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股权认购协议书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络方法:
乙方: 湖南丙层网络科技管理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镭
法人身份证号码:
联络方法:
甲、 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 法规要求, 经平等、 自愿协商, 就甲方认购乙方持有之“广西丙层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股份(下称“企业股份”)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认购金额
甲方出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占投资金额百分之壹(1%)。
二、 股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不享受企业经营权、 决议权, 不得对外代表企业;
2. 甲方必需在签字本认购书三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转至乙方所指定银行账户;
3. 甲方签定本认购协议书并缴纳认购款项后,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企业、 项目相关资料和说明;
4. 乙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增加企业资本总额, 甲方享受优先认购权利;
5. 在股权期限内, 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不得向她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6. 甲方以认缴出资额对企业负担责任;
7. 甲方享受按出资百分比分配红利权利;
8. 甲方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及就企业经营情况向企业经营者提出质询权利;
9. 甲方有权查阅、 复制企业章程、 股东会会议统计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汇报。股东要求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应该向企业提出书面请求, 说明目。企业有合理依据认为甲方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 可能损害企业正当利益, 能够拒绝提供查阅, 并应该自甲方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并说明理由。
10. 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企业或其她出资人权益, 因滥用而给企业和其它出资人造成损失, 应负担赔偿责任。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 合规经营;
2.乙方应确保甲方汇入认购股份资金用途, 不得挪作她用;
3.乙方有义务在其法律、 法规许可范围内, 为甲方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 企业管理及职能分工
1、 企业不设董事会, 设实施董事: 王镭; 监事:陆泊霖, 任期三年。
2、 乙方为企业实施董事兼总经理, 负责企业日常运行和管理, 具体职责包含:
(1)办理企业设置登记手续;
(2)依据企业运行需要招聘职员;
(3)审批日常事项(包含企业发展重大事项, 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 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超出该权限数额, 须经全体股东签字认可, 方可实施)。
(4)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其她职责。
3、 重大事项处理
企业不设股东会, 遇有以下重大事项, 须经企业全体股东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企业为股东、 其她企业、 个人提供担保;
(2)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要求其她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决议, 企业股东意见不一致, 在不损害企业利益标准下, 按以下方法处理: 举手表决根据股份占有百分比进行事宜分析处理结果 。
5、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企业股东一致同意, 每个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 对企业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并对企业下阶段运行进行计划布署。
六、 股权分红
1、 利润和亏损企业股东根据实缴出资百分比分享和负担。
2、 企业税后利润, 在填补企业前季度亏损, 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0%)后, 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数额为: 上个季度剩下利润60%, 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占有股份分取。
(3)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成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 可不再提取。
七、 转股或退股约定
1、 转股: 企业成立起一年内, 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二年起, 经一方股东同意, 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 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受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造成企业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企业, 转让方应负责办理对应变更登记等手续, 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造成企业丧失法人资格, 转让方应负担关键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 第三方资金、 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 且应另行取得未转让方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 转让无效, 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对应违约金。
2、 退股:
(1)一方股东, 须先清偿其对企业个人债务(包含但不限于该股东向企业借款、 该股东行为使企业遭受损失而须向企业赔偿等)且取得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后, 方可退股, 不然退股无效, 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负担股东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企业有盈利, 则企业总盈利部分60%将根据股东实缴出资百分比分配, 另外40%作为企业资产折旧费用,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 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企业无盈利, 则企业现有总资产80%将根据股东出资百分比进行分配, 另外20%作为企业资产折旧费用,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 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造成企业性质发生改变, 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变更登记事宜。
3、 增资: 若企业贮备资金不足, 需要增资, 各股东按出资百分比增加出资, 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她增资措施。
若增加股东入股, 新增股东应认可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负担本协议下股东权利和义务, 同时入股事宜须取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八、 协议解除或终止
1、 发生以下情形, 本协议即终止: (1)、 企业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置; (2)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 必需时可聘用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下, 甲乙双方须在企业清偿全部债务后, 方可要求返还出资、 按出资百分比分配剩下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 各方以出资百分比分担, 遇有股东须对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各方以出资百分比偿还。
九、 违约责任
因为乙方过失, 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时, 由过失方负担其行为给其她方造成损失。
十、 其她约定事项
1.本认购协议须由甲方本人签署, 甲方因故需委托她人办理, 受托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甲方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授权材料。
2.本协议一式两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任何单方终止、 改变协议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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