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协议补充协议(编号: )出卖人: 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买受人决定购置出卖人开发建设【嘉州绿城】 幢 单元 楼_号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并与出卖人自愿签署了协议编号为 商品房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为深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内容经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确定, 应买受人要求, 出卖人就补充协议内容已作必需说明, 买受人就补充协议内容已具体阅读并充足了解。本补充协议与双方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含有相同法律约束力, 若商品房买卖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一、 相关房款支付尤其约定买、
2、 卖双方在协议中已经约定买受人采取以下方法支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方法付款】。1、 买受人采取一次性付款, 须于签定商品房买卖协议 日内, 即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付清全部购房款(定金为购房款中部份)¥ (大写人民币_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不然, 按商品房买卖协议第十条约定进行处理。2、 买受人采取分期方法付款, 按以下方法进行: 1)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署当日, 向出卖方支付总房款 %为¥_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买受人在签署本协议三个月内, 向出卖方支付房款 %为¥_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剩下 %房款¥_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 在 年 月 日前付清。3、 买受人采取贷款方法付款, 按以下方法进行: 1)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署当日, 以自有资金向出卖人支付首付房款为¥_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定金为购房款中部分), 首付房款占总房价款 %。2)其它购房款共¥ 万元人民币, 买受人以向 银行申请 年房屋抵押贷款方法进行支付。3)出卖人帮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仅限于向已与出卖人签署合作协议银行申请贷款), 买受人按以下约定进行办理: 买受人须于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署后 7 日内(即 年 月 日前)到出卖人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正当按揭贷款资料并办理完成房屋抵押贷款手续, 贷款申请中所发生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4、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贷款申请、 审批、 获准手续, 出卖人不负担买受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肯定取得贷款银行同意确保责任。买受人承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时, 已经充足了解到个人房屋贷款办理条件、 程序及需交纳全部费用, 并承诺自己实际情况完全符合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如因买受人实际情况不符合要求或因买受人其她原因, 而造成在贷款申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 30日(公积金贷款60日内)内房屋抵押贷款仍无法抵达出卖人指定银行账户, 买受人应在七日内选择其她方法付款, 不然按商品房买卖协议第十条约定负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应按下列方法负担对应违约责
5、任: 买受人逾期在30日内(含30日), 应每日按贷款申请额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逾期超出30日, 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买受人按协议约定总房款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在扣除买受人应负担违约金等费用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 将买受人已交纳购房首付款剩下部分无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具体额度、 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同意为准。如银行同意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额度不一致, 则二者之间差额买受人应该以自有资金支付, 由买受人在银行同意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 逾期按商品房买卖协议第十条约定负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在买受人获准了贷款后, 因
6、买受人原所以造成出卖人作为买受人担保人向银行负担了相关担保责任, 由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及产生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负担担保责任后, 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买受人应根据买卖协议约定房屋总价款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另外, 在此情况下解除协议时, 如买受人房屋已经装修入住, 买受人除了应自行负担装修损失外, 还应该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付给出卖人。二、 相关协议第13条尤其约定协议中约定“不可抗力”及非出卖人其她原因包含以下内容: 1.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难; 2.实施政府法规、 规章、 强制性文件或行政禁令、 命令; 3.因长时间停水、 停电(如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七天)造成
7、工程工期延期; 4.传染病、 战争、 动乱等社会原因; 5.相关法律要求其她不可抗力; 三、 相关协议第14条补充约定依据协议根据建筑面积单价_元/约定, 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标准处理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据实结算房价款, 买受人不退房; 2、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估计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买受人不退房,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 实测建筑面积大于估计建筑面积时, 买受人不退房,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负担,
