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特异体质、特殊疾病
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的告知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伤害等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贯彻。
一、建立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工作档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排查登记工作,安排专门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保证应查尽查,全面登记。学生健康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改学生健康信息。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规定家长如实地向学校告知孩子的体质健康状况。要建立所有在校学生特异体质健康档案。重点筛查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特异体质学生。重要是指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接触物等过敏的学生。二是特殊疾病学生。重要指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癫痫、肾病、肺病及支气管病、胃溃疡、肝病、哮喘、内分泌病、高热惊厥、高血压、习惯性脱臼、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严重的贫血性疾病和出血性疾病等)等病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三是心理异常学生。重要指患有抑郁、多疑、焦急等心理疾病的学生。不管孩子有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家族病史及异常心理等疾病,都需由学生监护人如实填报《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调查表》并签字确认,有的,如实填写病史等情况,没有的,填写“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调查表》由学校存档,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要了解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汇总表》报局安全法规科。农村中小学以学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市直、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
二、建立健全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保护措施
各学校在加强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排查登记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措施,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任课教师要履行相关职责。
学校必须履行的职责:一是要根据学生家长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助于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避免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二是对新转入学生必须了解身体健康状况,并做登记。三是家长强烈规定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必须由家长出具书面报告并得到学校批准后方可参与。四是各学校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和组织其他课外活动时,要根据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坚决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五是要教育和引导师生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给予关爱和帮助,做到不鄙视、不歧视,真正让这些学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六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引导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消除心理障碍,积极融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之中。七是半途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门卫方可放行,同时保管好请假条,保管时间至少为一学期。八是学校在开展活动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贯彻审批备案制度,并发函致家长,规定家长填写意见反馈单,特别是了解学生病情,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安排。九是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允许提前放学,教师不上课迟到,课上不脱岗,自习课有教师看管学生。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情况异常,要及时采用急救和报告措施。十是对于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安排其休学,并交监护人给予治疗。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十一是要与学生法定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中法定监护人与学校教职工的义务与责任,杜绝管理的漏洞和盲点。十二是要建立并贯彻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运用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依法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证每一位学生健康平安成长。
班主任必须履行的职责:一是了解。要了解本班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二是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具体登记。特别是学期半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一方面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三是告知。把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规定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把学生的身体情况,在尊重和维护学生隐私权的前提下,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行者以及学校,以便采用相应措施。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教育学生活动中学生身体出现不适要立即报告。四是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用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五是关爱照顾:对待学生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或亲人同样。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用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体育老师必须履行的职责:一是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与的或需减少强度的。二是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三是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四是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五是课前课后或活动前后必须点名,清点人数。六是学期初第一节体育课必须告知学生哪些身体条件下不能上体育课或参与体育活动。七是不能提前下课。
三、严厉工作规定,完善学生意外伤害应急反映机制
在排查登记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过程中,对于学生及家长告知的健康信息,涉及学生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要完善保密措施,要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应急反映机制,保证发生学生意外伤害时抢救及时,处置有力。全体教职工工平时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必备的急救常识。在校期间或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时所有在现场的教师和学校领导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病情况开展必要的救护。二是立即告知学生家长。三是向学校领导报告。四是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附件:1、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2、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调查表
3、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汇总表
附件1: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与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为了保证您孩子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请您如实向学校申报孩子的健康状况,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学生,会做好记录,重点跟踪,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关注和照顾,涉及个人隐私的会依法保护。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学校
年 月 日
附件2: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调查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班级
班主任姓名
监护人
姓名
父亲姓名
电话
母亲姓名
电话
其它监护人姓名
电话
家庭住址
特异体质、
特殊疾病
或心理异
常 情 况
有何特别
要 求
学生署名
(幼儿可不署名)
年 月 日
监护人
署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由学校自存。
附件3: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汇总表
学区或学校(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年月日
学校
年级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特 异 体 质 情 况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教育局安全法规科,一份学校自存。 此表规定报送EXCEL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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