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计阶段设计监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设计监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设计质量优良,保证设计进度与投资规模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仅适用于总公司按国家基建管理程序独立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 引用文件
3.1. GFP4-2《项目策划工作程序》
3.2. 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
3.3. GFP4-5《零星工程立项及设计控制程序》
3.4. GFP5-3《图纸资料控制程序》
3.5. 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3.6. GFP6-4《材料(设备)选型清单确定程序》
3.7. GFP6-6《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3.8. 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
3.9. 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
3.10. GFP9-14《勘察监理程序》
3.11. GAP3-1《会议管理程序》
3.12. GAP5-8《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13. 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
3.14. GFI-GH-4《设计验证细则》
3.15. GFI-GH-5《设计任务书编写细则》
3.16. GFI-GH-7《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工作细则》
3.17. GFI-GH-8《衡量设计进度方法》
3.18. GFI-GH-9《限额设计细则》
4. 定义
4.1. 设计监理:从项目策划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做出投资决策开始,到施工图内审完成全过程进行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设计质量监理、设计进度监理、设计投资控制三方面内容。
4.2. 施工图内审:工程部项目设计人员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最后审查。
4.3. 设计投资控制:依据项目投资规划促使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
5. 职责
5.1. 工程部经理负责全面的设计监理工作。
5.2.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设计监理工作。
5.3. 工程部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单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工作。
5.4. 各设计专业组负责人负责各专业组设计监理工作。
5.5. 总经理负责一些由主管副总经理决定需要总经理审批的《设计合同》的审批及参及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重大调整的讨论。
5.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设计确认会议及聘请专家参加设计评审会议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理总结》的审查工作,参及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与确认会议,参及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重大调整的讨论。
5.7. 项目开发部负责项目的策划、定位,参及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与确认会议,参及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重大调整的讨论。
5.8. 总经办计划督办负责审查制定项目的设计进度计划与投资控制计划,参及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与确认会议,参及设计质量的评审,参及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重大调整的讨论。
5.9. 预决算部主管负责设计项目的投资匡算、概算、预算,参及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与确认会议。
6. 资格或培训
6.1. 设计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包括大学本科)的学历或中级(包括中级)以上的职称。
7. 程序
7.1. 立项
立项程序参见GFP4-2《项目策划工作程序》与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
7.2. 方案设计监理程序
7.2.1. 成立项目组
工程部在接到公司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策划报告》或其他表示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正式启动的文件后,由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在工程部经理指导下,指定项目设计负责人,组织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也可以在签订方案设计合同后成立。
7.2.2. 项目定位
项目开发部经理负责向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提交《项目策划报告》,作为工程部进行设计监理工作的依据。
工程部项目设计负责人对《项目策划报告》中有关工程设计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包括户型面积、户型比例、各房间分项面积、设备要求、配套设施、环境设计要求、设计风格、档次定位等,对其中不明确或不合理处提出疑问及调整建议。
项目设计负责人对《项目策划报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进行分析,对不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或国家、地方有关法规与条例的,提出调整建议。
上述调整建议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报请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必要时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包括项目开发部及市场部负责人。
经审批或会议通过的调整建议,以《工作传签单》(见GFP11-1-F3)或《会议纪要》的形式,作为《项目策划报告》的补充文件,及《项目策划报告》共同作为工程部进行设计监理工作的依据。
7.2.3. 初勘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统筹考虑项目的规模与进度,决定是否需要初勘。
由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选择合适的勘察单位进行初勘设计。勘察单位的选择与勘察监理工作分别按GFP6-6《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与GFP9-14《勘察监理程序》执行。
7.2.4. 方案设计委托方式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按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执行。
7.2.5. 方案设计输入
方案设计输入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A)《方案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开始以前,项目设计负责人应组织根据《项目策划报告》制定《方案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写具体按GFI-GH-5《设计任务书编写细则》执行。
