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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汇编
4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 统计年报和 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制定
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实施办法............................................................................3
三、报表目录............................................................................5
(一)年报目录......................................................................5
(二)定报目录......................................................................5
四、报表表式............................................................................6
(一)年报表式......................................................................6
(二)定报表式......................................................................19
五、附录................................................................................22
(一)能源品种填报目录..............................................................22
(二)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填报目录..................................................23
(三)煤炭平均发热值及折标准煤系数..................................................25
(四)报表审核关系..................................................................26
(五)部分指标解释..................................................................27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为确保做好全市能源平衡工作,需收集辖区内除解放军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包括交通、铁路、国防科委、铁道兵及其它中央部属驻沪单位在内的全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能源统计资料。因此,各单位都应按照本市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为月度、季度、年度。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部门及报送方式按直接向企业布置本报表制度的统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各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四)本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及方式,是指各区、县、局和控股(集团)公司汇总单位的报送时间及方式,其下属单位报送时间和方式由各区、县、局和控股(集团)公司统计机构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报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备案。
(五)有关数字的更正期限。统计资料上报后,如发现有某些重要数据差错必须修改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应在5日内,年报在15日内,及时更正并作必要的更正说明,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不再更正。
(六)区县在地统计报表的有关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全面实行区县在地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沪府办发[ ]66号)精神,本市从 起,全面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区县在地统计管理制度。即:按照单位经营地统计原则,对本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单位,除部分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经营活动的单位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区县的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同时,为了稳妥、扎实推进区县在地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从 报送月度统计资料起,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双轨制”运行方法,进一步完善区县在地统计管理制度。在此期间,各有关中央属、市属单位将市统计局指定的统计报表报送有关区县政府统计机构,以有关区县统计局为主汇总数据并报送市统计局,同时按规定抄送市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报送市统计局。能源统计除NY111表、NY113表和NY201表外其它表种暂不实行在地统计,仍由各主管单位和区县属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如各区县需要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可由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反馈。
(七)有关能源统计工作联系:上海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
地址:威海路48号1408室;邮政编码: 03;电话:53857606,53857072
联系人:黄德马、朱静蕾
电子信箱:
(八)统计报表订购地点:宝通路247号 电话:56301586。
注:欢迎到上海统计网查询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和统计报表制度,网址为
二、实 施 办 法
上海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和地方需要,制定了本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为科学、有效地组织贯彻执行该制度,有利于各单位正确填报,保证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统计内容和范围
⒈本市能源统计的内容包括: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用水情况统计;能源加工转换统计;工业产品单位能耗统计和节约能源统计。
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统一以法人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为基本统计单位。
法人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二)能源统计年、定报的填报范围
⒈年报范围
⑴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NY111表)和企(事)业单位用水情况(NY113表):
A.工业企业的年报填报范围是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B.非工业单位的填报范围: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
C.其它非工业企(事)业主管单位名单,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确定后统一下发。
⑵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NY112表)是有二次能源生产性质的企业,也称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填报。此类企业也包括非独立核算的、有能源加工转换性质的分厂或车间,在填报时应特别注意。
⑶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NY101表)是有本市重点耗能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产品能耗品种填报。
⒉定报范围
⑴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NY201表)和企(事)业单位用水情况(NY113表):
A.工业企业季报填报范围是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月报填报范围是各主要工业主管单位所属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B.非工业企、事业季报填报范围是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
⑵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NY101表)是有本市重点耗能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产品能耗品种填报。
⒊本市重点耗能的企、事业单位是指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各类登记注册类型、各种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特殊情况例外)
⒋各主要主管单位是指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船舶工业公司、上海电力股份公司、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上海医药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长江轮船公司、上海铁路局、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报表报送要求
⒈年报报表(NY111表、NY112表、NY113表、NY101表和NY102表)及定报(NY201表、NY113表和NY102表)由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用软盘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全部基层报表数据上报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
⒉基层单位报表报送给上级主管单位的时间,由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统计部门自定,但须报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备案。
⒊NY102表(即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由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产品目录和方法填报,其中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参照国标GB258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规定计算。
⒋能源节约量的计算办法参照国标GB/T13234-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规定计算。
三、报 表 目 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一)年报目录
NY101表
主要能源收、支、存情况
年报
各有关主管单位所属的重点耗能企业(见样表下说明)
有关主管单位
2月底前报软盘
6
NY102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年报
重点耗能企业(见填报目录)
