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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怎么养老?来看看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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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怎么养⽼?来看看残疾⼈托养服务政策 ⽣活不能⾃理或者半⾃理的残疾⼈拥有最基本的⽣存需要,这是困扰中国残疾⼈多年的问题。以往都是依靠家庭成员的 照顾,但是随着⽗母兄弟年龄增加,照顾我们成了这个家庭最⼤的负担。以后怎么办呢?这时候就需要国家帮助我们残 疾⼈制定托养服务了,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康进程的意见》有关要求,完善残疾⼈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推进残疾⼈托养服务⼯作深⼊发 展,提⾼残疾⼈托养服务能⼒,提升残疾⼈基本公共服务⽔平,中国残联制定了《“⼗三五”残疾⼈托养服务⼯作计 划》,并经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以下为该⼯作计划的全⽂: ⼀、计划背景 “⼗⼆五”期间,通过⼤⼒推动⾻⼲⽰范托养服务机构、⽇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同步发展,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 设,初步建⽴起了残疾⼈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残疾⼈托养服务的意见》,明确了 发展托养服务的扶持政策,推动了托养服务⼯作制度建设;中国残联制定了《残疾⼈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着 ⼒推进托养服务规范化进程;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能⼒建设项⽬”,托养服务规模和能⼒显著提升。五年来, 各级财政投资新建残疾⼈托养服务设施744个,中央财政对建成并运营的400多个残疾⼈托养服务设施提供了设备补 助,各级各类托养服务机构达到6352个,接受过机构托养服务和居家服务的残疾⼈累计达到423.5万⼈(次)。但是, 当前的残疾⼈托养服务能⼒与残疾⼈迫切的托养需求相⽐仍存在较⼤差距,服务⽔平在城乡、地域间也有较⼤差距,服 务标准和评估体系建设、服务供给⽅式及服务机构运营机制等⽅⾯亟需进⼀步规范完善。 “⼗三五”期间,残疾⼈托养服务⼯作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残疾⼈⼩康进程的总体规划,以推动建⽴健全残疾⼈托养服务 基本制度为核⼼,不断完善残疾⼈托养服务补贴、购买服务、评估监管和⼈才培养等制度,加强残疾⼈托养服务标准化 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社会⼒量发展残疾⼈托养服务,努⼒为城乡残疾⼈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 ⼆、计划⽬标 ——街道、乡镇普遍建⽴残疾⼈⽇间照料服务平台,⿎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开展残疾⼈⽇间照料服务; ——推动残疾⼈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有条件的地⽅建⽴残疾⼈托养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和服务补贴制度; ——加强残疾⼈托养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作,推动残疾⼈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 ——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式对95万符合条件的智⼒、精神和重度残疾⼈(次)接受托养服务给 予补助,打造残疾⼈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品牌; ——继续实施“残疾⼈托养服务能⼒建设项⽬”,培训5000名残疾⼈托养服务专业管理和服务⼈才; —— 引导和⿎励社会⼒量为残疾⼈提供托养服务,扶持⼀批社会⼒量兴办的残疾⼈托养服务机构稳步发展。 三、计划内容 (⼀)全⾯推动残疾⼈托养服务基本制度建设。 (⼀)全⾯推动残疾⼈托养服务基本制度建设。 1.逐步建⽴健全残疾⼈托养服务政策⽀持体系。各地要深⼊贯彻落实⼋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托养服务的意见》,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努⼒探索在财政补贴、⼟地使⽤、税费优惠、公益慈善组织⽀持、志愿服务等⽅ ⾯形成⼀系列⽀持政策,促进残疾⼈托养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推动建⽴残疾⼈托养服务补贴制度。⽀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政府购买残疾⼈服务⼯作,建⽴合理的残疾⼈托养 服务机构运⾏补贴政策,逐步健全机构服务、社区⽇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才培训和教育补贴政 策。 3.进⼀步加强残疾⼈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残疾⼈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进⼀步细化残疾⼈托养寄宿制机构服务、⽇ 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基本规范,着⼒推进残疾⼈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 4.加快建⽴残疾⼈托养服务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残疾⼈托养服务机构准⼊标准、服务标准和考核评定标准,逐步在 残疾⼈托养服务⼯作全过程中引⼊第三⽅评估机制,通过公平⾼效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提⾼残疾⼈托养服务⽔平。 (⼆)持续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1.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阳光家园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资⾦,可向各级各类残疾⼈托养服务寄宿制 机构、⽇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 ⽅式代替提供服务。 2.科学确定补助标准。中央专项资⾦分配将综合考虑各地区财⼒系数差异、残疾⼈托养服务需求⼈⼝规模、残疾⼈托养 服务上年度⼯作成效等因素确定。中央补助到各地的专项资⾦,应该按照每⼈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到承接服务 的机构中。各地应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计划”所需资⾦,提⾼困难残疾⼈托养服务补助⽔平,扩⼤ 补助受益⼈群。 “计划”实施过程中实际的购买标准由省级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计划”各项要求,参考中央财政专项 资⾦分配因素,结合本地残疾⼈托养服务⼯作进展、服务能⼒、市场化程度、年度任务分解、资⾦匹配等因素研究确 定。 3.厘清购买服务内容。中央财政专项资⾦应⽤于购买各级各类残疾⼈托养服务机构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精神和重 度肢体残疾⼈提供的托养服务。托养服务的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提供基本⽣活照料和护理、⽣活⾃理能⼒训 练、社会适应能⼒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 务。