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东台市人事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9849452 上传时间:2025-04-10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22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台市人事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东台市人事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东台市人事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一、 行政执法权类 1.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审批与管理 ( 一) 文件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人事部、 国家工商总局1号令)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做好全省人才中介组织服务许可证颁发、 年检工作的通知》 ( 二) 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向市人才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 报告的内容包括名称、 性质、 住所、 宗旨、 业务范围、 人员构成、 服务场所资金情况等) 不符合条件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发放《江苏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市人才中心审核材料、 查看现场 领取、 填报《江苏省人才中介组织申请登记表》、 《江苏省人才中介组织工作人员情况表》, 提供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工作规范和章程、 验资证明、 住所证明, 已经领取企业营业执照的提供副本复印件 2. 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人才招聘及人才交流会工作流程图 中介机构向市人才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人才中心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条件 ( 条件: 1、 有相应的场所; 2、 有相应的供求信息; 3、 有完备的组织实施方案; 4、 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措施;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对交流会举办场所现场进行勘察 符合条件, 15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3. 招聘广告审批工作流程图 招聘单位提供招聘信息, 并出具相关材料: 事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市编办的审批证明; 企业单位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市人才中心审核备案 出具《赴外招聘广告审批表》 在有效期内在指定媒体发布广告 二、 组织人事权类 1. 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流程图 汇总审核招录计划和职位,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盐城市人事局、 省人事厅批准 经过报纸、 电台、 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发布公务员招录信息 各部门、 单位申报招录计划和职位 招录工作人员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报考人员登录盐城人事编制网, 查阅招录信息, 选择报考职位,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登录盐人事编制网, 上传照片、 缴费、 打印准考证 监督部门 市纪委、 监察局 市人事局纪检组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面试、 体检、 考核 拟录用人员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并面向社会公示后, 报盐城市人事局审批录用 2. 人员调配工作流程图 1、 市内调动 经费形式逆向或乡进城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 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公务员和在经费、 地域上非逆向流动的事业单位人员直接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人事局职能科室审核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 调动人员向市人事局职能科室递交由调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调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对公务员开具干部介绍信, 对事业单位人员开具聘用通知书, 调动人员凭此到新单位报到 2、 市外调入 对公务员开具干部介绍信, 对事业单位人员开具聘用通知书, 调动人员凭此到新单位报到 向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调动通知 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调动人员的身份及相关信息, 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 向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商调函, 调阅调动人员档案 提请局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核准 调动人员向人事局职能科传递交由调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调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3. 公务员培训工作流程图 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会签 主要领导签发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公务员队伍现状拟定培训计划 培训考核情况送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培训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培训结束后考核, 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个人培训登记证上 各单位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4. 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 发文 各单位组织考核、 评比 相关职能科室审核、 局领导审定 承办科室拟定年度考核文件 监督部门: 市纪委、 监察局, 各单位纪检组、 监察室 公示 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考核小组集体研究 报市领导审批 报表返还各单位 报考核奖惩任免科备案 考核结果反馈个人签字 5. 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流程图 拟辞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填写《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所在单位在接到申请表一个月内进行审核, 提出意见并按管理权限呈报任免机关, 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 其中市直机关公务员辞职由所在机关审批。 各单位将公务员辞职、 辞退材料上报考核奖惩任免科 局领导审核 向市政府出具专题报告, 并附相关材料 由市政府发文 报市政府审批 将辞职辞退者个人档案移交人才中心 文件返还各单位并装入个人档案 6. 公务员奖励审核工作流程图 承办人初审 受奖人填 写奖励登记表 呈报单位呈 报有关材料 局领导审批 科长审核 三等功及其以上奖励须按管理权限办理呈报手续, 并以一定形式公示。 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征求一票否决部门和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 人事、 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省部级以上表彰报市领导审批。 1、 申报条件: 有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奖励计划。 2、 送审材料: ①奖励种类、 比例等; ②奖励登记表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7.