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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煤矿班组师徒协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加强新职员培训, 提升我矿职员整体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充足发挥矿班组骨干职员在职员培养工作上传、 帮、 带作用, 促进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建设, 使新进职员、 转岗职员(统称徒弟)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本岗位在应知、 应会、 应做方面技能, 成为一名合格职员, 也为了确保新进职员在试用期间人身安全, 结合我矿实际, 特制订班组师徒协议管理制度。
第二章 任务和目
“师徒协议”就是师傅带着徒弟在现场面授本岗位相关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 经双方认可签署协议。也可称为“师徒培训”, 师徒培训工作是指在矿统一布署指导下, 组织班组职员中含有良好职业道德, 优良岗位操作技能专业人才, 经过签署“师徒”师徒协议形式, 一对一或一对多地从思想道德、 专业技术、 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新入职或发生岗位改变职员进行系统指导和培训, 从而使徒弟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本岗位在应知、 应会、 应做方面技能、 提升思想素质, 成为一名合格职员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也是矿为促进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 形成一项关键举措。
第三章 传、 帮、 带机制好处
1、 降低徒弟初进企业时担心情绪, 让徒弟立刻了解企业文化和掌握操作技能, 确保职员岗位技能得到深入提升;
2、 为徒弟提供正确、 相关工作岗位信息, 激励徒弟士气, 增加职员稳定性, 降低人才流失率;
3、 磨合了职员之间感情, 促进了友谊, 加强了职员之间良性沟通和交流;
4、 对于徒弟来说, 在短期内很快就能够学到新知识, 掌握到新技能, 并能够顺利经过考评享受到丰厚工资待遇。互惠互赢, 利于管理。
5、 提升老职员操作理论水平和锻炼培训能力; 还在塑造师父形象中提升了本身品质修养。
6、 提升职员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发明竞争好学、 团结友好企业文化气氛。
第四章 组织管理
1、 矿行政办公室是“师带徒”工作关键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师带徒”工作实施和考评工作。
2、 矿生产技术科、 安全管理科、 调度室负责配合矿行政办公室, 组织实施“师带徒”培训制度。 矿级领导负责配合、 指导和监督“师带徒”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老师条件
1、 含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能以身作则, 言传身教, 技术全方面, 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为班组专业岗位骨干。
2、 含有丰富实践经验, 有独到技术专长, 独立工作能力强, 善于沟通。
3、 含有师带徒弟主观自愿和客观条件。
第六章 从徒条件
新入职职员、 新到矿工作或岗位有所变动职员。
第七章 实施程序
1、 确定师傅(也称培训老师)
新职员入职后, 由安全矿长或生产矿长确定负责对其培训职员作为培训老师。
2、 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或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双向选择是由职员在矿内部自行结对并报安全矿长同意; 组织指定由安全矿长或生产矿长指定符合条件老职员结对。
3、 不管是哪种形式, 都应建立在专业对口、 双方自愿基础之上。
4、 签署“师徒”师徒协议(也称师徒协议)
(1)新入职职员与培训老师签署“师徒协议”, 《师徒协议》一经签定, 双方师、 徒关系便告确立, 培训工作随即开始。
(2)《师徒协议》通常为3个月, 如未达成培训目标, 应续签协议。
(3)开展培训工作
师徒协议签署后, 培训老师依据《师徒协议》约定, 对新入职职员进行为期三个月培训。
(4)期满考评
职员试用期满后, 由培训老师在职员试用期总结材料签署意见, 作为转正审批关键依据。
培训期满后, 由矿行政办公室组织, 生产技术科、 安全管理科、 通防科、 矿调度室及相关矿领导参与, 对培训老师和受培训职员在协议期内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 安全知识等内容培养学习情况进行考评评价。考评结果作为职员年度业绩考评关键依据。
第八章 师徒双方职责和义务
1、 培训老师职责
(1)经过言传身教, 培养徒弟爱岗敬业精神, 提升徒弟思想道德与业务综合素质。
(2)从工作、 生活上关心、 珍惜和帮助徒弟, 为人处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与受培训职员共同学习和利用新知识、 新技术, 激励、 支持徒弟创新意识。认真制订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 确定不一样阶段学习关键, 从严训练, 切实把工作中积累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受培训职员, 完成培养各项任务。
2、 培训老师义务
(1)培养受培训职员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2)为受培训职员学习提供必需学习资料, 包含: 规章制度、 操作手册、 工作步骤等; 教导和监督受培训职员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遵纪遵法。
(3)传授本岗位、 本专业应知、 应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认真负责地指导和解答技术难题, 使受培训职员立刻掌握工作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提升独立工作能力。
(4)加强安全文明生产意识教育, 避免生产事故发生。“师带徒”期间, 若受培训职员发生违章违纪及责任事故, 如因培训老师未推行指导责任所致, 则培训老师应负担对应责任。
(5)要耐心听取受培训职员在技术改善和学习方面提出意见或提议, 并做出对应指导或解释。
3、 受培训职员职责
(1)根据“培训计划书”开展学习, 严格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老师指导进行作业, 服从培训老师指导和本单位责任人管理。
(2)尊师敬教, 不耻下问, 日常工作中如遇业务问题, 应立刻向培训老师请教, 避免误操作带来质量事故。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听从培训老师指挥, 确保生产安全, 避免生产事故发生。
4、 受培训职员义务
(1)依据工作需要, 受培训职员有权向培训老师提出改善性意见或提议, 但未经培训老师同意, 不得私自行动。
(2)因为受培训职员不听指挥, 盲目操作而造成生产事故或经济损失, 一经查实, 应由受培训职员负全责。
(3)培训期间, 因为受培训职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培训老师安排工作或学习进度, 培训老师或单位可提出终止师徒协议协议, 并报矿行政办公室立案。
(4)依据实际学习情况, 应立刻向培训老师提出学习内容调整意见和提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兴文县金河煤业有限责任企业
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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