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以上服务内容进⼀步细化,省⼀级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购买托养服务内容的指导性⽬ 录,承接具体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并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4.认真落实购买服务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各地在实施“计划”及推动本地政府购买残疾⼈托养服务过程中,要认真落实 《残疾⼈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及《政府购买残疾⼈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试⾏)》相关规定,编制本地年度实 施⽅案,明确购买服务的对象、标准、⽬录、购买⽅式、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等⽅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 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按规定开展履约管理及绩效评价。 (三)积极探索残疾⼈托养服务机构良性运⾏机制。 1.分类规范残联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根据政府机构改⾰、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和培育权利义务清晰的市场主体的需 求,各地应积极协商民政、⼯商⾏政管理和编制等部门,做好残联兴办的残疾⼈托养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指导⼯作,根 据机构不同的性质办理相关登记,建⽴残疾⼈托养服务机构⾏业管理和登记管理的衔接机制,明确权责,降低管理风 险。 2.积极探索残联兴办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各地应坚持“运营规划先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原则对辖区内残 联兴办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作进⾏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积极尝试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合作建设(PPP模 式)、外包服务(BOT模式)等⽅式,吸引社会资⾦、盘活服务设施、创新运营模式、增加托养服务资源、扩⼤服务供 给。 3.⼤⼒扶持残疾⼈托养服务社会⼒量。各地应采取资⾦、场地、税收、⽤⽔⽤电等优惠扶持政策等措施引导和培育⾯向 残疾⼈提供托养服务的社会⼒量发展壮⼤。 “阳光家园计划”中央专项资⾦应逐步向社会⼒量延伸,执⾏第⼀年度应有不 低于10%的中央专项资⾦⽤于向社会⼒量购买托养服务,以后每年递增应不少于5%, 2020年度,应有不低于30%的中 央专项资⾦⽤于向社会⼒量购买托养服务。 4.有效对接残疾⼈辅助性就业。要切实推动残疾⼈托养服务平台与辅助性就业服务的有机融合,将残疾⼈托养服务打造 4.有效对接残疾⼈辅助性就业。要切实推动残疾⼈托养服务平台与辅助性就业服务的有机融合,将残疾⼈托养服务打造 成促进辅助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使辅助性就业成为推动托养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潜能和动⼒。⿎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在残疾⼈托养服务机构中设⽴残疾⼈辅助性就业⽣产⼯⼚(车间)或直接为残疾⼈托养服务机构中的残疾⼈提供辅助 性劳动项⽬。 (四)不断加⼤残疾⼈托养服务⼈才培养⼒度。 1.继续实施残疾⼈托养服务能⼒建设项⽬。依托中央资⾦补贴项⽬⽀持建⽴健全托养服务专业培训制度,设⽴见习培训 基地、制定培训规范、编制培训教材,持续⼤规模、系统化开展残疾⼈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员专业知识培训,⼤幅度 提升现有从事托养服务⼈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切实提⾼其职业素质和专业⽔平,逐步扩⼤托养服务专业⼈员队伍 规模,探索并初步形成托养服务专业⼈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托养服务专业⼈才培训机制。 2.实施托养服务⼯作⾻⼲专业⼈才培养⼯程。加强托养服务⼯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依托有关⾼校或研究 机构试点研究制定科学的专业设置标准,发展完善托养服务⼯作专业教学规范。通过⾼级研修班、⾼层次⼈才培养⼯程 等⽅式重点培养⼀批省级⾻⼲型托养服务⼯作专业⼈才,发挥他们在区域托养服务政策规划研究、专业培训、评估督导 等⽅⾯的重要作⽤。 3.积极推动托养服务专业岗位设置。各地应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制定托养服务⼯作专业岗 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并保障托养服务机构中的社会⼯作、护理服务、康复、特殊 教育、医务等专业技术⼈员在职业资格评定⽅⾯的同等待遇,依法落实和保障托养服务从业⼈员的⼯资福利待遇,拓展 职业发展通道。 四、⼯作要求 (⼀)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托养服务⼯作,⽴⾜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 关实施⽅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纽带作⽤,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 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量发展壮⼤。 (⼆)全⾯摸清底数。 各地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统计之间的⽐对和分析⼯作,充分利⽤残疾⼈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年度动态数据,全 ⾯、清晰地掌握残疾⼈托养服务需求、从业⼈员情况和托养服务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中央资⾦规范管理和及时使⽤,不得挪⽤、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 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托养服务机构的各 项准⼊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执⾏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互联⽹时代的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残疾⼈托养服务⼯作的宣传,重点要继承并发扬“阳光家园”品牌多 年来在残疾⼈公共服务领域的良好⼯作基础,积极发挥“阳光家园”标识(logo)的视觉影响⼒和公共财政⽀持的阳光⽰ 范项⽬作⽤,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关注。组织开展多元化、开放式的专业培训,将社会⼒量适 时纳⼊,努⼒营造全社会关⼼、⽀持并参与残疾⼈托养服务的良好氛围。 交流、进群、合作加微信: canzheng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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