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宜昌诚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 ,提 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 ,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 行,根据设备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设备管理规程 ,特制定机电 设备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科 室、矿及工区的全部生产设备的管理 ;
第三条 机电设备管理应以依靠科学 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 持设计、选型与使用相结合 ,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修理、改 造与更新相结合 ,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技术管理与经济 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机电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 是对公司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 ,做到全面规划、 合理选购、 及 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精心保养、科学检修、适时改 造和更新,保持设备完好, 以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素 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公司设备管理范围主要是 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井下施工、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等 ;
第五条 公司机电设备部应当按照分
级管理的原则 , 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和监督检查;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 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
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为保证发展安全 生产的需要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及科 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
第七条 公司内的生产、井下施工设 备、通风设施,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逐步实行专 业化、集中化、社会化和微机化管理 ;
第二章 设备管理部门的
职责
第八条 机电设备部是公司的机电设 备管理部门,其在机电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司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 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 ,对设备管理 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 , 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协调横向关 系;
二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 坚 持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 ,协调维修配件的申报和供应;
三负责审定基层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 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四了解和掌握折旧基金和大修资金的 使用情况,参与审定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对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进行经济论证和审查;
五参与审批设备报废、未提完折旧设 备的报废和报废设备残值的处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对公司下达的主 要生产设备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制定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对职工及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 技术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检修新技术的 交流和推广工作;
八对因重大、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或设 备购置、检修质量以及使用不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后果的 , 参与或组织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并提出处理建议 ;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
管理
第九条 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 , 公司各单位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购置或设计制造、安装、调 试和验收工作,加强设备的前期管理 ;
一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 ,应由使 用单位会同生产技术、机电设备部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
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下 , 由有关部门和 使用单位参加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做出选型、购置或采购方 案的决策;
二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 成套设备的购置应尽量选用一个厂家或统一标准图纸生产的设 备, 以减少同类配件的多品种储备 ,保证配件的通用性 ;选购的 设备必须是经过鉴定、所有资质证明齐全的、非淘汰型产品 ; 设备到货后 ,应由使用部门会同订货部门共同按合同及验收大 纲严格进行验收 ,发现问题应在质量保证期和索赔期内办妥检 验出证和对厂家的索赔手续特殊情况可另处;
三购置设备时要做到如下要求:
1. 设备选型包括规格型号、适用性 能等要符合使用单位的要求 ;各类安全保护产品的选型必须上 报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
2.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使用单位提 供相应的齐全有效的随机证件和相关资料;
3. 购进的设备不得存在质量问题 , 影响使用单位的正常生产或遗留安全隐患 ;签订合同时对质量 问题造成的后果的处理要规定明确的制约条款;
4. 对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质量问题 , 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处理,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5. 使用单位对购置的设备提出质量 投诉时 , 由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鉴定 , 并提出鉴定报
告;
6. 订货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 的设备交接手续 ,设备的附件、 备件、 工具和技术资料等要完整 齐全 ;
四 因选型、 购置不当、 订货部门合同 签订有误造成设备闲置、积压和浪费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 的责任 ; 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使用单位提报的计划和 相关参数造成不能使用的 ,要追究订货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如 因提报的计划及技术参数有误 ,造成所购置的设备不能正常使 用的,应追究提报计划单位的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加强引进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设备引进的前期准备工作 ; 需要引进设备时 ,要先由公司组织调研 ,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后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业程序 ,进行审批、技术谈判、合同签订、 中检、提运、验收、索赔、安装、调试、使用等项工作;购置的 设备应有完整齐全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检测手 段和工具等;
二引进大型或成套设备 , 由公司组织 该设备的技术讲座、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该设 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三引进设备到货后 ,必须认真验收、及 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 ,发现问题应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四暂不使用的新进设备 ,必须入库妥
善保管, 防止日晒、 雨淋、 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
五井下停用的大型设备 ,要有专人负 责维护、保养,定期开机运转, 防止电气设备受潮;机体不得置于 潮湿环境,并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备在井下超过五个月不使 用的,要出井保管好 ;
第十一条 新购置的设备到货经过验 收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 ,零部件等 必须入库妥善保管 ;库存设备严禁拆套使用或拆新设备维护旧 设备 ;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 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 ,并将全部图纸、 使用维护说明书、 质量检 查、试验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资料管理部门进行整理、 建档登记保管 ;
第十三条 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 ,必须 编制安装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安装完毕后, 由安装单位、使用 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验收 ,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 ,才能 投入使用 ;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