B)开发地块红线图、开发地块测量图。
C)开发地块周围道路图。
D)国家各种设计规范与行业主管单位规定。
E)勘察单位提交的《初勘报告》。
F)其它需要资料
以上A、B、C、E四方面输入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在方案设计开始前送交设计单位。
7.2.6. 《设计合同》的签订
《设计合同》的签订按GFI-GH-7《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工作细则》执行。
7.2.7. 征询国家主管部门的意见
方案设计开始以前及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征询国土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征询结果记入《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见GFP4-4-F1)。
7.2.8. 各专业调研
在方案设计阶段,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结合《项目策划报告》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建筑专业通过对国内外优秀楼盘的调研,吸取他人的经验。设备专业要着重调研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与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情况。
7.2.9. 中间设计输出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需要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中间设计方案图稿。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验收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稿是否正确,完整。
7.2.10. 设计质量跟踪控制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中间设计方案图稿的审查,对设计质量进行严格的跟踪控制。本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的主要控制要素有:
A) 总体构思;
B) 总平面布局;
C) 建筑平面布局;
D) 建筑立面;
E) 户型结构;
F) 环境设计;
G) 辅助功能配置;
H) 预留设备房面积与位置。
设计质量控制具体按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执行。
7.2.11. 中间设计方案验证
中间设计方案验证按GFI-GH-4《设计验证细则》执行。
7.2.12. 结构试算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组结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结构试算,检验方案的合理性。试算结果也作为扩初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
7.2.13. 中间设计方案评审
在综合考虑进度计划与设计工作量情况下,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选择适当时间,组织对中间设计方案图稿进行评审。
评审会议按GAP3-1《会议管理程序》进行。
中间设计方案评审会除了主管副总经理与项目组人员参加以外,项目开发部、总经办计划督办参加,预决算部可以派代表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以考虑必要时聘请国内外专家参加方案评审会,但需经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批准。
评审结果写入《设计方案评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返回给设计单位作为进一步修改方案的依据。
7.2.14. 设计方案确认
在设计方案经过多次评审与验证之后,项目设计负责人召集召开设计方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同7.2.13。
设计方案确认会议须有总经理与主管副总经理参加,总经办计划督办、预决算部与项目开发部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以指定项目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结果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填写《设计确认会议纪要》(见GFP4-4-F3)。
如果设计确认会议认为设计方案中还存在大的缺点,需要作较大的修改,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设计确认会议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并再次对修改结果进行评审、验证、确认。如果会议确认设计方案已基本满足要求,则方案设计阶段结束,其它一些对方案的意见留待下一阶段解决。
7.2.15. 正式设计输出
在方案设计通过确认后,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与格式提交设计方案图稿,包括方案模型。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验收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稿是否正确,完整。
7.2.16. 报建
在设计单位向公司提交正式设计方案图稿后,按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进行报建。
如果设计方案获得国土规划局、消防局、市人防办的批准,获得的正式批文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如果设计方案未获得这些政府主管单位的批准,则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要及相应主管单位积极沟通,组织人员研究对策,并寻求设计单位的配合。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政府主管单位的批文对方案进行重新调整后,再重新进行报建工作。
7.3. 扩初设计监理程序
扩初阶段原则上不能省略。对于较小工程,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有权决定省略。
7.3.1. 详勘
扩初设计开始前,须对项目将要开发的地块进行详勘。
如需要进行详勘,项目设计负责人应要求方案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完成后,提交详勘布点图。
勘察单位的选择与勘察监理工作分别按GFP6-6《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与GFP9-14《勘察监理程序》执行。
7.3.2. 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工作具体按GFP6-4《材料(设备)选型清单确定程序》进行。
7.3.3. 设计输入
扩初阶段设计的输入有八个方面:
A)由工程部制定的《扩初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与制定按GFI-GH-5《设计任务书编写细则》执行;
B)正式设计方案图稿;
C)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确认书》;
D)开发地块周围的路网与市政管网资料。
E)勘察单位提交的《详勘报告》。
F)政府有关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文。
G)国家设计标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H)其他资料。
A、C、D、E、F五项设计输入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在扩初设计开始前送交设计单位。
7.3.4. 设计单位的确定
