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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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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一、 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全局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及报告; 负责会议组织、 秘书事务、 公文管理、 文书档案、 机要通讯、 信访、 保密、 调研、 政务信息、 督查督办、 办公自动化、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处理、 新闻发布; 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负责对文印中心的管理;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 综合业务一科职责
负责征管、 检查、 服务系列业务综合及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 社保缴费登记、 税费申报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负责定期定额及建帐工作的组织管理; 负责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期管理; 负责申报方式管理; 负责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 费) 款管理; 负责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委托代征的组织管理; 负责对征收、 管理及其处罚环节执法程序的确定和指导; 负责违章违法案件曝光; 负责欠税( 费) 公告业务组织实施; 负责代位权、 撤消权、 优先权管理; 负责上级税务检查计划的安排落实, 税务检查选案, 注销登记检查组织管理; 负责按有关规定将税款、 费款、 滞纳金、 罚款的追缴入库事项移交检查科处理; 负责与公安、 国税等部门在具体检查案件上的协调联系; 负责本局检查业务综合; 纳税担保、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业务指导; 负责逃避追缴欠税、 欠税资产处理和阻止出境管理; 负责征管、 检查工作考核; 负责税收文书及档案的规范和指导; 负责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及管理; 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及业务指导; 负责12366业务的组织实施; 负责编报征管、 检查系列表报资料; 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 综合业务二科职责
负责法规、 税政、 社保业务及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管理; 负责税政、 社保业务咨询、 指导及调研; 负责减免税备案、 审批管理; 负责反避税情况调查; 负责关联企业关系调查认定及关联企业交易及价格的认定管理; 负责税务案件的审理;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纳税人的政策辅导、 培训及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 负责编报社保政策业务、 社保程序等表报资料; 负责税务行政复议、 诉讼、 赔偿、 听证业务处理; 负责法规、 税政、 社保工作考核;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 征收科职责
负责受理私营以上纳税人税费登记及不涉及迁移主管地税机关的变更登记( 不设行政审批大厅) 、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 负责纳税人注销税费登记、 税费申报和其它涉税( 费) 申请及咨询业务, 并进行相关计算机处理、 资料传递和送达相关税( 费) 业务文书; 负责发票的发售; 负责对受理登记、 申报、 征收、 发票环节的程序违章事项实施处罚; 负责办税服务厅内的涉税信息发布; 负责计算机硬件、 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 负责计算机涉税( 费) 信息管理; 负责办税服务厅管理及基层地税所办税窗口业务指导; 负责”一窗式服务”办法实施, 纳税人涉税( 费) 事项前台受理登记及向后台传递的业务处理, ”值班长”工作制度的实施; 负责办税服务厅有关征管资料的收集、 整理、 归档。
五、 计划财务科职责
负责税( 费) 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税款、 费款、 滞纳金、 罚款的征收、 销号和对帐; 负责清理欠税( 费) 工作的组织管理; 负责税( 费) 计划、 会计、 统计征收情况和税收票证管理; 负责重点税( 费) 源户报表的呈报和分析; 负责地方税收提退、 抵缴业务处理及对基层地税所业务指导; 负责财务、 经费、 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 负责装备管理; 负责编制、 审核财务预算、 决算, 办理各项经费领拨;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编报相关业务表报资料等。
六、 税源监控科职责
负责税( 费) 源管理工作的业务综合及工作制度的组织落实和考核; 负责税( 费) 源监控的组织落实及业务指导; 负责管理员工作制度组织落实: 负责制定工作方法措施, 下达工作计划, 实施业务指导、 组织业务培训, 开展业务考核; 负责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负责申报、 征收、 检查( 稽查) 、 违章( 违法) 记录等有关数据整理、 汇总及分析监控; 负责税费情报收集及内外部情报交换; 负责负责纳税( 费) 评估和对各种税( 费) 源管理的信息进行综合, 并形成比对分析后发出相关信息, 指导相关科室进行约谈, 核查强化税( 费) 源的控管; 负责相关部门税( 费) 信息的采集和外部联网部门信息的交换; 负责组织落实市局各税政业务处有关专项税( 费) 源( 各税种税源、 社会保险费费源或其它税源) 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协税护税工作; 负责编报有关业务表报资料。
七、 检查科职责
负责开展专项检查、 专案检查和日常检查; 负责注销登记检查(除个体工商户)和发票检查; 负责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税( 费) 举报案件和协查案件的检查; 负责送达检查环节的税收法律文书; 负责查补税(费)款、 滞纳金、 罚款的追缴入库; 负责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负责进行一般行政处罚调查和一般行政处罚执行实施; 负责反馈征收、 管理、 税政、 社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 人事监察科职责
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管理人事、 劳动工资、 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 负责干部任免、 考核、 调配、 奖惩工作; 劳动工资、 职工福利管理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负责工勤人员考工晋级工作; 负责工伤工亡手续的办理工作; 负责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创立、 扶贫帮困、 基层窗口建设工作; 负责绩效考核、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教育培训、 学历教育、 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 负责党建、 工会、 共青团、 妇女、 计划生育工作。
九、 检查五科科职责
负责监督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共产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它重要案件; 负责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负责对干部管理权限内拟晋升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
十、 税务所职责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日常地方税收管理, 具体包括: 负责开业登记、 财产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 注销登记、 验换证信息核查管理; 负责税( 费) 种鉴定和征收方式核查; 负责非正常户认定及后续管理; 负责外出、 外来经营情况的实地核查; 负责辖区内管户情况巡查管理, 清理漏征漏管等情况; 负责申报及征收环节的催报催缴; 负责对纳税( 费) 评估和税( 费) 源管理等环节进行要素采集; 负责承接、 落实具体的税( 费) 计划和分析; 负责纳税( 费) 评估异常信息处理和税务约谈办法的实施; 负责欠税( 费) 催缴和欠税( 费) 核实; 负责提请阻止出境和解除阻止出境; 负责提请纳税担保、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负责提请逃避追缴欠税( 费) 管理; 负责核实欠税人处理大额资产情况; 负责有关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及呈报上级处理; 负责实地核实纳税人减免税、 延期申报、 延期缴纳税( 费) 款、 申报方式、 所得税核定征收、 定额核定等有关情况; 负责税法和社会保险费法律、 法规政策的宣传、 纳税服务、 公开办税的实施; 负责对新开业和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纳税人的缴纳税( 费) 辅导; 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涉税( 费) 事项予以提醒; 负责对新办纳税人票种登记信息、 征收率、 领购量、 超限量购买发票、 发票验旧、 发票缴销、 自用发票印制申请、 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税控机日常信息等进行实地核查; 负责发票开具、 库存、 大头小尾等进行核查及汇算清缴检查; 实地核查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反馈的有关信息; 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对有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给出初评意见; 负责有关税( 费) 法律文书的送达; 负责受理未实行”双委托”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 税款、 滞纳金、 罚款的征收; 负责实施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收; 负责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 负责编报业务报表资料; 负责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及年终归档。
十一、 市场税务所职责
负责专业市场内所有纳税人的税款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定额纳税人的定额定率核定和调整的执行; 负责税款、 滞纳金、 罚款的征收。其余职责与城区税务所职责相同。岗位设置参照城区税务所。
十二、 中心税务所职责
负责管辖地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除具备城区税务所职责外, 负责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代为办理; 负责户籍资料管理; 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负责税款、 滞纳金、 罚款的征收; 负责非查账征收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岗位设置参照农村税务分局。
十三、 发票所职责
负责发票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发票的领用、 保管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负责发票日常检查的组织管理; 负责发票工作考核; 负责编报发票系列表报资料;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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