8、 产权归买受人。四、 对协议第15条补充约定 1.在交接房屋时, 出卖人根据商品房买卖协议记载联络方法、 通讯地址书面通知买受人接收房屋, 如买受人在协议约定房屋交付最终期限仍未接到通知, 买受人应该在协议约定最终期限日主动到售楼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不然, 从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或协议约定房屋最终交付之日起(前述日期以先到者为准)视为出卖人已经交付了房屋, 该商品房毁损和风险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负担。依据法律要求和协议约定该商品房不含有交付条件不受前述约定限制。2.在协议约定交付期限内买受人不能前往【嘉州绿城】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应办理公证
9、委托, 委托代理人代理推行房屋交付手续。3.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办理房屋验收交接时, 如该商品房已经含有了协议第十一条所列交付条件但未达成协议第十二条所列条件, 买受人应该接收房屋, 但出卖人应该以买受人已支付房款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给付买受人违约金, 该违约金在第十二条所列条件全部含有后给予支付。4.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 如买受人未能付清所购房屋房款和委托出卖人代交各项税、 费, 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屋而无需负担违约责任。5在协议约定房屋交付期限届满前, 买受人须主动向出卖人提交相关资料, 立刻与出卖人办理房屋面积补差(协议约定面积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汇报书之间
10、面积误差)补充协议签署手续和面积补差结算手续, 支付按政府要求应由买受人负担维修资金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所需多种税、 费并提供全部代办资料。买受人应在房屋交付前将相关税、 费预交给出卖人(因政策、 法规改变造成税、 费发生改变, 双方据实结算, 多退少补)。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与出卖人办理面积补差手续和未提供委托办理权属登记全部资料、 费用和维修资金, 出卖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提出交付房屋请求, 由此引发不能立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五、 协议第15条补充约定1买受人接收房屋时, 应对协议项目商品房设施、 设备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同时, 买受人应与出卖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交接
11、房屋钥匙, 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在交付房屋时, 买受人如对商品房设施、 设备和外观质量有异议, 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或出卖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对于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 除依据法律要求和协议约定不能交付以外, 由出卖人根据住宅质量确保书约定进行修复和整改。2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 如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必需出具由乐山市专业质量判定机构出具判定汇报。不然, 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从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或协议约定房屋最终交付之日起(前述日期以先到者为准), 视为出卖人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受人接收房屋后, 不视为出卖人所应该负担保修义务给予免去, 出卖人仍然
12、应该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和协议约定对该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保修。 六、 协议第15条补充约定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出卖人书面通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或协议约定房屋最终交付之日起(前述日期以先到者为准)接收房屋, 房屋保修期限从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或协议约定房屋最终交付之日起(前述日期以先到者为准)计算。七、 相关协议第20条尤其约定1在买受人接收房屋时, 由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办房屋全部权证书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代交多种税、 费, 办证发生税费, 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由双方各自缴纳, 房屋售价中不包含前述税费。买受人须依据出卖人要求出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和她项权利证书委托书并
13、全力配合出卖人开展办证工作。2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 则协议约定出卖人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实期限根据实际逾期交付商品房天数给予对应顺延, 出卖人不需负担顺延期间违约责任。 3如因出卖人责任, 买受人未能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取得全部权证书, 买受人不退房, 自买受人应该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 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出卖人支付。4出卖人在买受人交清全部资料、 税、 费并办理完成房屋面积补差手续、 房屋验收交付手续后365个工作日内, 帮助买受人办理房屋全部权证, 并在房屋全部
14、权证办理后365个工作日内帮助买受人办理房屋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未在房屋交付时办理上述手续, 出卖人不负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责任。 5.她项权证办理: 出卖人帮助买受人办理完成房屋全部权证后, 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出卖人、 贷款银行办理本协议项下抵押担保她项权利登记。八、 相关协议第21条补充约定相关相关建筑物及设施尤其约定1.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嘉州绿城】项目范围内计划同意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全部; 【嘉州绿城】项目范围内其她公共场所、 共用设施包含排水系统、 天然气管道、 路灯、 沟渠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其她建筑物、 构筑物全部权、 使用权均归出卖人全部。2