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图 汇总审核招聘计划和职位,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盐城市人事局核准 各单位申报招聘计划和职位, 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送市人事局 申报材料: 东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职位申报表, 含拟招聘单位核定编制数、 现有人数, 招聘的岗位、 人数、 岗位所需人员条件( 学历、 年龄及其它条件) 按发布的简章精神组织笔试、 面试、 体检、 考核 拟聘用人员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并面向社会公示后, 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商招聘简章等事项 经过报纸、 电台、 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监督部门: 市纪委、 监察局 市人事局纪检组 8.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定工作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 告知 承办人 ( 登记、 初审) 科长 ( 审核) 承办人鉴证 事业单位或个人申报 1、 申报材料: ①东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信息卡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增人计划卡、 聘用通知书 2、 申报条件: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9. 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工作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承办人备案, 报表存档返还。 科长 ( 审核) 承办人 ( 登记、 初审) 部署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申报 1、 申报材料: ①东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②东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 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④公示情况 2、 申报条件: 按年度考核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0.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6]27号) ; 2、 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人职发[1990]4号) ; 3、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苏职称[ ]2号) ; 4、 中央、 省、 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职称工作各类文件规定。 ( 二) 服务对象 符合评审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市职称办审核推荐 主管部门审核, 报市职称办 所在单位审核 专技人员对照评审条件, 准备评审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职称办发文, 确认评审经过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发放给评审经过人员 11.专业技术人员地方职称评审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盐城市职称( 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乡镇系列工程及经济专业初、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实施办法》( 盐职称字[ ]3号) 、 盐城市职称办《关于印发<乡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 盐称职办[ ]19号) ( 二) 服务对象 符合评审条件的各类地方专业技术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专技人员对照考评条件, 填写报名表或准备评审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市职称办报盐城职称办 报市职称办 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 确认考评经过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职称办发文, 并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发放给评审经过人员 1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1、 人事部《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职发[1990]2号) ; 2、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事部令第3号) ; 3、 中央、 省、 市各级人事部门、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各类考试的规定。 ( 二) 服务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1.到人事部门报名 所在单 位审核 专技人员对照报考条件, 准备报名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主管部门审核, 报市职称办 市职称办组织教材、 培训, 发准考证 专技人员领取准考证后, 按规定参加考试 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2.网上报名 市职称办发文或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网上打印准考证, 按规定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 网上征订教材、 网上缴费 专技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准备报名材料 13.毕业生就业 ( 一) 政策依据: 国家、 省、 盐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文件规定。 ( 二) 服务对象: 本市应往届毕业生、 外地本科以上学历及《东台市人才需求目录》公布的紧缺专业的各类人才。 ( 三) 办理流程 市人才市场审核、 鉴证 毕业生: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确定就业意向后,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提交市人才市场 1、 毕业生就业鉴证 直接到市教育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市人才市场审核相关材料后开具介绍信 转户口: 毕业生到人才市场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转党组织关系: 学生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转党组织关系 转人事关系: 毕业生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 凭就业报到证、 人事代理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人才市场办理登记手续 凭录用通知、 就业报到证、 人事代理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手续 通 过 双 选 考 录 未 通 过 双 选 考 录 到教育系统登记参加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的公开考试, 择优录用 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国家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开考试 档案到达后, 凭报到证、 毕业证书、 人事代理合同到市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手续 到企业就业 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就业 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2、 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凭经市人才市场鉴证后的毕业生协议书到学校办理报到证、 户口迁移、 档案转递等 14.人事代理 ( 一) 政策依据 1、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 [1996]118号) 文件明确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干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她人档案。” 