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医疗责任保险介绍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当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那么,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当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
医疗责任保险重要性: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与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开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子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
(三)对社会开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与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与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鼓励他们增强医疗平安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与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开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因此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三、医疗责任保险条款解读要搞明白医疗责任保险就一定要对保险条款进展解读,明确保险责任、承保范围等也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下面是对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的简要解读: 医疗责任保险将被保险人定义为“凡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承保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仅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所需要进展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规定防止了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给医疗机构造成的经济上的压力。 此外,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也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被保险人还可以投保医疗责任的附加条款,通过这种扩展了的保险责任,承保医务人员的无过失行为。 某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险规定,如果发生医疗意外导致被保险人承当责任时,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置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而承保医疗意外。
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场,在深圳、云南、青岛、广州、黑龙江、内蒙等省市先后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有些省市还相继出台政府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的标准性文件。这些探索与尝试为我国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利的经历,同时也反映出当前医疗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共同研究解决。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这种新的保险产品还没有被公众所普遍接,所以医疗责任保险体制仍处于一个相对初级的阶段,我国要不断加强与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体制,可以学习美国先进的医疗责任保险体制,并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进展修改与调整,坚持正确的开展模式,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会慢慢健全。
医疗责任保险重要性
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与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开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
(三)对社会开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与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鼓励他们增强医疗平安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与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开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因此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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