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络推广服务协议
本网络推广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
(1) 甲方:
注册地址:
(2) 乙方: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企业
注册地址: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 合称为“双方”。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在 注册 企业, 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立并正当存续, 拥有房地产投资开发 级资质。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下称“中国”)设置外商独资企业,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正当存续, 其旗下搜房网作为全球最大房地产门户网站。
(3) “0元起拍·限价封顶”活动(以下称“本活动“), 是由乙方提供网络竞拍平台, 由甲方提供特定房源, 由参与本活动乙方合作拍卖行, 经过无底价竞拍方法进行公开网络拍卖。全部房源设置最高限价, 拍卖结束时如未到最高限价则出价最高者胜出, 如有多人抵达限价, 则经过摇号选出最终胜出者。
(4) 甲方同意加入本活动并作为本活动合作伙伴, 接收乙方在中国向甲方特定房源提供网络推广服务; 乙方同意甲方加入本活动并作为本活动合作伙伴, 在中国向甲方提供特定房源网络推广服务。
据此, 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平等协商, 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 定义与解释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定义或解释, 在本协议中:
合作楼盘: 指甲方投资开发位于 楼盘。
竞拍房源: 指合作楼盘中参与本活动、 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房屋。
搜房买家: 指全部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参与本活动进行房源竞拍并根据本协议约定规则最终胜出购房者。
中国: 指中国, 但为本协议之目, 不包含香港尤其行政区、 澳门尤其行政区和台湾。
2、 甲方和乙方, 如上下文内许可可, 包含她们各自代理人、 承继人、 经认可受让人以及以正当方法自她们处取得权利任何人。
3、 本协议及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 不应被用来解释、 说明或在其她方面影响本协议各项要求含义。
二、 合作内容
1、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提供合作楼盘中____套房屋作为竞拍房源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
2、 甲方提供竞拍房源信息:
房屋类型: (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等);
房屋情况: (期房/现房等);
产权年限: 年;
房源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面积: 平方米;
付款方法: (全款/按揭等)。
3、 甲方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房源:
房号: ; 市场总价: 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4、 甲方承诺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所竞拍房源均由零元起拍, 最终竞拍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搜房买家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及相关过户手续。
5、 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参与竞拍多个购房者假如同时抵达最高限价, 则采取网上摇号方法, 选出最终竞拍成功者。
6、 甲方对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所竞拍房源、 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负担一切责任。甲方应真实、 正当提供企业、 产品、 服务相关信息(文字、 图片)等, 方便向经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竞拍房源购房者提供真实正当有效信息服务。
7、 乙方承诺提供丰富网络资源为甲方参与本活动合作楼盘进行宣传推广。
三、 双方合作基础条件
1、 甲方确定, 在本协议签署时, 已向乙方承诺竞拍房源是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五证齐全正当房源, 未被司法机关施以任何性质强制性和严禁性方法, 不会发生因甲方原因造成竞拍房源不能销售情况。
若竞拍房源发生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销售情况, 甲方负担由此给搜房买家造成经济损失。
2、 甲方确定, 竞拍房源未作抵押。竞拍房源包含任何形式第三方权益, 不管是否已向乙方和搜房买家完整披露, 均由甲方负责负担其法律后果。
3、 甲方承诺合作楼盘权属清楚, 证件正当真实, 含有上市销售条件(该竞拍房源其她相关情况以搜房买家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约定为准), 并负担因为不含有前述条件给搜房买家造成经济损失。
4、 甲方负责与搜房买家《商品房买卖协议》最终签署并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房屋收款工作(包含定金、 预付款和房款), 甲方与搜房买家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其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甲方与搜房买家因房屋质量、 售后服务等一切因房屋而引发纠纷, 由甲方自行处理, 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甲方违反《商品房买卖协议》而向任何第三方负担任何责任, 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给乙方造成一切损失。
5、 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运行本活动, 依据乙方要求真实、 正当提供其企业、 产品、 服务相关信息(文字、 图片)等。
四、 保密
1、 未经对方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相关法律、 法规、 政府部门、 证券交易所或其她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法律、 会计、 商业及其她顾问、 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签署及推行情况, 以及经过签署和推行本协议而获知对方及对方关联企业任何信息。
2、 任何一方因本协议签署及推行而使其雇员、 法律、 会计、 商业或其她顾问等聘用机构知晓了保密信息, 其雇员、 法律、 会计、 商业或其她顾问等聘用机构亦需遵守与本协议相类似之保密责任。
3、 如任何一方违反保密责任(任何一方雇员、 法律、 会计、 商业或其她顾问等聘用机构违反保密责任视同该方违反保密责任), 另一方都有权利向违约方请求损失赔偿, 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本协议使用期内及终止后, 本保密条款仍含有法律效力。
五、 适使用方法律与争议处理
1、 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释和推行, 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处理, 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就本协议而言, 中国法律不包含台湾省、 香港和澳门尤其行政区法律。
2、 争议处理
因解释和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争议, 本协议各方应首先经过友好协商方法加以处理。假如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处理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之内争议仍然得不四处理, 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中国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其她
1、 修订、 修改与补充
对本协议作出任何修订、 修改或补充, 都必需经每一方签署书面协议, 新签署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转让与继承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本协议以及其中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可转让。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继承者和经对方同意受让人含有约束力, 如同她们是本协议签署一方。
3、 免责及其她
(1) 乙方将依法运行本活动, 但如本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行, 或者活动遭受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政府行为、 自然灾难、 战争)和严重网络攻击或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行, 则活动可能无法顺利进行, 此种情况视为活动故障, 乙方无须为活动故障负担赔偿或进行赔偿。
(2) 乙方能够披露参与本活动用户相关个人信息。对于获胜用户而言, 该用户姓名、 账号、 照片等信息可能被用于网络页面或对本活动介绍材料中。
(3) 乙方为此次活动提供平台和相关网络服务, 但乙方并非此次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举行此次活动任何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担, 与乙方无关, 若乙方因本活动而向任何第三方负担任何责任, 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给乙方造成一切损失。
(4) 乙方能够依据本活动实际举行情况对本活动须知进行变动或调整, 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
(5) 其她未尽事宜由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
七、 生效、 文本与使用期
1、 本协议自文首标明日期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相关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含有与本协议正文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以汉字书写, 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持 份, 每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使用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署名): 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署名):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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