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篇一: 酒店租赁经营协议书篇二: 酒店租赁经营协议书
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础情况
1、 甲方自愿将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南大道与新溪桥路交汇处城南大厦靠西面二十米房屋一直五楼租赁给乙方, 作为餐饮住宿等项目经营使用。
2、 乙方向甲方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以实际测量使用面积为准)。
3、 该房屋条件和要求: 隶属设施、 设备情况、 水、 电、 消防等现有配套设施情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隶属设施内容、 标准及需约定相关事宜。
4、 甲方作为该房屋唯一正当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协议关系。甲方应确保对本协议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隶属设施等享受使用权及正当处理权。甲方确保该房屋不存在抵押、 查封及共有些人等第三方权益, 并不被第三人正当追索。
如因上诉原因造成协议解除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甲方应赔付乙方全部损失。5、 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可用于餐饮住宿等商业用途。确保水、 电供给及一次性消防合格, 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 甲方应予配合。
二、 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自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装饰装修期限为4个月, 属免租期。
2、 租赁期满后, 根据市场价格,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标准数额、 支付方法和期限
1、 租金为__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及房屋维修费)。五年后, 每三年房屋租金递增5%, 甲方确保在协议使用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调高租金, 不然乙方有权拒绝交纳, 协议继续推行。
2、 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标准,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计人民币十九万五千元整。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押金。
3、 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每逾期一天, 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租金千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超出30日仍未交纳房屋租金, 甲方可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协议, 如乙方选择解除协议, 双方费用结清, 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协议时当年三个月房屋租金看成违约金。四、 其她费用
1、 租赁期间, 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水、 电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排污: 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境保护手续, 负担相关费用,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化粪池。
3、 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原因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损失。
4、 消防: 甲方必需确保乙方租赁全部建筑物一次性消防系统满足乙方需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可用于商业活动正常使用, 确保酒店正常开业及以后正常使用。不然由此造成损失及费用由甲方负担。
5、 空调: 乙方依据本身需求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安全责任自负。
五、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 乙方发觉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 应立刻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 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负担。另外, 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 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影响, 甚至造成乙方完全无法营业, 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合适降低或免去乙方租金, 具体减免百分比由双方依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 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影响不属于此范围, 但双方同意依据实际情况经过协商方法妥善处理。
2、 租赁期间,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珍惜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 甲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乙方负担。
3、 租赁期间, 甲方确保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验、 养护, 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验养护时, 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应降低对乙方使用该房屋影响。
4、 除本协议附件(三)外,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 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按要求向相关部门审批, 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相关部门同意后, 方可进行。乙方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确保按本协议要求正当使用该房屋, 不私自改变使用性质。
6、 乙方确保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不然, 如该房屋及隶属设施所以受损, 乙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六、 房屋返还时状态
1、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该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返还时, 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并相互结清各自应该负担费用。
2、 属于乙方家俱、 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装修(包含新增固定隔墙、 窗、 灯具、 门及其她拆卸后会损坏室内情况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 以免破坏室内装修情况。(或由双方依据当初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七、 转租、 转让和交换
1、 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 乙方能够转租、 转让和交换。
2、 在租赁期内, 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她人承租或与她人承租房屋进行交换, 必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 该房屋承租权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署租赁主体变更协议并继续推行本协议。
3、 在租赁期内, 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 或因资不抵债、 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 应最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房屋出售时间, 价格及付款方法等相关情况, 不得弄虚作假, 有意提升条件, 乙方在她人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购置权, 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项权利, 应支付乙方含装修款在内全部损失赔偿。
八、 本协议终止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本协议自动终止, 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本期租金中未推行部分对应租金。
1、 不可抗力: 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 灭失。
2、 政策性拆迁: 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拆迁, 甲方应根据政策及法律法规赔偿乙方损失。
九、 综合条款
1、 租赁期内, 甲方需抵押该房屋, 应最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并确保抵押权人认可及推行本租赁协议内容。篇三: 酒店租赁经营协议
