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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1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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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一、管控阶段流程:
1选型2租赁3方案4基础5入场6安装7调试8检测9验收10备案(使用登记)11使用12检查13附墙14加节15保养16维修17拆除18退场
二、安全风险点的选择原则:
1、易导致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技术风险——本质安全
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风险——合规性
3、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风险——遵章守纪
三、安全风险管控对策:
1、工程技术对策:采用正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安全检测等安全工程技术,提高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
2、安全管理对策:严格执行法规,落实制度和责任,协调人、机、环境的关系,提高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3、安全教育对策:采用有效安全教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四、存在问题:不满足风险管控体系要求,风险辨识、评估(缺失)、分级(缺失)、管控
序号
阶段
风险点
管控要点
重点关注
1
选型
品牌
1、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国内大型生产厂家,或省内知名企业生产的起重机械;
2、严禁使用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等“三无产品”的起重机械;
首选品牌:
中联重科、四川建机、沈阳建机、抚顺永茂、三一重工、广州京龙等
禁选品牌:
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
设备年限
1、应选用新机或选用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且使用不超过2个工程项目的塔吊;其次选用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且使用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塔吊;严禁选用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用于超高层建筑的施工升降机必须选用新机;其它建筑施工一般选用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施工升降机且使用不超过1个工程项目;其次选用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的施工升降机且使用不超过2个项目,严禁选用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升降机;
技术要求
1、高度超过 60m 的建筑,严禁使用 QTZ40(含 QTZ40)以下塔吊;
2、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应采用施工升降机;
3、严禁使用对重式施工升降机;
4、严禁使用本体结构存在塑性变形、焊缝开裂、锈蚀严重、连接件缺失、传动装置破损漏油、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气控制装置缺少及失效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
5、严禁使用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大修后的起重机械;
6、严禁使用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起重机械;
7、严禁租赁定期进行带载防坠实验的施工升降机。
1、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2
租赁
市场筛选
1、应选择市场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固定资产相对较大,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企业;
2、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具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资质的租赁企业;
3、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要求的,遵从地方规定执行。
企业考察
1、施工现场考察
①与使用单位交流:起重设备运转稳定、故障概率、维修保障、定期保养等服务情况;
②查验塔吊:吊钩和主钢丝绳、基础螺栓、爬梯、塔身连接螺栓、结构油漆、塔吊主电缆外观及绑扎方式、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操作平台等状况,查看司机操作和塔吊运转噪声;
③查验施工升降机:轿厢笼与轿厢门变形情况,齿轮齿条啮合及磨损,滚轮与立柱贴合;各类安全开关及机械联锁与电气联锁,刹车制动距离,运转时的噪声,操作控制装置,防坠安全器检定日期及坠落试验方式(是否带载)情况;
2、企业单位考察
①查验起重机械、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登记证明等原始材料;
②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司机、起重设备拆装人员);
③查看所租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定期维保记录、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④查看历史安装验收资料齐全完善;
⑤是否每一台设备都建立了一套详细的维修、运行档案;
⑥所有的零部件(包括每一颗螺丝)是否实行编号存档,详细注明日期、维护方法、尺寸、材质、使用寿命等;
⑦是否实行进出场检修制度,设备进出场前后应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估检测,并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清洁、防腐、润滑、调整、紧固以及维修等工作。
2
租赁
签约
1、签订租赁(或安拆)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维修保养协议;
2、地方有关组织发布相关合约协议范本的,应按照范本进行签订;
3、地方无合约协议范本的,应按照公司明确的范本进行签订,严禁使用租赁(拆装)企业单方提供的合约协议范本;
4、租赁合约应明确所租赁的起重机械品牌、机龄及工况等要求,对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且使用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塔吊,应明确更换新起重钢丝绳和新变幅钢丝绳,并同时明确所有易损件、重要安全装置必须更换为新配件;对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且使用不超过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升降机,应明确更换新出厂的防坠器,重量限制器、各类安全开关及机械联锁与电气联锁应更换为新配件;不超过3年的施工升降机应同时更换主驱动电机;
