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 乙双方在自愿、 公平、 平等基础上, 经双方友好协商,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一、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 协议格式中注明甲方和乙方所达成协议, 包含全部附件、 附录和组成协议全部文件。
(2)“协议价”系指依据协议要求, 乙方在正确完全地推行协议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要求车辆一、 二级维护正常维护、 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配件费用, 双方另行商议)。
二、 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车辆各级维护、 维修(或依据甲方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她相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 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 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 甲方有权享受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 车辆送修
1、 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觉其她(维修计划以外)故障, 必需立刻将情况反应给甲方, 在取得甲方责任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2、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 能不更换零部件尽可能不予更换, 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零部件, 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 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相关事项, 双方在签署协议后, 乙方需编制车辆每个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 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 必需根据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订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并严格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三检制度(进厂、 过程、 出厂)优先安排甲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 即修), 并确保维修质量。
七、 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问题, 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配件, 因乙方维修质量造成甲方利益受损, 乙方应作合理赔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妥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 由当事人负责。
八、 乙方以“规范经营、 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 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以下管理要求:
1、 甲、 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含一、 二级维护保养), 乙方必需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以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 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依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要求》做好车辆修复工作, 并做好向保险企业索赔工作。
4、 乙方设有专员负责, 帮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 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 立刻赶赴现场帮助处理事故车辆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 维修项目(内容)
1、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觉其她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 由乙方维修。
2、 在维修过程中, 甲方对进行必需维修项目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 乙方维修复车辆后, 须把与此次维修相关工时费, 配件费等具体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 未按要求手续进行维修或甲方司机未经企业同意私自维修, 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十、 维修费用
乙方应根据不超出《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要求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含: 工时费、 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含小修、 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在乙方开具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 完工车辆交接手续
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 甲方应仔细检验完工车辆, 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 维修费计算合理, 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 假如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 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 或发觉使用不符合要求配件材料, 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问题, 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回复, 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 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 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 则视为甲方同意接收“结算清单”中内容。
十二、 乙方服务
1、 乙方应实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 并接收甲方监督。
2、 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 正常一、 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考第八条要求)。
3、 乙方应严格实施协议中要求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 接收甲方定时或不定时对汽车配件、 维修质量、 车辆档案、 服务承诺等检验(车辆维修维护配件费用, 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 质量确保
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 其服务质量应根据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措施》、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措施》、 《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措施》中相关要求和标准实施。
2、 在甲、 乙双方约定质量确保里程和时间内, 因维修质量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车辆提供质量确保。
4、 乙方应确保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原厂生产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并完全符合协议要求质量和性能要求。乙方应确保使用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 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含有满意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 在质量确保期内, 乙方应对因为维修技术、 工艺或配件材料缺点以及其她因为乙方原所以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费用由乙方负担。依据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确保期内, 假如证实维修是有缺点, 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配件材料等, 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确保下索赔。
5、 假如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方法, 甲方可采取必需补救方法, 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
十四、 索赔
1、 甲方有权依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汇报向乙方提出索赔。
2、 在协议要求质量确保期内, 假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索赔负有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方同意下列任一个或多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维修费用, 并负担由此发生部分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 根据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赔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需用符合协议要求规格、 质量和性能要求全新原装合格品无偿给予更换。同时, 乙方应按协议要求, 对修补或更换件对应延长质量确保期。
(3)质量确保期内, 车辆如发生故障时, 甲方车辆驾驶员应立刻进行补救, 避免损失扩大, 如未采取方法, 乙方能够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方可索赔)。
3、 假如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 乙方未作回复, 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收。
十五、 结算方法
1、 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 车辆各类小修及一、 二级维护保养工时费(不含配件费), 以每台车每个月人民币: 结算。
3、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结算清单”。
4、 付款方法
(1)维护保养费用每个月结算一次。
(2)每个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 乙方执配件、 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汇报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查对确定后署名, 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3)政府税务部门依据现行税法要求对乙方征收、 与本协议相关一切税费, 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 争议处理
如需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 应经甲方、 乙方协商, 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推行协议义务。
十七、 协议终止: 甲、 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在实施本协议中所发生、 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甲乙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措施进行处理, 如处理不了, 则应申请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本协议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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