酒店租赁经营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协议法》及其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为明确甲、 乙双方权利义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一 租赁标、 位置、 界限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标租赁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经营、 使用:
1、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共 层。该楼房(实测/估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楼房用途为 , 结构为 。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为:
2、 上述楼房、 地段对应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给予出租, 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其中楼房占用平方米, 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 北至, 南至 , 西至: , 东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 甲方全部 该楼房、 土地使用权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
二 租赁用途
第二条 乙方租赁本协议第一条要求场所, 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经营、 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相关房屋租赁和酒店管理相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要求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前, 不得私自改变本协议第二条要求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及交纳方法
第五条 乙方租赁费为 元/年。
第六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甲、 乙双方采取以下第 项要求方法计算租赁费用:
1、 乙方装修、 装饰期间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赁费。
2、 至乙方试营业之日,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之要求优惠20%收取乙方租赁费。
3、 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之要求优惠10%收取乙方租赁费。
第七条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
1、 租赁费每六个月交纳一次, 先交款后使用, 第一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给予交纳; 第二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30日以前交纳, 其它依这类推。本协议第六条第1项要求情形加六个月依据本项要求实施。
2、 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 先交款后使用, 第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 第二年于第二年协议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 依这类推。3、 甲、 乙双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确保金, 租赁确保金数额以甲方出具收款凭证为准, 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租赁费; 第二年租赁费于第二年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租赁确保金, 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租赁费对应金额, 不计息。
4、 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 先使用后交款, 第一年交纳租赁费于第二年协议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 其它年度, 依这类推。
五 逾期交纳租赁费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该用现金足额交纳租赁费, 甲方应该出具对应收款凭证。
在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 乙方能够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租赁费。
第九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时, 除按本协议要求足额补交所欠租赁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 还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超出六个月时, 除了依据本协议第九条之要求负担对应责任以外, 甲方能够书面通知乙方解除、 终止协议。
第十一条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租赁费时, 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该在甲方限定时限内足额给予交纳, 不然应参考本协议第九条、 第十条之要求负担对应责任。
六 租赁场所交接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 甲、 乙双方应该对租赁场所进行交接, 交接应该签署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十三条 交接范围、 项目应该包含:
1、 租赁标建设、 计划手续是否齐备;
2、 租赁标是否经完工验收合格;
3、 房屋全部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 土地出让金、 配套费等国家要求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 楼房隐蔽工程, 包含楼层供水、 供气、 供电、 消防、 通风、 下水道管线铺设、 施工技术资料, 包含对应分页计划图、 平面图, 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手续;
5、 楼房机电工程、 设备安装、 施工技术资料, 包含电梯、 中央空调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 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生产厂家、 产品生产合格证、 保修、 维修手续等附件, 安装、 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手续;
6、 楼房抗震、 避雷系统设计、 施工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手续。
7、 变压器生产厂家、 负荷及其对应技术资料、 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租赁使用财产、 资料应该具体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 经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交接资料还应该注明其性质和起源, 提供复制件应该加盖有确定与原件无误相关单位公章或对应签字。
第十四条 交接项目缺项时, 应该根据以下标准给予处理: 1、 甲方提供手续、 资料齐全, 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要求项目要求, 甲、 乙双方应该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 该项目视为符合协议要求。
2、 甲方提供手续、 资料存在部分瑕疵, 不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要求项目要求, 但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 补办本协议第十三条要求项目要求手续、 资料, 自甲方将该项目手续、 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 甲、 乙双方应该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 该项目视为符合协议要求。
3、 甲方提供手续、 资料存在严重瑕疵, 不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要求项目要求, 在本协议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 补办本协议第十条要求项目要求手续、 资料, 甲、 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交接手续, 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协议要求。
第十五条 甲、 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协议第十四条第3项要求情形时, 乙方同意使用, 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协议要求, 但不能所以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为此, 甲方承诺:
1、 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2、 负担该项目修缮、 维修、 改造费用;
3、 酌情降低当年5%-15%租赁费用。
七 租赁标改造、 修缮