5、对提供派遣起重司机服务的,合约应明确起重司机应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6、合约应明确起重机械机电故障到场维修时间等服务内容。
支持
1、现场勘察,确认进场道路、空间环境、作业场地的安全条件;
2、确认现场工况及设备基础的技术指标;
3、确认是否存在影响起重设备安装、加节、附着、拆除作业的超限环境;
4、确认消除或规避超限环境的管控措施。
3
基础
方案
1、方案应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并经各职能部门审核后,经项目总工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2、应主要依据JGJ/T1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及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制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3、应主要依据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及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制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方案
4、方案应明确基础的承载能力要求,并附基础设计验算资料;
5、方案应明确基础节锚栓装置(预埋地脚螺栓、预埋节)支盘式锚固措施(或预埋锚栓的定位架),防止因浇捣混凝土、碰撞等导致钢筋或预埋件移位;
6、方案应明确接地保护的做法及要求(采用不小于10mm2多股铜线用焊接的方法连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7、方案应明确基础排水设施的做法及要求(处于周边水平面以下且无法自然排水的基础应安装自动排水系统);
8、应明确基础的质量验收要求;
关注:
1、塔吊基础高度(厚度)不应小于1米,埋置深度应达到基础顶面标高不超出现场自然地面;
2、必须安装在深基坑近旁,则应采用钻孔灌注桩承台基础。
3
方案
安拆方案
1、方案应由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编制,并具有技术性(满足标准及规范要求)、针对性(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可行性(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符合实际,且能执行),经各职能部门审核后,经项目总工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2、应主要依据JGJ1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及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编制塔吊的安拆专项方案,安装及拆除方案内容应分别符合2.0.11和2.0.12条的要求;
3、应主要依据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及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编制施工升降机的安拆专项方案,安拆方案内容应符合9.1.3条的要求;
4、应主要依据JGJ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及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编制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拆专项方案,安拆方案内容应符合9.1.3条的要求;
4
基础
施工
1、基础预埋脚柱(支腿)、地脚螺栓和预埋节应使用原制造商或有相应资质单位生产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严禁采用使用过的或无质量证明的产品;
2、锚栓装置采用高强螺栓的,在保证锚固长度的基础上,所有地脚螺栓的顶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应保证上部基础节固定螺杆的长度满足使用双螺帽要求(露出基础平面的高度一般为350mm,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mm);
3、基础节锚栓装置(预埋地脚螺栓、预埋节)的支盘式锚固措施应可靠、有效,保证锚栓装置无移位、无偏差;
4、避雷接地装置应基础砼施工前完成,确保电阻小于4Ω;
5、混凝土基础表面平整度和纵、横向偏差允许偏差1/000;
6、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的安装作业,如提前安装,必须有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试验合格报告,强度达到安装说明书要求。
7、基础排水设施应同步到位,确保排水畅通,不积水;
隐蔽验收
混泥土强度
基础水平度
基础资料
5
入场
设备资料
1、设备入场是出租单位提交设备出场合格证、上一次检查报告,现场设备与资料相符合。
卸车
1、 辅助机械:
① 汽车吊应具有合格检测报告、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
② 汽车吊打腿位置应夯实牢固、无下沉。
2、 吊索具应符合GB-T_5972- 《起重机钢丝绳_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要求;
3、 入场卸车多发生在夜间,应确保辅助机械吊装时,照明充分,设备堆放场地满足要求。
1、夜间卸车,保证充分照明。
7
安装
安装前
1、 基础验收:根据《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验收单》所提示的外型尺寸、强度等级及隐蔽工程等技术参数一一如实进行验收
① 基础尺寸应与基础方案中设计尺寸相符合;
② 基础承台混泥土强度应达到专项安装方案中要求值;
③ 塔机基础预埋锚脚水平平度不能超过1‰;
④ 塔机基础旁边无深基坑;
2、安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编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勘查:对安装现场的场地道路情况、起重吊装机械就位设置及空间状况等进行勘察工作确认;
4、安装前验收,有专业安装单位完成机械设备安全前的检查,满足安装条件才可安装;
5、安装前,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架空线路(包括:架空的电源、电话、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电缆、光缆)特别对于架空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与塔机工作的安全距离进行测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塔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
1、混泥土基础强度必须达到方案要求值;
2、安装空间范围内架空线满足要求。
安装过程
1、严禁非装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标识、围栏等,同时应安排专人看护和监督;严禁与安装作业无关的交叉施工作业;
