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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机关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 管理机制,推进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高 素质干部队伍, 结合教育工作实际, 我园制定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中层干部选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 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 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 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 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全面考察工作实 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团队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 团队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 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 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 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 要的理论水平;热爱幼教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教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三年及以上教育 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 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确定岗位需求数。各园区根据幼儿园实际团队建设、校区规模,各校 区上报岗位需求数,经行政会研究后再确定最终的岗位数。
(二) 公布所需岗位条件。 各园区根据岗位需求, 公布对应岗位所需条件及 要求。
(三)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确定后备人员名单。
(四) 采取民主推荐、 无记名投票和行政会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确立最终拟 任中层干部人选。参加民主推荐人数应达到全体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
四、中层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 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三年。 聘用期满后, 须重新参与中层干部的选拔。
(二) 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 考核工作由幼儿园负责实施, 考核采取 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 阶段工作总结 等形式进行,幼儿园应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 定参照当年幼儿园目标责任书以及 《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 的相关内容执行。 在 群众考核中(以就任园区为主),满意率低于 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 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 对在幼儿园管理工作中, 中层干部分管工作按 时保质保量完成, 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 励,优先提拔任用; 中层干部分管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完成效果不好的, 则进行扣分。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 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幼儿园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 原因给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 视其情况, 给予相应的处分; 情节严重 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 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应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履行听课 评课等职责。
(五) 幼儿园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 教育和管理。 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 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六)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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