按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执行。
7.3.5. 《设计合同》的签订
设计合同的签订按GFI-GH-7《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工作细则》执行。
7.3.6. 设计单位的协调
对于有多个设计单位参及设计的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要负责多个设计单位的协调。
7.3.7. 征询国家主管部门的意见
扩初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征询国土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征询结果记入《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
7.3.8. 阶段性设计输出
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需要要求设计单位提交阶段性扩初设计图稿。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验收所提交的设计图稿是否正确,完整。
7.3.9. 设计质量跟踪控制
在扩初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阶段性设计输出的审查,对设计质量进行严格的跟踪控制。扩初设计阶段主要控制的要素有:
A) 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建筑物群体及其及周围环境的关系;
B) 建筑平面布置;
C) 对声、光、热工、通风、消防、等环境条件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D) 装修标准及主要建筑构造;
E) 结构选型;
F) 地基处理与基础形式;
G) 伸缩缝、沉降缝与防震缝;
H) 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I) 供电设计;
J) 电力设计;
K) 照明设计;
L) 自动控制设计;
M) 通信设计;
N) 防雷保护;
O) 给水设计;
P) 排水设计;
Q) 空调设计;
R) 通风设计;
S) 煤气设计;
设计质量控制按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执行。
7.3.10. 扩初设计验证
扩初设计验证按GFI-GH-4《设计验证细则》执行。
7.3.11. 扩初设计阶段评审
在综合考虑进度计划与设计工作量情况下,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选择适当时间,组织对阶段性扩初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扩初设计评审会主要由项目组人员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主管副总经理、总经办计划督办、市场部、项目开发部、预决算部负责人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以考虑必要时聘请国内外专家参加扩初设计评审会,但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评审结果写入《设计监理内部会议纪要》或《扩初设计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返回给设计单位作为进一步修改的依据。
7.3.12. 扩初设计确认
在扩初设计经过多次评审与验证之后,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召集扩初设计确认会议,召集方法同7.2.13。
扩初设计确认会议须有总经理与主管副总经理参加,总经办计划督办、预决算部必须派代表参加,项目设计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项目开发部经理参加。项目负责人可以指定项目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会议结果写入《设计确认会议纪要》。
如果设计确认会议认为设计中还存在大的缺点,需要作较大的修改,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设计确认会议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并再次对修改结果进行评审、验证、确认。如果会议确认扩初设计已基本满足要求,则扩初设计阶段结束,其它一些对扩初设计的意见留待下一阶段解决。
7.3.13. 试桩方案
在初步设计图稿经过公司确认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以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及基础类型决定是否需要试桩。如果需要试桩,项目负责人应要求设计单位给出试桩方案。
7.3.14. 正式设计输出
在扩初设计通过确认后,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与格式提交正式扩初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验收所提交的扩初设计图纸及计算书是否正确,完整。
7.3.15. 报建
在设计单位向公司提交正式扩初设计图稿后,按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进行报建。获得的正式批文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如果扩初设计获得国土规划局、消防局、市人防办的批准,获得的正式批文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如果扩初设计未获得这些政府主管单位的批准,则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要及相应主管单位积极沟通,组织人员研究对策,并寻求设计单位的配合。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政府主管单位的批文对扩初设计进行重新调整后,再重新进行报建工作。
7.3.16. 方案设计重大调整的处理
在扩初阶段,原则上不对设计方案作重大修改。如要作重大调整,需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与总经办计划督办、项目开发部、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讨论决定,决定内容记入《方案设计重大调整会议纪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
7.4. 施工图设计监理程序
7.4.1. 设计输入
施工图设计的输入有七个方面:
A)由工程部制定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与制定程序参见GFI-GH-5《设计任务书编写细则》;
B)正式扩初设计图稿;
C)扩初设计阶段的《设计确认书》;
D)开发地块周围的路网与市政管网资料。
E)政府有关部门对扩初设计的批文。
F)国家设计标准与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
G)其它资料
A、C、D、E四项设计输入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送交设计单位。
7.4.2. 设计单位的确定
按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执行。
7.4.3. 《设计合同》的签订
《设计合同》的签订按GFI-GH-7《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工作细则》执行。
7.4.4. 设计单位的协调
对于有多个设计单位参及设计的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多个设计单位的协调。
7.4.5. 征询国家主管部门的意见
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征询国土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征询结果记入《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
7.4.6. 阶段性设计输出
