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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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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廊坊市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廊坊项目 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 廊坊市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冯书忠 地址: 廊坊市常甫路51号 联络电话: 传真: 0316-999 受委托方: 恒拓(廊坊)房地产经纪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秦龙 地址: 廊坊华夏幸福城朗园4-1107 联络电话: 传真: 甲、 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措施》及商品房销售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就甲方开发 苏荷糖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下述约定: 第一条 委托销售项目概况 1.1名 称: 苏荷糖 ; 1.2位 置: 廊坊市光明东道以北、 东安路以东 ; 1.3规 模: 占地面积: 67199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79972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销售范围 委托销售范围为: 甲方开发建设 苏荷糖三期商业 项目, 具体由甲方指定。 第三条 销售代理期限 自1月1 日至 12月31日止。 第四条 销售代理方法 4.1乙方采取下述第1种销售代理方法: 1.乙方销售工作人员进驻甲方项目现场售楼处开展销售代理工作。 2.乙方在其自有或乙方租赁场地开展销售代理工作。 4.2其她约定: 上述销售代理方法为非独家代理销售, 甲方有权组建自有销售队伍或委托第三方销售代理商另行开展代理销售。 4.3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商品房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不得自行向商品房买受人收取认购定金、 房款。 第五条 乙方经营信息立案、 销售代理责任人及销售代表 5.1乙方应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措施》要求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立案手续, 并向甲方提供已立案证实。 5.2乙方销售代理责任人为: 吴立元 ; 其权限为:代表乙方签署与推行本协议相关书面文件。 5.3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代表名册清单(加盖乙方公章)。本协议推行中, 乙方销售代理责任人或销售代表发生变更, 乙方应于变更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甲出具销售代理责任人授权委托书或售楼代表变更名册清单。 5.4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表现, 向乙方提出人员变更要求, 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将满足甲方要求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10日内、 经理级以下7日内人员调整到位, 若未调整到位, 甲方有权采取甲方认为必需方法进行督促。 5.5乙方销售代理人员应含有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 第六条 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代理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双方可就乙方具体代理工作内容另行约定并作为协议附件: 6.1与甲方聘用顾问企业进行有效沟通, 从营销角度帮助完善产品定位及产品设计工作; 6.2从市场营销、 用户需求角度帮助顾问企业提供总体营销项目定位、 营销策略及各阶段销售计划提议; 6.3结合工程计划, 帮助确定合理开盘时机; 6.4提议模型、 效果图形式及数量、 设计风格、 制作周期等, 推荐模型及效果图制作商, 并帮助甲方控制效果; 6.5推荐及帮助甲方确定专业广告企业, 并在销售过程中帮助监督广告企业立刻完成各项推广工作、 监督实施效果; 6.6结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提供蓄客实施计划提议(如开盘组织、 用户联谊活动及展会等); 6.7依据本项目总体销售目标要求并结合市场及竞争项目情况, 在每期开盘前提供销售物业价格策略提议, 帮助确定合理开盘价格、 户型价格差、 价格调整策略; 6.8建立本项目销售管理体系: 1) 结合乙方累积销售管理经验, 帮助完善销售团体建设方案和各项销售管理制度; 2) 组建销售团体完成对销售团体管理和控制。 6.9进行对销售人员培训和考评: 1) 组织含有丰富经验管理人员对销售步骤及销售技巧方面进行培训; 2) 在开盘前及销售过程中配合顾问企业协调开发商相关部门及合作方(设计师、 物业管理等)相关教授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和服务方面培训; 3) 在开盘前及销售过程中对人员进行考评及筛选, 经甲方委派顾问企业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6.10完善用户服务工作: 1) 建立完善用户档案, 定时进行用户联络, 做好用户关系维护; 2) 向用户催办按揭贷款手续; 3) 进行用户投诉沟通处理; 4) 办理交房手续。 6.11其她约定: 上述销售代理方法为非独家代理销售,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销售代理商另行开展代理销售。 第七条双方责权 7.1甲方责权 7.1.1为确保营销策划工作按时完成, 需立刻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 7.1.2确保本项目按既定计划按时开工, 并按正常工程进度施工, 及按国家房屋质量相关标准交付使用; 7.1.3甲方委派顾问企业全程参与乙方项目营销策划、 销售工作, 了解掌握乙方工作情况、 进度并立刻协调甲、 乙双方配合工作; 7.1.4甲方对乙方多种方案提议和计划有审核同意权,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1.5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检验, 发觉不妥之处, 随时提出修改意见; 7.1.6参与乙方组织相关调研、 策划工作会议, 审阅相关文件资料; 7.1.7按要求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律手续。