 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 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 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 善安置。积极协助 120 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 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 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 6 小时内报告当地交 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 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 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 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 5 年,并经检测合格 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 500 公里以上必须配备 2 名驾驶员,每位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 20 至 50 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 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 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 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 `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 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 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4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 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 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 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 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 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 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 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 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 ;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 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 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 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 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 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 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 (特殊情况 报总经办批准)。 2.4 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 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 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 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 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 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 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 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 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 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 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 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 ;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 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 500 元 的报总经理签字。 3.3 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 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 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 导。 4.2 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 过路费等记录。 4.3 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 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 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 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 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 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 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 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 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 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进出厂门、拐弯 5 公里;车间、库房 3 公里;叉 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 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 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 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 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 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 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 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 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 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 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 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 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 5 公里;车间、库房 3 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 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 10 米以上,不得 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 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 (包括司机) ,其他部位 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 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 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 2/3 ,行驶时 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 0.5 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 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 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 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 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 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 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 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 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 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 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 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 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 现异常 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 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 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 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 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 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 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 “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 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 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 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 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 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7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 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 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 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 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 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 异常 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 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 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 15000— 20000 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 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 12000— 15000 公里(或 3 个月),进 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 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 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 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 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 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 的年检、季检 、月 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 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 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 停止使用。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8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 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 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 5 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 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 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 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 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 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 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 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 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 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 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 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 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 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 12 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 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 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 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 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 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 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 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9 1、有起重车辆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车辆的维修保养、 定期检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保 养 2、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起重车辆进行登记,详细记载每台起重机 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改变起 重机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查考。 3、机动起重机一般应由专职的司机驾驶,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员负 责挂钩和指挥工作。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 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 后,方准独立操作。 4、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运行。 5、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 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挂着的重物加工。不许吊着重物在空 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 物下面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 开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工人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 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 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 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 开。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0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 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 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 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 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 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 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 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 3 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 24 小时 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 8 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 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一、办公室负责站里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车辆 保险、办理减免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责任经济索赔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 三、业务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须提前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工 作的轻重缓急,全面平衡派车。 四、本站职工私人用车以及职工家属因病、因事需要用车,须经 站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车辆维修、购买部件,到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再到 指定地点维修和购买部件。正常维护、小修保养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大修、购买部件由处长批准。 七、汽车加油在指定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费。没有特 殊情况不再使用现金加油。每月 30 日到办公室登记行车里程,以便考 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况。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会。根据不同时期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 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教育活动,提高驾 驶员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意识;及时传达《安全简报》、《事故通报》 中与交通相关的事故案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货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计量准确,货 场安全和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使广大客户及时顺利运营,营造良 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地磅房外排队,首次放行五辆,以后每 外出三辆再放行三辆。按序排队的车辆必须持有销售开具的销售单, 销售单上必须注明车号、煤种、装煤顺序编号及现金与非现金。 2、所有装精煤的车辆,必须做到其车底、箱板必须清理达标。 3、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 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4、货场煤道员发现经检验车厢清洁不达标的车辆,必须勒令其出 厂清净大箱,不服从指令并占道影响装车者,经领导查实罚款 200 元。 5、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平车并加盖篷布,篷布必须覆盖整个箱体, 并用皮条固定后方可进出厂。 6、所有车辆装车完毕后必须及时经磅房过衡出矿,无故停留 20 分钟以上者,每车罚款 200 元。 7、所有进入货场的车主、司机,其矿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烟头 烟盒、废纸削等杂物不得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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