有关主管单位
1月底前报盘或表
7
NY103表
电力收支平衡表
年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电力公司
1月15日前报表
8
NY104表
发电和用电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电力公司
1月15日前报表
9
NY105表
电力建设设备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电力公司
1月20日前报表
10
NY106表
煤炭和成品油资源与销售完成情况
年报
所有经销煤炭及成品油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2月底前报表
11
NY107表
中国航空、船舶燃料上海地区收、支、存平衡情况
年报
所有经销航空、船舶燃料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2月底前报表
12
NY108表
燃气及石油天然气收、支、存平衡情况
年报
所有经销和生产燃气或天然气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2月底前报表
13
NY109表
国内、外加油油品情况
年报
所有远洋运输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2月底前报表
14
NY110表
供热企业调查表
年报
所有生产热力及集中供热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1月底前报表
15
NY111表
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年报
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非工业企(事)业单位
各区、县及
有关主管单位
年后12日前报盘
16
NY112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年报
规模以上有能源加工转换的工业企业
各区、县及
有关主管单位
年后12日前报盘
17
NY113表
企(事)业单位用水情况
年报
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非工业企(事)业单位
各区、县及
有关主管单位
年后12日前报盘
18
(二)定报目录
NY201表
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季报
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非工业企(事)业单位
各区、县及
有关主管单位
季后12日前报盘
19
NY113表
企(事)业单位用水情况
季报
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非工业企(事)业单位
各区、县及
有关主管单位
季后12日前报盘
18
NY102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季报
重点耗能企业(见填报目录)
各主管单位
季后12日前报盘或表
7
BDC004-1表
电力收支平衡表
月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电力公司
月后15日前报表
8
NY104
发电和用电情况
月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电力公司
月后15日前报表
9
NY106表
煤炭和成品油资源与销售完成情况
月报
所有经销煤炭及成品油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月后15日前报表
11
NY108表
燃气及石油天然气收、支、存平衡情况
月报
所有经销和生产燃气或天然气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月后15日前报表
13
NY203-1表
能源节约情况表
季报
各主要主管单位的所属全部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季后20日前报盘
20
NY203-2表
原材料节约情况表
季报
各主要主管单位的所属全部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季后20日前报盘
21
四、报表表式
(一)年报表式
主要能源收、支、存情况
(综合、基层通用)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1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6月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库存
生产量
购进总量
销售总量
自用量
年末库存
盘盈(+)盘亏(-)
损失量
合计
市内
市外
进口
合计
市内
市外
出口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原 煤
吨
01
洗 精 煤
吨
02
其它洗煤
吨
03
型 煤
吨
04
焦 炭
吨
05
其它焦化产品
吨
06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07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08
其它煤气
万立方米
09
天 然 气
万立方米
10
液化天然气
吨
11
原 油
吨
12
汽 油
吨
13
煤 油
吨
14
柴 油
吨
15
燃 料 油
吨
16
液化石油气
吨
17
炼厂干气
吨
18
其它石油制品
吨
1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范围:高桥石化公司、上海石化股份公司、宝钢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申能集团公司、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公司、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综合、基层通用)
200 年1- 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2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能源消费量
产品产量
单位产品产量能耗
计量单位
报告期
去年同期
计量单位
报告期
去年同期
计量单位
报告期
去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丁
3
4
戊
5
6
平衡关系:5=1÷3;6=2÷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注: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电力收支平衡表
200 年1- 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3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1月
本月
去年同期
增长(%)
本月累计
去年同期累计
增长(%)
全市用电总计(亿千瓦小时)
一、农林牧渔合计
二、工业合计
1.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
2.纺织业
3.造纸及纸制品业
4.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造业
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医药业
8.化学纤维制造业
9.橡胶及塑料制品业
1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3.金属制品业
14.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业
15.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
16.电力、热水生产和供应业
1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其它
三、建筑业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五、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七、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
八、其它
九、城乡居民生活
说明:此表来源为电力公司的电力收支平衡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发电和用电情况
200 年1- 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4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1月
指标
单位
本月累计
去年同期累计
增长(%)
1、发电量
万千瓦小时
2、线损率
%
3、发电用标准煤量
万吨
4、供电用标准煤量
万吨
5、发电最高负荷
万千瓦
6、最高用电负荷
万千瓦
7、峰谷差
万千瓦
8、拉限电条次
条次
9、拉限电负荷
万千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电力建设设备情况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5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200 ) 号
1月
指标
单位
本年
去年
增长(%)
1、期末发电设备容量合计
万千瓦
2、架空线长度
公里
其中:500KV
公里
220KV
公里
110KV
公里
35KV
公里
3、电缆长度
公里
其中:220KV
公里
110KV
公里
35KV
公里
4、公用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其中:500KV
万千伏安
220KV-35KV
万千伏安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煤炭和成品油资源与销售完成情况
200 年1- 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6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1月
指 标
原 煤
洗精煤
汽 油
煤 油
柴 油
燃料油
其 她
甲
1
2
3
4
5
6
7
一、年初库存
二、收入量合计
1、中石化华东公司购入
2、中石油华东公司购入
3、从本市其它单位购入
4、境外
5、外省市购入
6、其它
三、销售量合计
1、第一产业
2、第二产业
其中:工业
3、交通运输
其中:铁路
公用出租
4、社会团体
5、批发和零售业
6、生活用
其中:市区
郊县
7、售给外省市
8、出口及援外
9、其它
四、溢(+)损(-)及其它
五、年末库存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中国航空、船舶油料上海地区收、支、存平衡情况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7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6月
指 标
煤 油
柴 油
船用燃料油
渣 油
润 滑 油
甲
1
2
3
4
5
一、资源量合计
(一)年初库存
(二)本市购入
1、中石化华东公司购入
2、中石油华东公司购入
3、本市其它单位
(三)外省市购入
(四)进口
(五)其它
二、销售量合计
(一)销售给国外航空、轮船公司
(二)国内销售
1、外省市
2、外省市来沪加油
3、本市
(三)出口
(四)其它
三、溢(+)损(-)
四、年末库存
销售总值(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燃气及石油天然气收、支、存平衡情况
200 年1- 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表 号:
制表机关:
文 号:
有效期至:
N Y 1 0 8 表
上海市统计局
沪统制字( )06号
1月
指 标
液化石油气(吨)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其它煤气
(万立方米)
天然气
(万立方米)
原油
(吨)
其它石油制品(吨)
甲
1
2
3
4
5
6
一、资源量合计
1、年初库存
2、外省市购入
3、进口(或接收进口)
4、本市购入
5、生产量
6、其它
二、销售量合计
1、第一产业
2、第二产业
其中:工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生活用
其中:市区
郊县
5、出口(或供应出口)
6、销售给外省市
7、其它
三、溢(+)损(-)
四、年末库存
五、最高日供气量
销售单价(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国内、外加油油品情况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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