2、安装作业中,上下作业施工人员之间通讯畅通,指挥人员指挥信号正确明了;
3、安装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装工艺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拧紧力矩;螺栓和销轴要有可靠的防松装置或保护装置;
4、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执行;
5.遇有下列情况时,禁止进行塔机安装的任何作业:
5.1 12m/s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5.2严禁夜间作业,特殊情况应制定详细的夜间照明措施,并经过批准;
5.5需要进行安装的构件发现明显的变形、裂纹、锈蚀严重的;
6、高空作业不得上下抛物件,各类安全用具及配件均应用工具袋或吊篮并用绳子捆上,放 置于安全的地方;
7、塔机除起重臂、塔帽、附着框架用二点吊起吊外,起吊其它部件必须用四点吊。所用的索具按吊重配置。
8、辅助机械:
① 汽车吊应具有合格检测报告、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
② 汽车吊打腿位置应夯实牢固、无下沉;
9、吊索具应符合GB-T_5972- 《起重机钢丝绳_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要求;
10、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身体条件符合安装特种作业要求,所有作业人员专业安装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安装流程严格安全专项安装施工方案进行;
12、安装(拆卸)作业的作业人员配置,每台塔机每班不少于9人(≥9人/班),其中工种配置必须为1名司机、1名司索信号工、1名电工、4名安装拆卸工及1名安全员、1名技术人员;每台施工升降机(含物料提升机)每班不少于6人(≥6人/班),其中工种配置必须为1名司机、1名电工、2名安装拆卸工及1名安全员、1名技术人员。配置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安装过程中严禁垂直交叉作业;
3、严禁夜间作业;
8
调试
限位
1、 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起重性能表调试重量限位;
2、 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起重性能表调试力矩限位;
3、 塔机回转限位:强制设置;可有效保护电缆;左右限位间距≤3 圈;
4、 塔机起升减速限位:四倍率时变幅小车与吊钩相距6m(两倍率时变幅小车与吊钩相距8m)起升只能保持低速档;
5、 塔机起升停止限位:变幅小车与吊钩滑轮组相距1.5m时,起升停止;
6、 塔机下降减速限位:四倍率时吊钩与地面相距6m(吊钩两倍率时变幅小车与吊钩相距8m)起升只能保持低速档;
7、 塔机下降停止限位:吊钩与地面相距1m时,吊钩下降停止;
8、 施工升降机应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防坠试验,实验合格后,进行防坠器的调试和复原。按照说明说中要求调试各限位。
施工电梯防坠器试验
9
检测
合格报告
1、 安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检验。检测合格后出具报告;
10
验收
联合验收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监督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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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登记
合规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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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人员管理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司机、司索信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专业技能,配备足够塔机司机,同时加强对塔机司机交接班的管理,杜绝司机波劳作业、酒后作业;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司机、司索信号工现场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设备管理
1、及时完成塔机底部的安全防护,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攀爬塔机;
2、依规对塔机、施工电梯垂直度、基础沉降情况进行测量,做好测量记录。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大测量频次。若测量结果存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出异常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纠正措施确保塔机安全;
3、检查:设备操作司机每日进行日常检查、专业租赁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项目设备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
4、经常性对塔机吊索具进行检查,在吊装前,监督操作人员对吊物的绑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塔机吊装过程安全可控。
作业环境
1、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前,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对塔机进行必要的加固与技术处理,确保塔机使用安全。恶劣天气过后,应对塔机进行全面检舍,确认塔机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继续使用;
2、严格落实“十不吊”要求。群塔作业时,采取可靠措施避免塔机发生碰撞;
3、夜间作业时,保证充分的照明;
4、周边的架空线路(包括:架空的电源、电话、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电缆、光缆)特别对于架空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与塔机工作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器安全规程》GB5144- 中规定。
5、塔机尾部与建筑物及外围设施距离不小于 0.6m;两台塔机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小于 2m。
1、群塔作业有防碰撞措施
2、暴雨台风前,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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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检查要求