2、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文件明确规定: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科技人才统一实行人事代理管理。” ( 二) 服务对象 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为: 1、 三资企业、 股份制企业、 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 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它单位; 2、 律师、 会计、 审计、 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 见习期内及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 中专校毕业生; 6、 自费出国( 境) 留学人员; 7、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8、 经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9、 其它需要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三) 服务内容 1、 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2、 办理档案的收集、 整理、 保管、 利用、 传递等工作; 3、 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和大中专毕业生、 见习期转正定级、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 4、 出具因公、 因私出国出境等其它证明材料; 5、 办理工龄计算业务; 6、 代办职称( 资格) 的考试、 评审的有关手续; 7、 代办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业务; 8、 代办事业单位考核、 调资、 工考、 病退、 退休等业务; 9、 人才派遣业务; 10、 代办户籍迁移、 挂靠手续; 11、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2、 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 代理其它能够代理的人事管理业务。 ( 四) 办理流程 1、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 委托人向市人才中心提出代理申请, 并出具相关材料: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报到证原件, 调动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流动审批表》, 失业人员提供劳动社保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市人才中心审核委托人材料, 查询委托人档案是否在市人才中心 若无档案, 则在索取档案后, 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一式两份 若有档案, 则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一式两份 缴纳人事代理费, 并返还代理合同一份 2、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委托单位向市人才中心提出代理申请 若是新单位, 则填写《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统计表》、 《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 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登记证, 事业单位需出具市编办的审批证明 若是老单位, 则填写《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统计表》、 《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 查询委托人档案是否在市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审核相关材料 若有档案, 则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若无档案, 则在索取档案后, 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缴纳人事代理费, 并予以登记 15.人才招聘 ( 一) 政策依据 1、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人事部、 工商总局1号令) 。 2、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省政府第96号令) 。 3、 《关于加强全省人才招聘广告工作的管理办法》( 苏办[1996]4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99年1月1日施行) 。 ( 二) 服务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 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 三) 办理流程 1、 固定人才集市招聘 招聘单位经过市人才中心招聘窗口、 电话预约以及网上预定等方式向市人才中心申请招聘摊位, 其中: 首次招聘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证明 求职个人免费入场 招聘单位免费入场, 市人才中心发放《洽谈证》 参加现场招聘 2、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向市人才中心提出发布招聘信息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其中: 企业单位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市编办的审批证明 招聘单位填写《人才需求信息表》, 发布信息 3、 招聘广告审批 在有效期内在指定媒体发布广告( 《东台日报》、 东台人才网站) 市人才中心审核备案 招聘单位提供招聘信息, 并出具相关材料: 事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市编办的审批证明; 企业单位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网上会员办理 用人单位登陆东台人才网进行注册, 接受相关协议 用人单位出具相关材料: 事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市编办的审批证明, 企业单位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用人单位缴纳网上会员费用 市人才中心开通会员资格 用人单位经过网络进行招聘 16.人才流动 ( 一) 政策依据 1、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 2、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 3、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 省政府第96号令) 。 ( 二) 服务对象: 需要流动的各类专业技术、 管理人员。 ( 三) 服务内容: 专业技术、 管理人才的辞职、 复职、 自动离职以及市内外流动等人事关系办理。 ( 四) 办理流程 1、 辞职 经办人员审核《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将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并为辞职人员开具《辞职证明书》, 保留一年人事关系 与辞职人员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一式两份 市人才中心向辞职人员所在单位索取档案资料, 并向辞职人员通报辞职相关规定 辞职人员向市人才中心递交由原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 市人才中心对《辞职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2、 市内调动( 企业) 辞职人员向市人才中心递交由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调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市人才中心开具《人事代理人员介绍信》, 调动人员凭此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 若无档案, 则在索取档案后, 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关系 若有档案, 则直接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市人才中心查询流动人员档案 3、 市外调入( 企业) 调动人员向市人才中心递交《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并提供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职称证书、 本人及配偶户籍材料 到档后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并开具《人事代理介绍信》 市人才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具《商调函》 17.