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需要要求设计单位提交阶段性施工图设计图稿。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验收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图稿是否正确,完整。
7.4.7. 设计质量跟踪控制
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阶段性设计输出的审查,对设计质量进行严格的跟踪控制。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控制的要素有:
A) 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建筑物群体及其及周围环境的关系;
B) 建筑平面布置;
C) 对声、光、热工、通风、消防、等环境条件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D) 装修标准及主要建筑构造;
E) 结构选型;
F) 地基处理与基础形式;
G) 伸缩缝、沉降缝与防震缝;
H) 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I) 供电设计;
J) 电力设计;
K) 照明设计;
L) 自动控制设计;
M) 通信设计;
N) 防雷保护;
O) 给水设计;
P) 排水设计;
Q) 空调设计;
R) 通风设计;
S) 煤气设计;
设计质量控制按GFI-GH-2《设计质量控制方法》执行。
7.4.8. 施工图设计验证
施工图设计验证按GFI-GH-4《设计验证细则》执行。
7.4.9. 总图、环境、管网协调
在施工图设计后期,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及、监督设计单位在总图设计、环境设计、管网设计中各专业的协调。
7.4.10施工图设计阶段评审
在综合考虑进度计划与设计工作量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选择适当时间,组织对施工图设计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
评审会主要是集中于对设计质量与设计深度的控制。评审结果写入《设计监理内部会议纪要》或《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返回给设计单位作为进一步修改方案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评审会主要由项目组成员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必要时可以要求总经办计划督办、项目开发部派代表参加。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以考虑必要时聘请国内外专家参加施工图设计评审会,但需经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批准。
7.4.11.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工作具体按GFP6-4《材料(设备)选型清单控制程序》进行。
7.4.12.施工图设计内审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项目设计负责人组织由设计单位人员与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施工图设计内审会。总经办计划督办可以参加。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意见写入《施工图内审会议纪要》,并且要求设计单位在要求时间内根据会议纪要出变更通知。
7.4.13.正式设计输出
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内审后,项目负责人应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与格式提交正式设计图稿。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图纸均要有设计说明与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图、材料汇总表。
7.4.14. 工程图纸的审核确认及签发
项目组各专业技术人员验证审核过施工图后,由专业审核人填写《工程图纸审核确认书》(见GFP4-4-F2),交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副经理签名确认且连同图纸一起交给资料员。
资料员按GFP5-3《图纸资料控制程序》进行发放。
7.4.15基础施工图的提前出图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可根据开发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出基础施工图,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基础提前开工申请。
7.4.16施工图设计报建
在设计单位向公司提交正式施工图后,按GFP4-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执行报建。
如果施工图设计获得国土规划局、消防局、市人防办的批准,项目设计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尽快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在正式批文中提出的修改意见。
如果施工图设计未获得这些政府主管单位的批准,则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要及相应主管单位积极沟通,组织人员研究对策,并寻求设计单位的配合。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政府主管单位的批文对扩初设计进行重新调整后,再重新进行报建工作。
7.4.17扩初设计重大修改的处理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原则上不对扩初设计作重大修改。如要作重大调整,需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与总经办计划督办、项目开发部、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讨论决定,决定内容记入《扩初设计重大调整会议纪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
7.5. 设计进度控制
7.5.1. 项目设计总体计划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要求设计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后在10天内编制出《项目设计总体计划》,送项目设计负责人审核。
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审核《项目设计总体计划》,要求设计单位对不符合《项目总体计划》的工序进行修改,使《项目设计总体计划》符合《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填写《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见GFP4-4-F4)并附《项目设计总体计划》,送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总经办计划督办审批,签字生效后由总经办计划督办作为质量记录。
7.5.2. 项目设计各阶段实施性计划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要求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前5天,根据已审批的《项目设计总体计划》,编制出项目设计各阶段实施性计划,送项目设计负责人审核。
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项目设计总体计划》审核项目设计各阶段实施性计划,要求设计单位对不符合《项目设计总体计划》的部分进行修改,使阶段实施性计划符合《项目设计总体计划》的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填写《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并附项目相应的设计阶段实施性计划,送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总经办计划督办审批,签字生效后由工总经办计划督办作为质量记录。