护
第十四条 所有设备都必须有设备操 作、维护规程及完好标准;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熟知设备
完好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遵守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 ,凭证 操作;设备实行包机制 ,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执 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并做好记录 ;机电维修工实行分片包干 ,执 行巡回检查维护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
第十五条 设备司机操作人员应做到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 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 挥并可及时上报 ;
第十六条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 好状态,符合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 装置必须齐全 ,动作灵敏可靠,并应定期检查、试验 ,做好记录, 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 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设备保持整齐、清洁 , 防止和杜绝跑、冒、 滴、漏,达到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
第十八条 主要设备要分别制定合理 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 ,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 ,发现精度超 限或效能降低时 ,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检修;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 病运转,不得盲目追求生产损坏设备 ;
第十九条 维修工作实行区域维修负 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作好巡回检查、维护和故障检 修,对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坚持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 ,保证检 修时间,并做好记录 ;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 ,加强对动 力起重绞车、机车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使用和 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检验、标定和维护 ,保证灵 敏、准确、可靠 ;
第二十一条 加强设备润滑管理 , 建 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制度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 期,做好换油记录 ;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 ,实行润滑专责管 理;润滑油剂要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
第二十二条 因使用不当发生设备事 故时,应按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并认真吸取 教训 ,制订和采取防范措施 ,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所有设备事故 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 ,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赔 偿或行政处分 ,触犯法律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 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应加重处罚 ;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设备事故 和未遂事故记录 ,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设备事故的 类别、 时间、 地点、 设备部位和原因等进行分析研究 ,制定改进 措施;对设备本身存在的问题 ,要向主管部门反映 ,或通过修理、 改造来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
第五章 设备的检
修
第二十四条 认真执行设备的维护保 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 间和检修制度 ,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检修方向发展 , 以提高 检修质量, 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
第二十五条 机电设备的检修按不同 检修内容和工作量 ,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
一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 或针对日常检查点检发现的问题 ,部分折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 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 ,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 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手段 ,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
二一般检修中修、项修、年检:根据 设备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 针对性检修 ,一般要部分解体 ,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 ,必要时进 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座标, 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 换电机轴承和部分绝缘处理 ,进行涂漆,烘干;在检修过程中,充 分利用镀、喷、镶、粘等技术手段 ,恢复其精度 ;
三大修: 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 ,使设备 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 ,需要对设备全面解体 ,对所有的零部 件进行清洗检查 ,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 ,恢复设备应有的精 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 外壳 ,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重新喷漆 ,按照设备出厂或 公司制定的大修标准进行检修后验收 ;
第二十六条 设备的大修原则上由机
电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 , 由公司统一安排 , 并报机电设备部备案 ;需要得到检修许可证才能检修的主要设 备, 只有持该种设备检修许可证的厂点才能承担检修任务 ;压力 容器设备的检修单位必须持有防爆电器设备检修许可证 ,无证 单位不得承修 ;
第二十七条 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纳入 生产计划;主要设备要编制检修作业计划 ,包括检修前技术准备 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和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 ,应编制修理 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否则不准施工 ;;
第二十八条 机电设备按生产工艺特 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 ,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
一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 ,应保持 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交接班时要有 15 分钟 的互检时间 ;
二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 ,应按计划周 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修复备用 ;矿井主要排水泵及 其管路、水仓等 ,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
三矿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 山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 ,应在矿井停产检修 日进行检修;每个矿井的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在内 ,全年应 不低于 12 天;各矿井的主要提升、运输系统每天要保证 1 小时 的检修维护时间 ,并保证足够的检修项目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 或缩减 ;
四矿井的输配电系统、防雷电装置 , 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
五各矿区的设备检修应根据本单位的 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
第二十九条 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安 排和实施,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矿井停产检修 ,应集中力量解决平 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 ; 停产检修时间和项目确定后 ,必须编制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 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 工指示图表,并在检修开始前 5 天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主 要生产设备的停产检修 ,应提前 1 个月将拟检修的内容和项目 报公司批准;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 参加检修的全体员参予评定 ; 在停产前 ,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 工作,并落实好停风、 停电、 停水、 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 宜 ;