依据双方确定销售计划书相关时间要求, 确保本项目各期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前含有: 包含但不限于立项批文、 计划方案审批通知书、 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开工证、 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7.1.8确保在各期物业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签约工作, 使满足银行签约条件买家俱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7.1.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 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办理销售收款, 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含房款、 定金、 诚意金等); 2) 负责现场甲、 乙双方需要协调各类工作事宜; 7.1.10依据本协议第九、 十条相关内容, 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7.1.11提供以下设施、 销售工具及负担相关费用: 3) 提供样板间、 销售中心等, 并负担设计、 制作、 安装及使用费用(包含销售中心、 样板间水费、 电费、 物业人员费用等); 4) 户外广告牌、 工地围墙广告审批及制作费用; 5) 展示会、 促销及用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 模型、 报纸等媒体广告、 宣传品(包含楼书、 海报、 户型图单页、 用户通讯等)制作、 公布等全部宣传推广费用; 7.1.12依据项目营销需要甲方有权自建销售队伍, 同时还可委托第三方、 利用其她分销渠道与甲、 乙双方共同进行销售; 7.1.1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及销售情况适时进行房屋销售价格调整。 7.1.14乙方如未完成双方确定季度回款指标, 且连续三个月团体回款在项目排名末位,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需在解约2个月内完成对已售房源未结事项办理, 甲方将按协议支付对应代理费, 如到期仍未抵达结算标准, 甲方不再给予结算代理费。 7.2乙方责权 7.2.1本协议签署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资质批文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7.2.2根据专业、 独立、 客观标准, 确保工作科学性及真实性, 工作严谨、 结果可行, 并推行本协议所要求各项要求; 7.2.3组成项目专案组进行本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全程与甲方委派顾问企业亲密联络, 加强沟通, 严格实施甲方确定方案, 并依据项目销售需要参与项目策划研讨会, 以立刻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 对甲方所委托项目进行监控和指导; 并派出项目经理、 销售经理、 策划专员、 销售人员、 客服人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体进行销售并将人员名单报甲方立案。乙方销售人员须按政府相关要求持证上岗, 并推行相关职责; 销售团体应保持稳定, 如有个他人员变更, 必需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报甲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字确定后方可离职, 乙方确保新人到岗后与开发商之间能够顺利对接; 7.2.4为确保本项目销售推广最好效果, 乙方在以下方面提供专业提议: 1) 工地现场包装; 2) 项目引导; 3)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建筑、 装修、 装饰设计; 4) 设计、 实施和多种媒体公布或制作; 5) 向甲方推荐优异广告公布企业; 6) 向甲方推荐业绩优良律师行、 公证处、 按揭银行、 保险企业等单位; 7) 其它乙方认为必需提议。 7.2.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 需以书面形式依据不一样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调研、 销售实施汇报、 销售策略(含销控策略)、 推广策略及实施计划等, 经甲方书面确定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并于每七天周一提交上周周报(含市场监控)和下周计划, 汇报内容包含销售现场每七天来电、 来访量、 用户信息起源、 成交情况及广告反馈等信息, 依据项目进展立刻交流、 沟通项目销售情况, 每个月3日提交上月月报(含市场监控)和本月计划, 汇报内容包含阶段销售情况汇总分析及应对方法。乙方每个月25日前报送下月项目推广计划及费用预算。经甲方确定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2.6乙方销售人员对外承诺任何广告、 宣传资料、 沙盘、 楼书及销售人员使用用户问答(包含对用户口头承诺)等一切销售说辞及文件需按甲方要求进行, 不然所以产生后果由乙方自行负担; 7.2.7依据甲方同意市场推广方案为实施方案, 有效组织项目现场销售工作。不得私自更改计划、 任意放盘或加价销售、 不得向用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其她任何费用, 不得任意增加、 删除或者修改经甲方审定与房屋销售相关协议条款。确保销售过程真实, 不对用户做未经甲方许可之承诺, 对乙方越权承诺所引发纠纷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而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2.8乙方负责填写及审定认购书、 认购协议、 预售协议和买卖协议, 确保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因协议错误引发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对应责任; 7.2.9在用户签署购房协议及办理按揭贷款时, 销售人员应指导、 督促用户备齐按揭银行所需完整用户资料, 帮助签约律师、 按揭律师、 按揭银行、 保险企业完成相关工作。 7.2.10乙方负责协调和监督用户在约定时间内, 足额交纳应该交纳各项费用, 负责督促用户实施协议、 办理预售登记、 登记房帐、 支付违约金; 7.2.11乙方对销售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建立用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 乙方须确保以上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给甲方; 做好相关用户忠诚度、 市场拥有率统计工作; 7.2.12乙方负责帮助甲方办理《商品房买卖协议》在政府部门登记手续; 7.2.13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整合以往拥有用户资源,为本项目提供资料展示, 并对用户进行本项目推介、 促进成交。 