7.5.3. 项目设计进度控制
审批后的项目设计各阶段实施性计划作为项目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编制与进度完成情况审查的依据,按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进行计划控制。当发生进度延误情况时,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按GAP5-8《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且会同设计单位查明原因,提出解决与弥补办法。进度衡量按GFI-GH-8《衡量设计进度方法》执行。
7.6. 设计投资控制
7.6.1. 项目投资分析
项目立项过程中,项目开发部在编制《项目策划报告》时,进行了项目的投资分析,给出了项目估算总投资。工程部以此估算报告作为投资控制的初步依据。
7.6.2. 限额设计
方案设计完成时,预决算部经理对方案进行匡算,编制《项目投资匡算核查表》(见GFP4-4-F5),核查是否超过估算总投资;扩初设计完成时,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核查表》(见GFP4-4-F6);施工图设计完成时,要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投资预算核查表》(见GFP4-4-F7),核查是否超过概算总投资,若超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查明原因,并提出调整意见。若投资调整数目较大,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要把超出项目及原因报主管副总经理与总经理。限额设计具体按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及GFI-GH-9《限额设计细则》执行。
7.7. 设计监理总结
每一项目设计监理完成后,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写出《设计监理总结》,《设计监理总结》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A)对设计单位设计工作的评价,包括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及投资控制。
B)对设计院实力与合作精神的评价。
C)工作中有哪些困难,如何解决。
D)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如何解决。
E)及原设计要求有何重大变动,变动的原因。
F)此项设计中有那些遗憾与缺陷,在以后的设计中如何改进。
G)对以后设计监理工作的建议。
《设计监理总结》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阅与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同设计文件一起交资料室存档。主管副总经理与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提出的意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落实。
8. 记录
8.1. 项目设计总体计划的《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方案设计的《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方案设计图稿、《方案设计任务书》、《初勘报告》、《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设计合同》、《方案设计评审会议纪要》在方案报建完成后两周内由设计负责人交工程部资料员保存至工程竣工后三年。
8.2. 扩初设计图稿、《扩初设计任务书》、《详勘报告》、扩初设计阶段的《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设计监理内部会议纪要》、《扩初设计评审会议纪要》在扩初设计确认完成后两周内由设计负责人交工程部资料员保存至工程竣工后三年。
8.3.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施工图设计图稿、《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设计监理内部会议纪要》、《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纪要》、《设计验证表》、《设计确认会议纪要》、《工程图纸审核确认书》、《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方案设计重大调整会议纪要》、《扩初设计重大调整会议纪要》、《项目投资匡算核查表》、《项目投资概算核查表》、《项目投资预算核查表》、《方案经济比较书》、《设计监理总结》,由设计负责人交工程部资料员保存至工程竣工后三年。
8.4. 《设计合同》、各设计阶段的《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由总经办计划督办保存至设计合同完成。
8.5. 《项目投资匡算核查表》、《项目投资概算核查表》、《项目投资预算核查表》、《方案经济比较书》由预决算部兼职资料员保存至项目竣工后三年。
9.附件
9.1. GFP4-4-F1《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
9.2. GFP4-4-F2《工程图纸审核确认书》
9.3. GFP4-4-F3《设计确认会议纪要》
9.4. GFP4-4-F4《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
9.5. GFP4-4-F5《项目投资匡算核查表》
9.6. GFP4-4-F6《项目投资概算核查表》
9.7. GFP4-4-F7《项目投资预算核查表》
23 / 23
GFP4-4-F1.2
国家主管部门意见征询单
项目
设计单位
咨询单位
被咨询人
职务
参加
咨询人员
时间
序号
咨询事项
咨询意见
1
2
3
4
5
GFP4-4-F3.1
设计确认会议纪要
项目
设计单位
设计阶段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议决定
□ 设计阶段通过 □ 设计阶段不通过
会议其它意见
主持人审核
签名:
工程部设计
副经理审核
签名:
主管副总经理
审 批
签名:
GFP4-4-F4.3
项目设计计划审批单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计划制定人:
计划类别: 总体 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经审查,附件中所列计划符合项目总体计划与/或项目设计总体计划,同意该计划予以实施。
项目设计负责人审核: 日期: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 日期:
总经办计划督办审批: 日期:
附件:被审批的计划(该审批单必须与相应的计划共同使用方为有效)。
GFP4-4-F5.1
项目投资匡算核查表
项目
设计单位
设计阶段
专业
填表时间
序号
子项目
估算投资(万元)
匡算投资(万元)
原因
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制表: 日期: GFP4-4-F6.1
项目投资概算核查表
项目
设计单位
设计阶段
专业
填表时间
序号
子项目
匡算投资(万元)
概算投资(万元)
原因
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制表: 日期:GFP4-4-F7.1
项目投资预算核查表
项目
设计单位
设计阶段
专业
填表时间
序号
子项目
概算投资(万元)
预算投资(万元)
原因
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制表: 日期:GFP4-4-F2.2
工程图纸审核确认书
项 目
图 名
出图时间
设计单位
专 业
图纸张数
张
图纸份数
份
图号/版别
申请发图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审核
专业审核人1
会签栏
建 筑
电气
专业审核人2
结 构
通风
项目负责人
给排水
空调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此单由工程部设计副经理签名后由资料员保存,期限为竣工后三年。
2.当此图部分内容不采用或还需修改时,专业审核人须注明有效范围。
3. 资料员将此单复印交项目施工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