流动人才档案管理 ( 一) 文件依据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省政府第96号令) ( 二) 服务对象 各类流动人才。 ( 三) 、 办理流程 1、 档案转进 档案室查询当事人人事关系是否能够调入, 若能够调入, 则发出《人事档案调档函》 到档后, 人才中心核对档案材料, 核对无误后填写《人事档案调档函》回执 将当事人相关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并在《档案( 材料) 转进登记薄》上登记 2、 档案转出 市人才中心收到对方人才部门发出的《干部( 人事) 档案调档函》后, 查询其人事关系是否调出 若人事关系已经调出, 档案室按照《干部( 人事) 档案调档函》项目详细登记, 严密包封 以机要件将档案寄出或派人专人送取, 并在《档案( 材料) 转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3、 档案查询 查档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 查档人身份证, 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交市人才中心负责人审批 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供查档人查阅阅档后, 请查档人在《查( 借) 阅干部档案登记簿》上登记 查档人查阅完毕归还档案, 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整理入库 4、 档案借阅 借阅档案单位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交市人才中心负责人审批 档案管理人员在《查( 借) 阅干部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后, 调取档案交给借阅单位, 借阅单位应在15天内归还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在借阅到期前三天向借阅单位催要档案, 档案归还后, 将档案整理入库, 签上归还日期 18.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 10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 ]331号。 ( 二) 服务对象 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1、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 ①根据本人档案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②提供人事档案; ③1寸照片1张; ④提高待遇的, 还需提供”独生子女审核证明、 国家、 省级劳模”证书; ⑤在职工资卡片、 退休待遇卡片、 电子文档等 主管部门: 根据本人档案及填写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进行审核盖章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分别归入个人档案、 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和社保部门 人事部门: 根据本人档案, 审核退休待遇并办理退休证 19.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58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 ]16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 ]322号。 ( 二) 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1、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审批: 单位: 增加级别工资填报《机关公务员增加级别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三份; 正常变动填报《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变动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三份, 另填写《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晋升审批表》一份, 带《工资卡片》、 电子文档。 调动人员、 新进人员: 提供介绍信、 个人档案、 工资转移证、 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职务岗位变动人员: 提供职务任免文件、 学历证书及变更手续等。 人事部门: 进行审核盖章并留存 单位: 《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 晋升) 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 单位: 正常晋升薪级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一次正常晋升薪级报批名册》一式三份; 正常变动填报《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变动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三份。另填写《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 晋升) 审批表》一份。带《工资卡片》、 电子文档。 调动人员、 新进人员: 提供调动聘用手续、 个人档案、 工资转移证、 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职务岗位变动人员: 提供职务任免文件或职称、 技术等级证书、 聘任名册、 学历证书及变更手续等。 主管部门: 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盖章 人事部门: 进行审核盖章并留存 单位: 将《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 晋升) 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2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 江苏省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苏人四( 1982) 54号; 《关于调整省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苏人通( ) 283号。今后有新文件出台的, 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 二) 服务对象 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 三) 办理流程 人事部门: 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批盖章 主管部门: 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盖章 单位: 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一式三份; 提供遗属人员个人申请、 户籍证明、 社保部门有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证明, 在校学生提供在校就读证明 21.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 (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 1994) 50号; 关于转发盐城市人事局《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核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聘分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发[ ]83号) 。 ( 二) 服务对象 机关、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上的工人。 ( 三) 办理流程 市人事局工考办: 发文调查摸底 个人: 填写《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二份 单位: 填写《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申报名册》一式三份, 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局工考办: 根据填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确定培训对象上报盐城市人事局工考办 单位: 凭市人事局工考办审批的工人技术等级聘用名册, 填写工资审批表, 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工资科审批。 单位: 根据( 东政办发[ ]83号) 文件精神,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填写工人技术等级聘用名册, 报主管部门审核后, 送市人事局工考办审批。 