二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 , 并 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在检修期内加强调 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 ;
三检修完毕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 间,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 ;
第三十条 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开、 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
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检修人员检修后应在检 修记录上签字 ,做到责任到人;验收合格后要将设备检修内容详 细记入设备检修记录;大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保修期从设 备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为期三个月 ;
第三十一条 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 , 以专职检验员为主 ,会同检修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组织维修工 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并形成验收报告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 章;设备大修后,有下列情况,经公司设备检修领导小组批准 ,可 以制订大修理质量的降级标准 , 以区别对待 ;
一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 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属于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 ,可以根据工艺 要求,适当放宽允差 ;
二超期服役的设备 ,在不影响安全生 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 ;
第三十二条 物资供应和配件管理部 门要组织好设备检修、 维护用的备品、 配件的生产、 供应工作 , 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工作 ,编制备件储备定额 ,保证经济合理储备 ; 主要设备和单一关键设备的备件应有适量的储备 ;配件采购要 根据生产设备的新旧程度和易损情况 ,实行比质、比价采购 ,努 力压缩库存,减少资金积压;超储积压过多或采购配件不符合生 产使用要求的 ,对相关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或经济罚 ; 要积极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进行旧件修复利用工作;应逐步通 过设备更新 ,简化机型 ,增强设备、配件的互换性 ,减少配件品
种 ;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 状态,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确保设备 的及时更新和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
第三十四条 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计划 , 由各矿区提出方 案,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并按照设备分级 管理和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 ,应由公司机 电设备部及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
第三十五条 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 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 ,凡符合下列情 况之一的设备,可报废更新:
一设备老化、 技术状态落后、 耗能高、 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 用年限的经济效益差的老、旧、杂设备;
二通过修理 , 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总 价值 80%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四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
第三十六条 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 ,作为日常工作进行 ; 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设备主管单位、财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 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
第三十七条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报废前 ,应妥善保管好 ;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 ,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 ,并将其中可利用部 分折价入账,入库保管 ;
第三十八条 有关单位要按公司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报废设备 残值的处理和变现工作 ;
第七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法令和设备管理条例要求 , 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 制度 ;
第四十条 公司的设备管理体制实行公司、 矿厂、 区点三级 管理 ,公司设置机电设备部 ,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 负责机 电设备的业务和技术管理 ;区点可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或 兼职设备管理员 ;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 ,应加强各种井下 小型设备及特殊器材管理 ,负责小型设备、 回收、 修理、 安全检 查和信息资料等工作 ;
第四十二条 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 状态明、 属性 准、 账、 卡、 物一致;逐步实现微机管理 , 以微机管理为主,逐步 实现信息网络管理;各种设备必须分类逐台编号 ,登记入帐、建
卡;公司矿建立分类设备台帐; 区点负责管理的设备要建立设备 保管手册,一式两份,矿厂、区点管理员各执一份;各种设备的分 布状况及其属性变化 ,可用图、牌板管理;设备台帐要每年核对 一次,设备保管手册要每月核对一次 ,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 定资产台帐要每年核对一次 ;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主要设备如提升机、 主扇风机、主水 泵、固定空气压缩机、主变压器、挖掘机、装载机要建立设备 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 ,并绘制提升、运输、通风、压缩空气、 排水、通讯、供电、供气、供水等系统图;主要设备技术特征卡 片及各类系统图每年要上报机电设备部一份 , 以后如有变动,应 随时修改上报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制定各类设备的管理考核 指标,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考核 ;
一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
二主要设备的工作量;如:综采年月产量 ,综掘年月进尺,机 车年月吨公里,矿车日周转次数等;
三万吨矿或万元产值占有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四吨矿维修费用或万元产值维修费用;
五设备新度系数 ;
第四十五条 加强统计工作 ,建立原始记录 , 以保证统计数 据准确,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季、月统计报表 ,定期开展统 计分析活动 ;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四十六条 机电设备部按专业配合职工教育部门制定设备管理 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 ,对现有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有计划、有步骤 地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 , 以提高其专业技术和 管理知识水平 ;
第四十七条 设备的司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教育培养 ,应以 职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取证培训 ,持证上岗 ;对 现有设备司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应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教 育培训 ,定期考核 ,使其基础理论和操作技术 ,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的 应知、 应会水平,并做到“三懂、 四会” ;维修工要逐步达到电钳合一 , 一职多能, 培训及考核应记入个人档案 ;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八条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 组织评比和经验交流 ,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 彰或奖励 ;
第四十九条 对违章操作 ,玩忽职守 ,错误指挥造成设备责任事故 和经济损失者;对管理失职造成设备管理混乱 ,设备严重失修,影响生 产正常进行者;对盲目采购设备造成积压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及责 任者,应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赔偿经
济损失 ,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 ,应加重处罚 , 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
第五十条 对设备购置、检修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因使用不当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 ,应对责任单位处以经济处罚 , 处罚额度应为出现问题 设备的一次大修费用隐含罚款 ;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 , 责任单位个人 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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