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时间: 5月15日
签署地点: 杭州
使用期限:
技术开发(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税号:
企业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税号:
企业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 并支付相关开发费用,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并进行项目开发工作。甲乙双方在真实、 充足地表示各自意愿基础上, 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达成以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项目要求:
1.1技术目标: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硬件开发, 设计上符合甲方性能需求和应用要求; 以协议生效前确定技术需求为准, 开发过程中不经双方同意, 标准上不再进行技术变更。
2)、 乙方提供 全套设计图纸, 包含PCB图、 原理图、 BOM清单, 交付测试代码等; 合作周期内输出样品10件套, 如超出样品数量双方再做协商。
3)、 为确保双方顺利测试验收, 乙方无偿提供5个标签主板供项目验收用。
1.2技术内容:
1.3 开发周期: 30个工作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提供样机以备验收
2). 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并给出验收结果 (因验收需要甲方嵌入式软件配合, 甲方应在乙方样机完成后同时完成验收所需嵌入式软件开发。)
3). 甲方在收到尾款后3日内完成样机和资料移交
2、 开发费用:
2.1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人民币: 5.5万元(含税6%)。不含模具费用, 模具协议以采购协议形式另签。
2.2支付方法:
首款: 签署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2.5万元, 乙方开启项目开发;
验收: 样机经过 测试二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 ;
尾款: 样机经过 测试一和测试三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1万元 。
3、 风险责任负担。
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 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技术困难, 造成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损失, 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共同负担。
4、 技术结果归属和分享:
双方确定, 因推行本协议所产生研究开发结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按下列以下方法处理:
4.1甲 方享受申请专利权利。专利取得后使用和相关利益分配方法以下: 甲方拥有专利使用权及收益权。
4.2 双方以本协议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尤其约定以下: 本项目研究结果归甲方全部(其中射频模块功效属于在乙方现有技术结果基础上研发, 双方共享研发结果); 乙方在研发过程得到其她研究结果, 甲方享受当然无偿使用权, 无需乙方另行授权使用; 乙方在本项目研究结果之上得到新研发结果, 甲方也享受当然无偿使用权, 无需另行与乙方签署授权使用协议。在任何情况下, 乙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转让此研究开发结果及后续研究改善后得到新结果, 不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之前已经支付给乙方全部费用, 并有权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5、 双方确定因推行本协议应遵守保密义务以下:
5.1甲方:
a) 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见5.3
b) 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组及相关业务人员等。
c) 保密期限: 不管协议是否变更、 解除或终止, 保密协定条款在协议期间及自协议终止之日起3年内有效。
d) 泄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 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该按协议总金额50%支付损失费给对方。遭损失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5.2乙方:
a) 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见5.3
b) 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组及相关业务人员等。
c) 保密期限: 截止到商业秘密成为公知信息止。
d) 泄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 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该按协议总金额50%支付损失费给对方。遭损失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5.3 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其她因开发本项目所取得一切相关甲方信息):
a) 乙方必需对在系统开发、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甲方资料保密,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项目完成后,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 不得保留应用系统可访问用户, 也不得经过数据库进行访问。
b) 未经对方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c) 双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情况下,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需要保密情报和资料。对于本项目最终结果及阶段性结果, 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d)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同意, 不得为任何其她目而自行使用或许可她人使用从对方取得信息(信息指包含但不限于全部汇报、 摘录、 纪要、 文件、 计划、 报表、 复印件等)。
6、 推行期限、 地点和方法: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约定时间内在甲乙双方办公场所内推行。
7、 双方确定, 按本协议第一条技术内容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研究开发结果进行验收:
研究开发所完成技术结果, 达成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考评指标要求, 采取验收方法验收, 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双方共同拟出技术项目验收证实, 双方签字确定完成验收。乙方完成项目且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不组织验收, 则视为已经验收。
8、 乙方应该确保其交付给甲方研究开发结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正当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侵权, 乙方应该与第三方进行处理, 并负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9、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结果之前, 自行将研究开发结果转让给第三人。
10、 双方确定, 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结果后, 依据甲方请求, 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相关技术服务。
10.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必需技术指导, 帮助甲方掌握研究开发结果。
10.2地点和方法: 甲方指定地点 。
10.3费用及支付方法: 费用全免。
11、 双方确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 延误或失败, 按以下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11.1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研究开发结果不符合第一条第2点中技术内容要求, 或研究开发工作失败, 甲方有权终止项目, 乙方应该立刻返还全部经费, 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出协议额。
11.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维护通知一天内进行现场维护并承诺系统问题处理时间, 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0.1%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总额5%。
11.3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费用数提供开发费用, 造成乙方研究开发工作延误, 许可协议要求研究开发工作完成期限对应顺延。因 测试一和测试三包含甲方嵌入式软件配合, 假如因甲方嵌入式软件没有立刻完成, 造成项目无法完全验收和乙方研发工作延误, 甲方应优异行测试二验收, 乙方不负担延期责任。若测试二验收后30天内 , 甲方仍然无法提供测试一和测试三所需要嵌入式软件, 视作验收经过。
11.4因乙方原因造成研究开发工作未能按期完成, 或者项目结果未能达成协议约定考评指标, 乙方应该采取方法立刻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使项目结果达成协议要求, 并负担由此而增加费用, 除此之外, 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0.1%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总额5%。
11.5乙方无正当原因未推行协议时, 甲方有权停拨、 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11.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违反协议第九条所列方法实施或者第五条所列泄密和转让项目结果, 应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项目结果所得收益违约金, 并负担一切责任后果。
11.7乙方违反经费使用要求或经甲方检验确定计划进度不符合协议约定, 甲方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 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担; 情节严重,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应该返还甲方已拨付经费。
11.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义务时, 能够免去违约责任, 但应立刻通知另一方, 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推行证实。在出现不可抗力情况下, 双方均采取合适方法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方法或采取方法不妥造成损失扩大, 应该对扩大损失负担责任。
11.9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 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技术困难, 造成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造成损失, 风险责任由双方负担, 风险责任确定方法为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经约定, 风险责任甲方负担50%; 乙方负担50%。
12、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 应协商、 调解处理。协商、 调解不成,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双方确定: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包含相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以下: 无
14、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5、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