市人事局工考办: 转发盐城市人事局晋升技术等级资格的文件, 发放《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盐城市人事局工考办: 组织培训考核, 对培训、 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文、 发证。 市人事局工考办: 组织培训对象赴盐参加培训 三、 内部权力类 1. 人员录用工作流程图 将用人科室提出的计划申请书, 退还原科室、 反馈有关情况 主管副局长提出审查意见 未经过 办公室汇总并提出人员招考录聘计划及拟增岗位意见 局属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 未经过 未 局党组研究决定 通 过 未经过 呈报增人计划申请 未经过 经批准后, 面向社会 公开招考 参加统一招录考试、 体检 对于合格人员, 进行政审、 公示 报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通知被录用人员按规定日期报到 2. 人员调动工作流程图 组织决定调动 个人申请调动 个人写出申请调动报告 局办公室受理并提出意见 局党组集体研究经过 主管副局长意见 需提职调动的, 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局长意见 办理调动手续 办公室根据党组决定,通知有关部门对调动人所经管的资产、 财务、 业务进行移交 公示 经批准 局党组研究决定 3. 人员任职工作流程图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 由办公室拟定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任职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未经过, 修改完善 经局党组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根据市委组织部干部内审通知, 直接任免 组织竞争上岗: 实施民主测评及有关考试考核, 选出考察对象 党组会议研究, 确定任职对象 公示 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办理任职手续, 公布任职决定 4. 考核奖惩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局有关奖惩考核要求, 拟定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意见 未经过, 修改完善 呈报局党组议定 组织进行分级考核、 评比 召开奖惩考核动员大会 本人撰写述职报告 班子成员在局长办公会述职评比 个人在本部门述职、 评比 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受奖人员 党组研究确定受奖人员 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受奖资格 公示受奖人员名单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 根据奖励等次, 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 公布奖励决定, 办理奖励手续, 兑现奖励内容 5.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组织谈话 接受入党申请 党支部会讨论审批、 办理报批手续 确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落实专人培养 对预备党员加强 教育培养 组织培训、 考试 组织考察、 政审 预备党员预备期 满提出转正申请 党支部预审 征求党内外 群众意见 党小组讨论 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机关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 讨论经过 入党材料进档保存 实施依据: 《中国共产党员章程》 6. 物资采购工作流程图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 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部门提出物资采购要求 办公室拟订物资采购计划 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一般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或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编制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计划后报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一般物品经过市场询价采购 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交招投标办实施采购并与供货单位签定购货合同 根据购货发票、 验收报告到市级机关事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办公室验收入库, 对贵重物品实行登记并建立台帐 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分配使用 , 办公室对物品领取登记并建立使用台帐 定期将物资采购分配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开 7. 财务支配工作流程图 根据规定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报财政局局 经办人编制重大预算开支项目计划后报局长批准 承办人或经办人拟订预算开支项目 按照批准的年度经费预算指标, 编制年度开支计划并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经过 重大预算开支用款计划由局长办公会决定 一般支出用款计划由主管财务的局长批准 单位财务人员向财政申请项目用款计划 经办人按程序办理预算开支项目、 取得原始凭证并必须符合国家财经管理规定 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 依据有关规定由相关负责同志核批 财务人员持手续齐全的支出结报单、 拨( 付) 款通知单和原始凭证等到市级机关事务处办理结报手续 每月统计财务收支情况, 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做好年终决算 归 档 东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一、 非行政许可审批类 1. 审核党政群机关、 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等工作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 一次性通知申报单位 通知单位领取批文 印发通知、 批复 编办副主任 ( 复审) 上级编委、 编办、 市委、 市政府、 市编委、 市编办已确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及市委、 市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的请示件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其它请示报告经调研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申报单位 ( 申报) 编办科室 ( 登记、 初审) 编委领导 ( 审查) 编办主任 ( 审核) 市编委会 ( 批准或审核) 属市编委会管理权限的, 直接批准; 需上报上级编委会或市委、 市政府的, 提交批准。 属编办管理权限的, 直接签发 1.申请对象: 党委、 政府行政机关。政法系统各部门及市人大、 政协、 群团 机关。 2.申报文件 ①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事宜请示报告一式三份。 ②有关依据( 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文件、 规定、 关于同类机构的批复、 通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必须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材料等) 。 经过审定、 批准的, 返回承办人 注: 1、 使用空缺编制、 空缺领导职数, 要实行年度申请, 经核准后先经过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再持《机构管理证》等材料办理手续, 更换《管理证》相关活页内容。 2、 办理人员入、 出编、 人员调整、 人员信息修改等事项, 均先经过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材料办理手续, 更换《管理证》相关活页内容。 2. 审核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等工作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 一次性书面通知 属编办管理权限的, 直接签发 申报单位 ( 申报) 编办科室 ( 登记、 初审) 编办主任 ( 审核) 编办副主任 ( 复审) 通知领取批复 属市编委会管理权限的, 直接批准; 需上报上级编委会或市委、 市政府的, 提交批准。 市编委会 ( 批准或 审核) 编委领导 ( 审查) 1、 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 一)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须及有关文件依据;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