7.2.14乙方在本协议要求时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 如因乙方过失(包含不限于处理失当、 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而引发仲裁、 诉讼或其她任何方法索偿要求时, 须由乙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7.2.15乙方全权负责其委派全部人员安全和法律保障, 并全部负担因其派出人员行为违法或者不妥给甲方或者第三方引发一切法律责任; 7.2.16对甲方提供资料及在工作中知悉甲方及本项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将本项目工作结果私自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7.2.17乙方应根据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卖场管理, 符合甲方委派顾问企业管理要求, 不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7.2.18乙方项目组关键(销售经理、 策划人员等)人员要参与早班会, 并将问题处理意见制订统一应对方法, 立刻培训业务员; 7.2.19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资料、 文件、 样品等), 都属于甲方财产, 当工作完成或终止时, 乙方应将推行服务中使用或是未使用物品清单提交给甲方, 并按甲方指示移交这类物品至甲方指定合适地点; 7.2.20乙方负责负担以下费用: 1) 乙方自备项目营销人员必需电脑、 服装及日常办公用具等, 并自行处理相关销售和管理人职员资、 福利、 保险、 交通、 餐饮等事宜; 2) 负担销售现场由乙方所产生日常办公支出费用; 7.2.21乙方同意参与甲方为项目推广所开展非促销类活动; 7.2.22乙方有义务派出人员帮助甲方组织用户收房入住; 7.2.23乙方不得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内(以中国地图标注范围为准)另行承接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代理合作(在与甲方签署协议前签署项目除外), 如需承接与甲方项目不一样标不一样类型房地产项目, 需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经甲方书面确定后方可承接, 不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叁拾万元。 7.2.24以上内容甲方如有异议, 经双方协商, 甲方可依据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办理。 第八条销售价格及开盘销售日期 8.1商品房销售价格: 乙方可提供销售价格提议, 销售价格由甲方最终确定。 8.2依据本项目工程进度、 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 由甲方确定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 第九条 代理佣金标准及计算方法 9.1销售价格: 最终销售价格由乙方顾问企业提供销售价格提议, 甲方确定; 9.2销售条件: 本项目已含有销售条件。依据本项目回款进度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 由乙方确定本项目销售节奏安排, 以确保本项目取得理想业绩; 9.3服务费用标准: 9.3.1同时含有以下条件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购房者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协议》; 购房者已向甲方支付商品房全部价款或签署《一次性分期协议》后, 向甲方缴付不少于协议约定首期房款或支付首付款并办理完成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销售指标: 销售指标分月度销售指标、 季度销售指标和年度销售指标, 甲方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乙方下达销售指标, 整年季度销售指标总和为年度销售指标。(甲方自销团体之前所产生欠款和追款工作由甲方派专员负责, 不计入乙方回款任务总额。) 9.3.2代理费: 9.3.2.1本项目公寓部分代理费 1)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措施: Ø 甲方按乙方成功销售代销房屋总销售金额产生回款额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2)代理佣金率: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公寓总销售金额产生回款额2.50%。 3)因为甲方按揭原因未回款(待审批、 待放款状态超出三个月), 算做乙方回款, 但资料不齐和未面签不属于甲方按揭原因, 由乙方负责。 4)具体阶段销售目标若因客观实际情况发生改变,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其她条款维持不变。 9.3.2.2本项目商业部分代理费 1)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措施: Ø 甲方按乙方成功销售代销房屋总销售金额产生回款额支付销售 代理佣金。 2)代理佣金率: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商业总销售额产生回款额2.00%。 3)因为甲方按揭原因未回款(待审批、 待放款状态超出三个月), 算做乙方回款, 但资料不齐和未面签不属于甲方按揭原因, 由乙方负责。 4)具体阶段销售目标若因客观实际情况发生改变,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其她条款维持不变。 第十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方法 10.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每个月月末之日下午5点整为乙方当月销售额确定及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日。