15、嘉州绿城】项目范围内商业服务设施用房及设施、 设备全部权归出卖人全部, 出卖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物业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权利。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用途由出卖人决定, 商业服务设施物业最终经营内容以实际经营单位确定为准。3.【嘉州绿城】项目范围内地下车位全部权归出卖人全部, 出卖人拥有地下车位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权利。【嘉州绿城】项目范围内地上车位使用权及其转移、 出租使用权所获取收益归出卖人全部, 出卖人有权自行决定将地面停车位确定给特定买受人使用。买受人如需要购置地下车位, 应该自行关注出卖人销售车位信息, 并按出卖人安排程序和时间购置车位, 不然视为买受人并无车位需求。4.买
16、受人房屋与她人房屋之间如有连廊、 平台隔墙,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拆除、 占有或进行改造。5.买受人承诺, 在安置及使用灯具时, 不能影响相邻权人休息。6.依据计划设计要求, 买受人房屋前后所在地块地表或者地下可能安置有变压器、 配电箱、 天然气箱、 消防水箱、 上下水管道、 雨污排水管道、 管道井等共用设施设备, 买受人对此不持异议, 并承诺用不改变前述共用设施设备在交房时实际情况, 且无条件配合前述公共设施维修、 检修工作。7.【嘉州绿城】项目房屋外墙面、 屋顶使用权、 处分权归出卖人, 出卖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分, 买受人不得干预。九、 相关协议第24条补充约定依据乐山市城市住房专题维
17、修资金管理暂行措施要求, 买受人应该以委托出卖人代收代缴方法, 于出卖人向其交付房屋前按政府相关要求向出卖人缴纳该套房屋专题维修资金, 再由出卖人统一交存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如买受人不交纳该项维修基金, 出卖人有权拒绝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同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分户产权时间对应顺延。法律法规对住房专题维修资金有新要求, 按新要求实施。十、 相关书面方法通知尤其约定买受人确定所提供通讯地址及联络方法真实正确无误。假如因住所地、 电话等关键通讯联络方法发生改变, 应该在发生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不然, 因为买受人联络方法变更而造成出卖人相关通知不能送达, 出卖人通知发出之日起七以
18、后视为买受人已取得了通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后果应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出卖人按上述联络方法推行相关通知义务, 双方认可为有效推行行为。2、 买、 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老实信用标准来对待相对人在推行协议时通知、 通知事项, 双方通讯方法以商品房买卖协议载明地址、 电话为准。出卖人以书面方法通知买受人解除协议、 计划设计变更、 交房和办理产权, 通知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在乐山日报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或特快专递信函或挂号信函等。买、 卖双方同意解除协议、 计划设计变更、 交房和办理产权根据上述约定通知形式外, 其她任何事项通知, 均能够电话方法进行通知, 采取信函方法推行书面通知义务, 则应根据
19、双方约定通讯地址以邮寄形式通知相关人, 在邮局寄发通知或通知内容时相关凭证能够作为推行通知义务依据。在乐山市内, 寄发邮件后第三日视为通知送达日; 在乐山市以外中国境内, 寄发邮件后第六日视为通知送达日。在乐山日报上公布公告, 以公告刊发之日视为通知送达日。十一、 相关解除协议尤其约定1买卖双方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除出现双方约定协议解除条件或者含有法定解除条件外, 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不然违约方按协议约定购房总款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买受人依据协议和本协议约定要求解除协议, 应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解除协议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 不然视为买受人放弃
20、解除协议权利。双方不管何种原因解除协议或终止协议, 买受人均应该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买受人采取贷款方法付款, 自贷款银行撤销预抵押登记之日起计算)配合出卖人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了解除所购商品房立案登记手续, 协议及本协议所约定退还购房款期限均应该从买受人配合出卖人到房产管理局办了解除所购商品房立案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协议依法解除后, 因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时限内配合出卖人到房产管理局办了解除所购商品房立案登记手续而造成出卖人经过诉讼方法强制要求其配合; 或者因买受人逾期付款造成出卖人经过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所以而发生诉讼费用(含差旅费、 公告费、 实施费用)、 律师费用应该由买受人负担。
21、3如买受人逾期支付房价款或逾期签署按揭贷款协议造成出卖人通知其解除协议或者未能按期偿还按揭贷款造成出卖人负担确保责任(含扣划确保金和回购房屋)并通知买受人解除协议, 出卖人有权无需取得买受人同意单方面到相关房产管理局办了解除所购商品房立案登记手续并另行出售。 4因计划、 设计变更造成买受人解除协议, 出卖人在根据协议约定支付了对应利息后, 有权不再对买受人给予任何形式赔偿。十二、 其它约定1买卖双方均同意以商品房买卖协议及其附件所约定之条款为界定双方权利、 义务之最终有效依据, 其它任何由出卖人提供广告、 效果图、 售楼书、 宣传资料、 沙盘模型、 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等均不对双方含有约束力, 不
22、负担相关法律责任。2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赔偿守约方为实现本协议权利而产生合理开支(包含但不仅限于主债权)。3依据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可直接将违约金从房款抵扣。 4由出卖人加盖出卖人财务专用章收据是唯一有效收款凭证。5出卖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措施、 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 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内容,出卖人还在签署本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业主临时条约并给予了说明, 买受人同意并在此承诺遵守该业主临时条约。6本补充协议与附件组成协议组成部分, 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部分。7本协议一式 份, 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执 份, 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出卖人: 买 受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已开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