1、 每八十小时对塔机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 由租赁单位专业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塔机钢结构、各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各安全装置以及操作司机技能和履职性进行检查的活动,发现故障、隐患及时上报故障报修处理;
3、 由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对月检后的设备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复检的活动,其目的是监督月检工作质量,更加全面的发现塔机运行可能存在的潜在故障隐患、安全风险和管理问题采取下发隐患整改单进行纠正预防处理。
重点检查保险、限位装置,钢丝绳和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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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墙
附着前
1、 塔机附着装置安装前,专业队必须根据《塔式起重机预埋构件、附着装置验收表》要求,对外型尺寸、焊接质量及预埋隐蔽工程等技术参数一一如实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附着装置的安装作业;
2、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 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使用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时,附着装置的设计、生产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改造许可资格。
预埋件
撑杆角度、斜度
附着时
1、 塔机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偏差范围轨道式、固定式塔身在独立高度和附着以上最大自由高度的垂直度不大于4‰;两道附着间的垂直度不大于2‰;
2、 升降机导轨架高度小于等于70米,垂直偏差应不大于导轨架高度的2‰;
3、 导轨架高度大于70米小于等于100米,偏差小于等于70毫米;
4、 导轨架大于100米小于等于150米,偏差小于等于90毫米;
5、 导轨架大于150米小于等于200米,偏差小于等于110毫米;
6、 导轨架大于200米,偏差小于等于130毫米;
7、 塔机、施工电梯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附着间距及附着点必须按经编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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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节
顶升前
1、顶升前必须进行施工交底、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提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简;
2、根据顶升框架导向轮的间隙和液压站压力表上指出的最小顶升压力,检查顶升业是否配平;
顶升作业前保证塔机以顶升油缸未中心前后配平
顶升时
1、顶升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台液压顶 升操作只准一人专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作业时,必须绝对集中精力,进入临战状态,因其关联着整台塔机的财产安全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2、当顶升系统已被顶起、正在顶起或引入标准节时,塔机回转部分必须进行配平衡。配平 衡的目的是将顶升部位的重心位于油缸中心线上,使顶升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
3、顶升作业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架及其它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 升,如短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连接螺栓紧固或轴销固定;
4、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且进行垂直度校正后(附着以上自由高度的垂直度不大于4‰),方可继续顶升;塔机附着装置以上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塔机说明书限定的最大高度以内;
5、在标准轴销安装之前,绝对禁止进行吊重操作;
6、顶升作业时,应确保防坠落装置的有效性;
7、顶升时,遇有下列情况,禁止作业
8.1风速超过12m/s;
8.2严禁回转起重臂:
8.3当顶升系统已被顶起或正在顶起时进行吊重(上升或下降);
8.4在顶升系统已被顶起或正在顶起时进行小车移动;
9、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扭距紧固;
10、顶升作业完成后,任意两台塔机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小于 2m。
1、 顶升作业时严禁回转臂架;
2、 两台塔机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小于 2m。
16
维修
维修要求
1、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应由专业维修工进行处理,严禁操作司机等非专业人员擅自维修;
17
保养
保养要求
1、对其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索吊具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经常性维护保养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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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拆除过程
1、所有物件从拆卸面往下降时都必须拉设揽风绳;起重臂、平衡臂应两头拉设揽风绳。以控制下降过程中的安全;
2、拆到地面的塔机部件必须及时运离卸点;在吊物下降过程中,不得安排装车,有关车辆停在外围,严禁立体作业;
3、遇有下列情况时,禁止进行塔机拆卸的任何作业:
3.1 12m/s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3.2严禁夜间作业,特殊情况应制定详细的夜间照明措施,并经过批准;
4、高空作业不得上下抛物件,各类安全用具及配件均应用工具袋或吊篮并用绳子捆上,放置于安全的地方;
5、除起重臂、塔帽、附着框架用二点吊起吊外,起吊其它部件必须用四点吊。所用的索具 按吊重配置。
19
退场
装车
1、辅助机械:
③ 汽车吊应具有合格检测报告、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
④ 汽车吊打腿位置应夯实牢固、无下沉;
2、吊索具应符合GB-T_5972- 《起重机钢丝绳_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要求;
3、 设备装车确保捆绑牢固,运输车无超高、超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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