商业部分乙方按本月成功销售实际回款额2.0%计算出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佣金表, 并于月末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报表后, 于下月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销售代理佣金90%; 乙方当月销售代理佣金10%作为履约确保金, 于对应业主收房之日起三个月后支付; 因乙方过失致使甲方或买受人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因乙方过失引发诉讼索赔案件、 群体性索赔事件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诉讼费、 仲裁费、 律师费、 差旅费等费用), 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就上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从上述履约确保金中扣除; 10.2销售代理费结算方法: 按结算期内乙方成功销售商品房实际回款额乘以代理佣金率结算代理佣金; 1) 对于一次性付款用户, 用户在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后, 并按协议总价支付100%房款予甲方, 该单位视为成功销售, 按全款结算代理费。 2) 对于按揭付款用户, 用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后, 并支付首付房款予甲方, 并按银行要求提供齐全按揭材料后, 该单位视为成功销售, 用户已支付房款可结算代理费; 在银行按揭款进入甲方帐户后, 甲方给予乙方按揭款部分代理费。 3) 对于一次性分期付款用户, 用户与甲方签署《一次性分期协议》后, 缴付不少于协议约定首期房款给甲方(以最终到帐为准), 该单位视为成功销售, 此单位住宅总价计入乙方完成销售任务, 用户已缴纳房款可结算代理费; 在后期房款进入甲方帐户后(以甲方财务开具一次性分期补款收据为准), 甲方给予乙方后期房款部分代理费。 10.3乙方因收取销售代理佣金而应缴税费, 由乙方自行负担; 10.4甲方每次付款前,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对应金额正当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向甲方出具非法发票, 应向甲方支付发票金额 30%违约金; 所以而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10.5在用户收房入住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用户无法收房, 该套房屋剩下销售代理佣金甲方如实支付给乙方。在用户收房入住过程中如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用户无法收房, 该套房屋剩下销售代理佣金甲方可不支付给乙方; 10.6因为乙方过失行为造成已购房用户退房, 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房屋销售代理费, 应退还代理费在用户办理退款手续完成后, 由甲方从次月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或最终止算代理费中扣除。乙方过失行为包含乙方不实承诺、 乙方销售步骤存在重大事故或过失造成销控错误或者签约错误等。若购房用户因退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高于该套房屋代理费, 乙方有权收取该套房屋代理费; 如因乙方在销售工作中过失行为致使购房用户及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其她法律纠纷, 均由乙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10.7因为非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用户退房, 仍视为乙方已完成该房屋销售, 甲方仍须向乙方全额支付该房屋销售佣金; 如该房由乙方继续出售, 则甲方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另行支付该房屋全额销售代理费用。 10.8因为银行按揭用户按揭手续无法办理用户申请退房, 乙方退还已收取该套房屋销售代理费, 应退还代理费在用户办理退款手续完成后, 由甲方从次月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或最终止算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与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不得自行收取房款。发生上述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私自签约金额或收取房款金额10%违约金, 且该套商品房不予计算代理佣金。 11.2甲方逾期支付应付销售代理佣金, 每延迟一天, 须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百分比支付滞纳金, 逾期超出60日,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1.3乙方不得向用户作虚假承诺、 宣传, 所以而引发用户投诉或退房, 该套商品房代理佣金不予计算, 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套房销售代理佣金金额违约金。 11.4因甲方原因或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应结算未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11.5任何一方依据法律要求及协议约定解除协议, 乙方应在协议解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撤场, 向甲方交接相关资料, 并在撤场前完成对已售房源未结事项办理, 甲方将按协议支付对应代理费, 如到期仍未抵达结算标准, 甲方不再给予结算代理费, 因乙方延迟撤场影响甲方销售计划给甲方造成损失, 该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乙方应保守本协议推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 包含数据、 图纸、 用户名单、 经营策略等,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她用途。 12.2本协议相关汇报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 甲方享受上述汇报及相关结果知识产权,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 不得将上述汇报及相关工作结果用于本项目以外其她用途, 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伍份, 甲方肆份, 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 项目组织架构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邮寄送达地址: 邮寄送达地址: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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