第十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依据经营需要, 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前提下, 有权对其进行对应改造, 但就拟改造、 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位置、 部位以及改造方法、 施工单位均应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并从技术、 安全角度作出对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 含有对应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性评定、 施工资料, 方便于甲方查询、 评定对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书面通知及附件后, 应该在三日内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并送达乙方; 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回复, 视为同意。
甲、 乙双方依据本条第一、 二款之要求送达对方书面通知、 附件、 书面回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 各方均应该给予存档。
第十七条 乙方依据经营需要, 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前提下所进行部分设备、 设施改造, 就拟改造位置、 部位以及改造方法、 方法, 能够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书面通知后, 应该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回复意见或回执。
甲、 乙双方依据本条第一、 二款之要求送达对方书面通知、 附件、 书面回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 各方均应该给予存档。
第十八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承租范围内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隶属设施修缮、 增建, 由乙方给予管理、 维护并负担对应费用, 但不包含对于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维护产生费用。乙方对于承租范围内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隶属设施管理、 维护费用应该以相关协议、 记账凭证载明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隶属设施主体、 结构安全维护、 修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应主动给予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正常施工。具体施工方法应该由甲、 乙双方共同约定。
八 装饰、 装修, 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承租期间, 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 外装饰、 装修, 室内、 外广告牌匾设置、 位置。室外广告牌匾设置、 位置应该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相关广告设置、 管理规范要求, 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 承包楼房、 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 外广告牌匾取费, 甲方不得干涉, 但乙方对外租赁、 承包设置室内、 外广告牌匾时间、 范围, 不得超出本协议要求乙方承租时间、 范围。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期满未续订, 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协议, 或法院生效判决、 生效仲裁裁决解除、 终止协议, 或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相关免责条款解除、 终止协议时, 乙方进行室内、 外装饰、 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广告牌匾, 均应该无条件给予拆除, 所需费用由乙方给予负担, 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情形除外。
九 用电负荷、 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提供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该满足乙方经营实际需要。
变压器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全部权归甲方。变压器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 全部权归乙方, 原甲方提供变压器全部权性质不变, 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给予处理, 不然乙方有权给予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办理, 甲、 乙双方均应该相互给予配合, 不然应负担违约责任, 造成损失时, 责任方还应该负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变压器增容费用由甲方给予负责情况下, 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并应该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 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实际需要, 在甲方变压器全部权不变前提下, 甲方应该帮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电表及其配套设备、 设施, 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 应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遵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 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经营使用水费、 电费、 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 依据国家要求或供电(供水、 供气、 供暖等)单位要求计量方法、 标准, 由乙方自负并在要求时间、 地点给予交纳。十一 消防、 安全保卫、 房屋设施修缮、 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应该根据国家要求配置对应消防器材、 设备及系统; 乙方进行室内外装饰、 装修均应该依法办理对应消防方面同意或立案手续, 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第三十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应该安全用气、 用电、 用暖, 确保各类机电设备、 设施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安全保卫、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 市容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等方面各项管理工作, 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 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甲方转让乙方租赁标全部权时, 应该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购置权。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甲方将乙方租赁标转让给第三方时, 或法院裁定将乙方租赁标拍卖给第三方全部时, 本协议对新产权人继续有效。
十三 协议变更、 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协议变更、 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要求以外, 应该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 解除协议, 不然即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 除本协议另有要求以外, 含有以下情形之一时, 本协议当然解除或终止:
1、 协议期满未续订;
2、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 终止协议;
3、 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协议;
4、 生效仲裁裁决解除、 终止协议;
5、 依据本协议相关免责条款之要求, 通知对方提前解除、 终止协议时;
6、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确实无法继续推行时。
本协议不得因作为协议一方自然人身故, 或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推行。
第三十五条 甲、 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2、 3、 4、 5、 6项之要求提前解除、 终止协议时, 甲方应该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乙方未使用期间租赁费(不足一月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 依据本协议第三十四条之要求当然解除、 终止协议时, 自解除、 终止协议之日起, 乙方全部和经营商品、 使用机电设备等物品, 设置室内展台(架)、 广告牌匾均应该在三十日内撤出、 拆除, 所撤出、 拆除物品归乙方全部; 甲方同意折价留用部分除外。如超出三十日乙方未自行给予撤出、 拆除, 甲方有权给予撤出、 拆除, 费用由乙方给予负担; 所撤出、 拆除乙方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 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出七日未予领取, 甲方有权给予处理或者销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