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 学校安全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制度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XXX
组 员: XXX XXX XXX
信息联络员: XXX
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和保卫干部负责检查、监督、维护、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 安全工作。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政教处负责监督管理学生教育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 严格执 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 并监督年级主任及班主任履行安全责任 制,共同组织好学生的各类活动。
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学 校制定的体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工作
政教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宣传相关法规和学校制定 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节假日、大型活动和平时的安全教育相结合。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在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 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 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并告知学 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于重大事故的,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请求援 助。
2、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 工作领导小组需在 24 小时内将情况报学校主管领导和政教处;属重 大事故的, 学校须在 2 小时内报告上级管科室, 请示事故协调处理指 导意见。
3 、凡属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事例,学校在电话及时报告后, 以书面文字报告材料报送相关科室。
4、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客观地、实事求是 地记录事故真相。必要时, 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 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除报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应在规定 时间内(一般事故 3 日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由其 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后续工作。
五、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由于校方责任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 依照 《中小学生人身伤害 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应对学校领导干部或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 人追究相关责任,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属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关法律责任或虽履行职责但因有过失 而造成事故的,学校应向有关责任的教职工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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